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规模繁华超过杭州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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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crane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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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规模繁华超过杭州南京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三 7月 15, 2020 10:29 pm

"二十三日。便风挂帆。自十四日至是,始得风。食时至鄂州,泊税务亭,贾船客舫,不可胜计,衔尾不绝者数里。自京口以西,皆不及。李太白《赠江夏韦太守》诗云:「万舸此中来,连帆过扬州。」盖此郡自唐为冲要之地。夔州迓兵来参。见知州右朝奉郎张郯之彦、转运判官右朝奉大夫谢师稷。市邑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塘、建康不能过,隐然一大都会也。吴所都武昌,乃今武昌县。此州在吴名夏口,亦要害,故周公瑾求以精兵进住夏口。而晋武帝亦诏王浚、唐彬,既定巴丘,与胡奋、王戎共平夏口、武昌,顺流长骛也。"


南宋 陆游 入蜀记:
二十日。晓,离黄州。江平无风,挽船正自赤壁矶下过。多奇石,五色错杂,粲然可爱,东坡先生怪石供是也。挽行十四五里,江面始稍狭。隔江冈阜延袤,竹树葱蒨,渔家相映,幽邃可爱。复出大江,过三江口,极望无际。泊戚矶港。
二十一日。过双柳夹,回望江上,远山重复深秀。自离黄,虽行夹中,亦皆旷远。地形渐高,多种菽粟荞麦之属。晚泊杨罗洑,大堤高柳,居民稠众,鱼贱如土,百钱可饱二十口,又皆巨鱼。欲觅小鱼饲猫,不可得。
二十二日。平旦微雨。过青山矶,多碎石及浅滩。晚泊白杨夹口,距鄂州三十里,陆行止十余里。居民及泊舟甚多,然大抵皆军人也。
二十三日。便风挂帆。自十四日至是,始得风。食时至鄂州,泊税务亭,贾船客舫,不可胜计,衔尾不绝者数里。自京口以西,皆不及。李太白《赠江夏韦太守》诗云:「万舸此中来,连帆过扬州。」盖此郡自唐为冲要之地。夔州迓兵来参。见知州右朝奉郎张郯之彦、转运判官右朝奉大夫谢师稷。市邑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塘、建康不能过,隐然一大都会也。吴所都武昌,乃今武昌县。此州在吴名夏口,亦要害,故周公瑾求以精兵进住夏口。而晋武帝亦诏王浚、唐彬,既定巴丘,与胡奋、王戎共平夏口、武昌,顺流长骛也。自江州至此七百里,泝流,虽日得便风,亦须三四日。韩文公云:「盆城去鄂渚,风便一日耳。」过矣,盖退之未尝行此路也。
二十四日。早。谢漕招食于漕园光华堂。依山亭馆十余,不甚葺。晚,郡集于奇章堂,以唐牛思黯尝为武昌节度使也。
二十五日。观大军教习水战。大舰七百艘,皆长二三十丈,上设城壁楼橹,旗帜精明,金鼓鞺鞳,破巨浪往来,捷如飞翔,观者数万人,实天下之壮观也。
二十六日。与统、纾同游头陁寺,寺在州城之东隅石城山。山缭绕如伏蛇,自西亘东,因其上为城,缺坏仅存。州治及漕司,皆依此山。寺毁于兵火,汴僧舜广,住持三十年,兴葺略备。自方丈西北蹑支径,至绝顶,旧有奇章亭,今已废。四顾江山井邑,靡有遗者。李太白《江夏赠韦南陵》诗云:「头陁云外多僧气。」正谓此寺也。黄鲁直亦云:「头阤全盛时,宫殿梯空级。」藏殿后有南齐王简栖碑,唐开元六年建。苏州刺史张庭珪温玉书。韩熙载撰碑阴,徐锴题额,最后云:「唐岁在己巳,武昌军节度观察留后知军州事杨守忠重立,前鄂州唐年县主簿秘书省正字韩夔书。」碑阴云:「乃命犹子夔,正其旧本,而刊写之。」以是知夔为熙载兄弟之子也。碑字前后一手,又作「温」字不全,盖南唐尊徐温为义祖,而避其名,则此碑盖夔重书也。碑阴又云:「皇上鼎新文物,教被华夷,如来妙旨,悉已徧穷,百代文章,罔不备举,故是寺之碑,不言而兴。」按此碑立于己巳岁,当皇朝之开宝二年,南唐危蹙日甚,距其亡六年矣。熙载大臣,不以覆亡为惧,方且言其主鼎新文物,教被华夷,固已可怪。又以穷佛旨,举遗文,及兴是碑为盛,夸诞妄谬,真可为后世发笑。然熙载死,李主犹恨不及相之。君臣之惑如此,虽欲久存,得乎?唐制,节度使不在镇,而以副大使或留后居任,则云知节度事,此云知军州事,盖渐变也。唐年县,本故唐时名,梁改曰临夏,后唐复,晋又改临江,然历五代,鄂州未尝属中原,皆遥改耳。做此碑开宝中建,而犹曰唐年也。至江南平,始改崇阳云。简栖为此碑,骈俪卑弱,初无过人,世徒以载于《文选》,故贵之耳。自汉魏之间,骎骎为此体,极于齐梁,而唐尤贵之,天下一律,至韩吏部、柳柳州,大变文格,学者翕然慕从。然骈俪之作,终亦不衰。故熙载、锴号江左辞宗,而拳拳于简栖之碑如此。本朝杨、刘之文擅天下,传夷狄[25],亦骈俪也。及欧阳公起,然后扫荡无余。后进之士,虽有工拙,要皆近古。如此碑者,今人读不能终篇,已坐睡矣,而况效之乎?则欧阳氏之功,可谓大矣。若鲁直云:「惟有简栖碑,文章岿然立。」盖戏也。

卷五
二十七日。郡集于南楼。在仪门之南石城上,一曰黄鹤山,制度闳伟,登望尤胜。鄂州楼观为多,而此独得江山之要会,山谷所谓「江东湖北行画图,鄂州南楼天下无」是也。下阚南湖,荷叶弥望。中为桥,曰广平。其上皆列肆,两旁有水阁极佳,但以卖酒,不可往。山谷云「凭栏十里芰荷香」,谓南湖也。是日早微雨,晚晴。
二十八日。同章冠之秀才甫,登石镜亭,访黄鹤楼故址。石镜亭者,石城山一隅,正枕大江,其西与汉阳相对,止隔一水,人物草木可数。唐沔州治汉阳县,故李太白《沔州泛城南郎官湖诗》序云:「白迁于夜郎,遇故人尚书郎张谓出使夏口,沔州牧杜公、汉阳令王公觞于江城之南湖。」其后沔州废,汉阳以县隶鄂州。周世宗平淮南,得其地,复以为军。太白诗云:「谁道此水广,狭如一疋练。江夏黄鹤楼,青山汉阳县。大语犹可闻,故人难可见。」形容最妙。黄鲁直「宵征江夏县,睡起汉阳城」,亦此意。老杜有《公安送李晋肃入蜀余下沔鄂》及《登舟将适汉阳》诗,而卒于耒水,可恨也。汉阳负山带江,其南小山有僧寺者,大别山也。又有小别,谓之二别云。黄鹤楼,旧传费祎飞升于此,后忽乘黄鹤来归,故以名楼,号为天下绝景。崔灏诗最传,而太白奇句,得于此者尤多。今楼已废,故址亦不复存。问老吏云,在石镜亭、南楼之间,正对鹦鹉洲,犹可想见其地。楼榜李监篆,石刻独存。太白登此楼,《送孟浩然》诗云:「孤帆远映碧山尽,惟见长江天际流。」盖帆樯映远山,尤可观,非江行久,不能知也。复与冠之出汉阳门游仙洞,止是石壁数尺,皆直裂无洞穴之状。旧传有仙人隐其中,尝启洞出游,老兵遇之,得黄金数饼,后化为石。东坡先生有诗纪其事。初不云所遇何人,且太白固已云:「颇闻列仙人,于此学飞术。一朝向蓬海,千载空石室。」今鄂人谓之吕公洞,盖流俗附会也。有道人,澶州人,结庐洞侧,设吕公像其中。洞少南,即石镜山麓,麤顽石也,色黄赤皴驳,了不能鉴物,可谓浪得名者。由江滨堤上还船,民居市肆,数里不绝。其间复有巷陌,往来憧憧如织。盖四方商贾所集,而蜀人为多。
二十九日。早,有广汉僧世全、左绵僧了证来附从人舟。日昳,移舟江口,回望堤上,楼阁重复,灯火歌呼,夜分乃已。招医赵随为灵照视脉。
三十日。黎明离鄂州,便风挂颿,沿鹦鹉洲南行。洲上有茂林神祠,远望如小山。洲盖祢正平被杀处,故太白诗云:「至今芳洲上,兰蕙不敢生。」梁王僧辩击邵陵王纶军至鹦鹉洲,即此地也。自此以南为汉水,《禹贡》所谓「嶓冢导漾,东流为汉」者。水色澄澈可鉴,太白云「楚水清若空」,盖言此也。过谢家矶、金鸡洑。矶不甚高,而石皆横裂,如累层甓。得缩项鳊鱼,重十斤。洑中有聚落,如小县。出鲟鱼,居民率以卖鲊为业。晚泊通济口,自此入沌。沌读如篆,字书云,水名,在江夏。过九月,则沌涸不可行,必由巴陵至荆渚。
九月一日。始入沌,实江中小夹也。过新潭,有龙祠,甚华洁。自是遂无复居人,两岸皆葭苇弥望,谓之百里荒。又无挽船,舟人以小舟引百丈,入夜财行四五十里,泊丛苇中。平时行舟,多于此遇盗,通济巡检持兵来警逻,不寐达旦。
二日。东岸苇稍薄缺,时见大江渺弥,盖巴陵路也。晡时,次下郡,始有二十余家,皆业渔钓,芦藩茅屋,宛有幽致。鱼尤不论钱。自此始复有挽路,登舟背望竟陵远山。泊白臼,有庄居数家,门外皆古柳侵云。
三日。自入沌,食无菜。是日,始得菘及芦菔,然不肯斸根,皆刈叶而已。过八迭洑口,皆有民居。晚泊归子保,亦有十余家,多桑柘榆柳。
四日。平旦,始解舟。舟人云,自此陂泽深阻,虎狼出没,未明而行,则挽卒多为所害。是日早,见舟人焚香祈神,云:告红头须、小使头、长年三老,莫令错呼错唤。问何谓长年三老,云梢工是也。长,读如长幼之长。乃知老杜「长年三老长歌里,白昼摊钱高浪中」之语,盖如此。因问何谓摊钱,云:博也。按梁冀能意钱之戏,注云:即摊钱也。则摊钱之为博,亦信矣。过纲步,有二十余家,在夕阳高柳中,短篱晒罾,小往来,正如画图所见,沌中之最佳处也。泊毕家池,地势爽垲,居民颇众。有一二家,虽茆荻结庐,而窗户整洁,藩篱坚壮,舍傍有果园甚盛,盖亦一聚之雄也。与诸子及二僧步登岸,游广福永固寺,阒然无一人。东偏白云轩前,橙方结实,虽小而极香,相与烹茶破橙。抵暮,乃还舟中。毕家池,盖属复州玉沙县沧浪乡云。
五日,泊紫湄。
六日。过东场。并水皆茂竹高林,堤净如扫,鸡犬闲暇,凫鸭浮没。人往来林樾间,亦有临渡唤船者,使人怳然如造异境。舟人云,皆村豪园庐也。泊鸡鸣。
七日。泊湛江。
八日。早,次江陵之建宁镇,盖沌口也。晋王澄弃荆州,别驾郭舒不肯从澄东下,乃留屯沌口;陈侯安都讨王琳至沌口;皆此地也。阻风,大鱼浮水中无数。凡行沌中七日,自是泛江,入石首县界。夜观隔江烧芦场,烟焰亘天如火城,光照舟中皆赤。
九日。早,谒后土祠。道旁民屋,苫茆皆厚尺余,整洁无一枝乱。挂帆抛江行三十里,泊塔子矶,江滨大山也。自离鄂州,至是始见山。买羊置酒,盖村步以重九故,屠一羊,诸舟买之,俄顷而尽。求菊花于江上人家,得数枝,芳馥可爱,为之颓然径醉。夜两极寒,始覆絮衾。
十日。阻风雨。遣小舟横绝江面,至对岸买肉食,得大鱼之半,又得一乌牡鸡,不忍杀,畜于舟中。俄有村翁持茭萌一束来饷,不肯受直。遣人先之夔。晚晴,开船窗观月。
十一日。舟行,望西南一角,水与天接。舟人云,是为潜军港,古尝潜军伺敌于此。遥见港中有两点正黑,疑其远树,则下不属地,久之,渐近可辨,盖二千五百斛大舟也。又有水禽双浮江中,色白,类鹅而大,楚人谓之天鹅,飞骞绝高,有弋得者,味甚美,或曰即鹄也。泊三江口,水浅,舟行甚艰。自此遂不复有山。太白诗:「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盖荆渚所作也。
十二日。过石首县,不入。石首自唐始为县,在龙盖山之麓,下临汉水,亦形胜之地。杜子美有《送石首薛明府》诗,即此邑也。泊藕池。
十三日。泊柳子。夜过全、证二僧舟中,听诵梵语《般若心经》。此经惟蜀僧能诵。
十四日。次公安,古所谓油口也。汉昭烈驻军,始更今名。规模气象甚壮。兵火之后,民居多茆竹,然茆屋尤精致可爱。井邑亦颇繁富,米斗六七十钱。知县右儒林郎周谦孙来,湖州人。游二圣报恩光孝禅寺。二圣谓青叶髻如来、娄至德如来也,皆示鬼神力士之形,高二丈余,阴威凛然可畏。正殿中为释迦;右为青叶髻,号大圣;左为娄至德,号二圣;三像皆南面。予按藏经驹字函,娑罗浮殊童子成道,为青叶髻如来,青叶髻如来再出世,为楼至如来,则二如来本一身耳。有碑言邑人一夕同梦二神人,言我青叶髻、娄至德如来也,有二巨木,在江干,我所运者,俟鄯行者来,令刻为我像。已而果有人自称鄯行者,又善肖像,邑人欣然请之。像成,人皆谓酷类所梦。然碑无年月,不知何代也。长老祖珠,南平军人。寺后有废城,髣髴尚存,图经谓之吕蒙城。然老杜乃曰:「地旷吕蒙营,江深刘备城。」盖玄德、子明皆屯于此也。老杜《晓发公安》诗注云:「数月憩息此县。」按公《移居公安》诗云:「水烟通径草,秋露接园葵。」而《留别公安太易沙门》诗云:「沙村白雪仍含冻,江县红梅已放春。」则是以秋至此县,暮冬始去。其曰数月憩息,盖为此也[26]。泊弭节亭。驯鸥低飞往来,竟日不去。
十五日。周令说县本在近,北枕汉水,沙虚岸摧,渐徙而南,今江流,乃昔市邑也。又云,县有五乡,然共不及二千户,地旷民寡如此。民耕尤苦,堤防数坏,岁岁增筑不止。晚携家再游二圣寺。众寮有维摩刻木像,甚佳,云沙市工人所为也。方丈西有竹轩,颇佳。珠老说五祖法演禅师,初住四面山,孑然独处,凡二年,始有一道士来问道,乃请作知事。又三年,僧宝良来与道士朝夕参叩,皆得法。于是演公之道,寖为人知,而四方学者,始稍有至者。虽其后门人之盛称天下,然终身不过数十众。珠闻此于其师卍庵颜禅师。荆州绝无禅林,惟二圣而已。然蜀僧出关,必走江浙,回者又已自谓有得,不复参叩。故语云:「下江者疾走如烟,上江者鼻孔撩天。徒劳他二佛打供,了不见一僧坐禅。」
十六日。过白湖,渺然无津,抛江至升子铺。有天鹅数百,翔泳水际。日入,泊沙市。自公安至此六十里,自此至荆南陆行十里,舟不复进矣。老杜诗云:「买薪犹白帝,鸣橹已沙头。」刘梦得云:「沙头樯干上,始见春江阔。」皆谓此也。
十七日。日入后,迁行李过嘉州赵青船,盖入峡船也。沙市堤上居者,大抵皆蜀人。不然,则与蜀人为婚姻者也。
十八日。见知府资政殿学士刘恭父珙、通判右奉议郎权嗣衍、左宣教郎陈孺。荆南,图经以为楚之郢都,梁元帝亦尝都焉。唐为江陵府荆南节度,今因之。然牧守署衔,但云知荆南军府,与永兴、河阳正同,初无意义,但沿旧而已。
十九日。郡集于新桥马监,监在西门外四十里。自出城,即黄茅弥望,每十余里,有村疃数家而已。道遇数十骑纵猎,获狐兔,皆系鞍上,割鲜藉草而饮,云襄阳军人也。是日极寒如穷冬,土人云,此月初已尝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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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三 7月 15, 2020 10:30 pm

"辛巳。晨出大江,午至鄂渚。泊鹦鹉洲前南布堤下。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廛閈甚盛,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且不问多少,一日可尽,其盛壮如此。"


范成大(1126年-1193年),字致能,号石湖居士,谥文穆,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南宋范成大《吴船录》:

76
丁丑。发石首。百七十里,至鲁家洑。自此至鄂渚,有两途。一路遵大江,过岳阳及临湘、嘉鱼二县。岳阳通洞庭处,波浪连天,有风即不可行,故客舟多避之。一路自鲁家洑入沌。沌者,江傍支流,如海之,其广仅过运河,不畏风浪。两岸皆芦荻,时时有人家。但支港通诸小湖,故为盗区;客舟非结伴作气不可行。偶有鄂兵二百更戍,欲归过荆南,遂以舟载,使偕行。自鲁家洑避大江入沌,月明行三十里,宿。
77
戊寅、己卯。皆早暮行沌中。
78
庚辰。行过所谓百里荒者。皆湖滦茭芦,不复人迹,巨盗之所出没。月色如昼,将士甚武。彻夜鸣橹,弓弩上弦,击鼓钲以行,至晓不止。
79
辛巳。晨出大江,午至鄂渚。泊鹦鹉洲前南布堤下。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廛閈甚盛,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且不问多少,一日可尽,其盛壮如此。
80
监司帅守刘邦翰子宣而下,皆来相见邀饭,皆曰未敢定日。及欲移具舟次,余笑曰:「若定日则莫若中秋,张具则莫欲南楼。」众亦笑许。
81
壬午。晚,遂集南楼。楼在州治前黄鹤山上。轮奂高寒,甲于湖外。下临南市,邑屋鳞差。岷江自西南斜抱郡城东下。天无纤云,月色奇甚。江面如练,空水吞吐。平生所遇中秋佳月,似此夕亦有数,况复修南楼故事,老子于此,兴复不浅也。
82
向在桂林时,默数九年之间,九处见中秋,其间相去或万里,不胜漂泊之叹,尝作一赋以自广。及徙成都,两秋皆略见月。十二年间,十处见中秋。去年尝题数语于大慈楼上,今年又忽至此。通计十三年间,十一处见中秋,亦可以谓之游子。然馀以病丐骸骨,傥恩旨垂允,自此归田园,带月荷锄,得遂此生矣。坐中亦作乐府一篇,俾鄂人传之。
83
水调歌头
84
细数十年事,十处过中秋。今年新梦忽到,黄鹤旧山头。老子个中不浅,此会天教重见,今古一南楼。星汉淡无色,玉镜独空浮。敛秦烟,收楚雾,熨江流。关河离合南北,依旧照清愁。想见姮娥冷眼,应笑归来霜鬓,空敝黑貂裘。酾酒问蟾兔,肯去伴沧洲。
85
所谓十一处见中秋,今略识于此。始自酉年计之,是年直东观,戌年檥船松江垂虹亭下,亥年泛阳羡罨画溪,子年守栝苍,丑年内宿玉堂,寅年使虏次睢阳,卯年自西掖出泊吴兴城外,辰年归石湖,巳午年帅桂林,未、申年帅成都,而今酉年客武昌也。
86
癸未。泊鄂州南楼,月色如昨夜。
87
甲申。泊鄂州。蜀兵远送者,封桩裹粮之具,至此当尽数贸易,非三日不可了,故为之留。
88
统帅李川邀看新寨。鄂营昔皆茇舍,今始易以瓦屋,方毕四分之一。登压云亭,则前后尽见,周络井井,甚有条理。将司中又有雅歌、整暇二堂,皆面江山,登览超胜。
89
乙酉、丙戌。泊鄂州。遣送兵之半归成都。
90
丁亥。风作,不可行。
91
戊子。早解维欲出,江风不已,至暮逾甚,又留一夕。土人云:「江上社前后,辄大风数日,谓之社风。上下水船悉不行。」果然。
92
己丑。社风稍缓,解维小泊汉口。汉水自北岸出,清碧可鉴,合大江浊流,始不相入。行里许,则为江水所胜,浑而一色。凡水自两岸出于江者皆然。其行缓,故得澄莹。大江如激箭,万里奔流,不得不浊也。午后风息,通行。百八十里,至三江口,宿。三江之名所在多有,凡水参会处,皆称之。
93
庚寅。发三江口。辰时过赤壁,泊黄州临皋亭下。赤壁,小赤土山也。未见所谓「乱石穿空」及「蒙茸」、「巉岩」之境,东坡词赋微夸焉。
94
郡将招集东坡雪堂。郡东山垄重复,中有平地,四向皆有小冈环之。东坡卜居时,是亦有取于风水之说。前守鸠材欲作设厅,已而辍作雪堂,故稍宏壮。堂东小屋,榜曰东坡,堂前桥亭曰小桥,皆后人旁缘命之。对面高坡上,新作小亭曰高寒,姑取《水调》中语,非当时故实。然此亭正对东岸武昌数峰,亦登览不凡处。
95
晚过竹楼,郡治后赤壁山上方丈一间耳。转至栖霞楼,面势正对落日,晖景既堕,晴霞亘天末,并染川流,醺黄酣紫,照映下上,盖日日如此,命名有旨也。楼之规制甚工,问其人,则曰故相秦申王生于临皋舟中,黄人作庆端堂于其处,近年撒而作栖霞云。
96
黄冈岸下素号不可泊舟,行旅患之。馀舟亦移泊一湾渚中。盖江为赤壁一矶所撄,流转甚驶,水纹有晕,散乱开合全如三峡。郡议欲开澳以归宿客舟,未决。
97
辛卯。发黄州。四十里,过巴河。水清澈,自北岸入浊流如汉口。通行二百三十里,至桐木沟,宿。
98
壬辰。发桐木沟。八十里,至马头,宿。
99
癸巳。发马头。百二十五里,至江州。泊琵琶亭,前守曹训子序新作,通判吕胜己隶书,《琵琶行》刻石左方。
100
甲午。泊江州,登庾楼,前临大江,后对康庐,背、面皆登临奇绝。又名山大川,悉萃此楼,他处不能兼有,此独擅之。庾元亮故事,本是武昌南楼,后人以元亮尝刺江州,故亦以庾名此楼。然景物则有南楼不逮者。楼下思白堂,正直庐山双剑峰。相传此名最不利,郡中每二百年辄有兵祸。父老久愿更名,而无定论。馀欲取东西二林所在,名之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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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三 7月 15, 2020 10:31 pm

鄂州这一名称最早是指今天的武昌。而武汉真正发迹,也可以说是从被称为鄂州之后开始的。华夏古九州,湖北分属荆州,政治中心一直是在今天的荆州江陵一带。鄂州隋朝之时才设立,唐宋沿袭。旧时鄂州能取代江陵成为成为湖北的政治文化中心,首功则要归属抗金名将民族英雄岳飞。

那时,荆湖北路(相当于今天的湖北省)的首府,其实长期是荆南府,即今天的江陵。岳飞为便于北伐,决定将主力驻扎在鄂州,他本人作为两湖京西地区的一把手也长期驻扎在鄂州。

这也导致之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鄂州成为荆湖北路的实际首府,中部的主力部队七万余人和都统司、制置司等中部战区的军政机关以及后勤机关湖广总领所(负责整个中部地区包括河南南部襄阳要塞群的后勤总基地,在鄂州设有大型仓库)等均在此地,最终导致入元以后鄂州正式成为湖北的首府。

这也是武汉崛起,取代自古以来的华中重镇荆州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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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三 7月 15, 2020 10:39 pm

南宋岳家军时期,武昌本身有10万家,假设一家5-6人,就有50-60万居民。然后岳家军战士就有10万人,加上机关后勤人员和军队家属,应该也有40-50万人。所以,武昌有100万人是真实的。





宋 黄干 勉斋集 申京湖制置司办汉阳军黍米事
[日]斯波义信著,方健、何忠礼译:《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版,第447-453页。

南宋时,鄂州号称“今之巨镇”,[叶适:《叶适集·水心文集》卷九《汉阳军新修学记》,北京:中华书局校点本1983年版,第141页。]城内商业繁盛,出现了富商大贾,乾道年间(公元1165~1173年)“鄂州富商武邦宁,启大肆,货缣帛,交易豪盛,为一郡之甲。”[洪迈:《夷坚志》支庚卷五“武女异疾”条,中华书局校点本1981年版,第1174页。]开设了热闹的夜市,号称“烛天灯火三更市,摇月旌旗万里舟”。[范成大:《范石湖集·诗集》卷一九《鄂州南楼》,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1981年版,第274页。]四方商贾云集,市容相当繁荣,“民居市肆,数里不绝,其间复有巷陌,往来憧憧如织”。[《入蜀记》第五,《渭南文集》卷四七,第2444页。]鄂州城中人口众多,到宁宗嘉定以前即达到了十万户。姜夔诗称“武昌十万家”,[姜夔:《白石道人诗集》卷上《春日书怀四首》,??本。]戴复古诗说鄂州“江渚麟差十万家”,[戴复古:《石屏诗集》卷一《鄂州南楼》,清嘉庆道光间临海宋氏刊本。]虽非确指,但与实际情况相近。汉阳知军黄榦也说“鄂州人口繁伙,为汉阳三十余倍”,即约十万家。[《勉斋集》卷三○《申京湖制置司辨汉阳军籴米事》。]光宗绍熙三年(公元1192年)“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乙巳,燔民居八百家,市井楼帘无存者。”[(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八《物异考四?火灾》,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版。]人口众多,建筑密集,以至空地难寻,近城之处甚至找不到安葬死者的地方。《夷坚志》乙集卷九“鄂州遗骸”条称:“鄂州地狭而人众,故少葬埋之所,近城隙地,积骸重叠,多舆棺置其上,负土他处以掩之。贫无力者,或稍经时月,濒于暴露,过者悯恻焉。乾道八年,有以其事言于诸司,于是相率捐库钱付胜缘寺僧,治具焚瘗。先揭榜衢路,许血肉自陈,为启圹甃甓,举而藏之,具书姓字于外。如无主名者,则为归依佛宝,一切火化,投余骨于江。其数不可胜计。”

鄂州城中人口众多,到宁宗嘉定以前即达到了十万户。姜夔诗称“武昌十万家”,[99]戴复古诗说鄂州“江渚麟差十万家”,[100]虽非确指,但与实际情况相近。汉阳知军黄榦也说“鄂州人口繁伙,为汉阳三十余倍”,即约十万家。[101]
再录一段,仅城外南市的几次火灾情况,可见时武昌的人口之众:
南市商业兴盛,人口密集,又因中转商贸繁荣,露天堆积大量竹木类货物,易发火灾。 淳熙四年(公元1177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风通夕,燔民舍千余家”;嘉泰四年(公元1204年)“八月壬辰,鄂州外南市火,燔五百余家。”[113]在另一场大火中,南市“焚万室,客舟皆烬,溺死千计”。[114]南市聚居人口之多,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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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crane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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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三 7月 15, 2020 10:55 pm

“宋朝在草市与镇、市发展的同时,大城市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愈来愈高。北宋真宗初,北京大名府“城中居民”,“主、客合数万家”[59]。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东京开封府的坊郭户,不包括城外九厢草市,约有97,750户[60],估计城内外坊郭户人口应在五十万以上。宋仁宗时,广州只有子城,城外“蕃、汉数万家”,有很多外国商人居住。南宋中期,广州有“十万人家”[61]。宋哲宗时,苏轼出任杭州知州,他说:“杭州城内生齿不可胜数,约计四、五十万人,里外九县主客户口共三十馀万”[62]。杭州在南宋改名临安府,其间经历很严重的战争破坏。宋孝宗时,城外“南厢户口十四万,最为剧繁”[63]。宋宁宗初,“都城居民以户计者十一万二千有奇”[64]。宋光宗初,有一次赈济贫民,“在城九厢、城南、城北两厢共抄札到二十六万八千馀口”[65]。宋宁宗时一次大火灾,“延烧军民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九家,凡十八万六千八百三十一口”[66]。城南厢户已达40万[67]。在南宋晚期,临安户口又有新的增长。北宋末,太原府城被金军包围,“数十万坐守危城”[68]。建康府在北宋後期,“民之籍于坊郭,以口计者十七万有奇,流寓商贩、游手往来不与”[69]。在南宋中後期,人口达“数十万”[70]。长江中游的鄂州,在南宋时约有10万户[71]。四川成都府“城中繁雄十万户,朱门甲第何峥嵘”[72]。泉州“城内画坊八十,生齿无虑五十万”,“闤闠馀十万家”[73]。南宋初,金军”屠洪州”,”杀城中老小七万馀人”[74]。南宋後期,绍兴府“城中数万户,鱼鳞相比,皆舍也”[75]。”


宋史研究宋代城镇《宋朝的坊郭户》

王曾瑜

一、坊郭户的范围和数量

宋朝除了有主户与客户,官户与民户等区分外,也将编户区分为坊郭户和乡村户,作为城市和乡村居民。宋太宗曾下诏说,“沿边州军管属地分坊郭、乡村诸色人户”,如私下向辽朝出口粮食,“不计多少”,都要“勘罪”“处斩”[1]。无论在北宋或南宋,类似的记载不少,单独使用“坊郭户”一词的记载也屡见不鲜,而单独使用“乡村户”一词的记载却相当少见,但并非没有。如司马光在《乞罢保甲札子》中,主张“召募本县乡村户有勇力武艺者,投充弓手”[2]。北宋和南宋也有“坊郭户”和“乡村户”并提的记载[3]。可知在宋朝的户籍制度中,既有乡村户,也有坊郭户,是确定无疑的。

坊郭户和乡村户的区分,并非始於宋朝。至迟在秦汉时,已有所谓“市籍”。秦时“適戍”,“尝有市籍者”,“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亦在发遣之列[4]。汉时规定“有市籍不得宦”[5]。可见编入“市籍”者身份比较低贱。但非所有的商人都编入市籍。如汉武帝时规定:“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身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6]市籍制度通行于汉唐之际[7]。坊郭户制固然可以追溯到市籍制,但市籍大致限于商人和手工业者,并不包括全体城市居民,市籍制度与坊郭户制尚不能等同。据《唐会要》卷58《户部尚书》载,唐宪宗时,“厘革诸道州府应徵留使、留州钱物色目”,“如坊郭户配见钱须多,乡村户配见钱须少”,可知当时已有坊郭户和乡村户的户籍差别。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後,由于城乡差别的存在,统治者因而对城市和乡村采取不同的管辖体制和方式,这就是城乡分治。在中国古代,城乡分治可说是由来已久,而并非始于唐朝。但是,在户籍制度上正式确定坊郭户和乡村户的差别,无疑是唐时城市人口增加,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中国古代城市史的一件大事,值得我们重视。

中国古代往往在大小城市的周围构筑城墙,以作军事屏障,很久以来,人们便用“金城汤池”形容防御的坚不可摧。但从另一角度看,城墙也成为城乡的分界线。唐宋之际,随着工商业的繁荣,非农业人口的增加,城市居民逐渐突破城墙的限隔,向城外扩张,使城墙逐渐失去了划分坊郭户和乡村户界限的作用。五代後唐天成三年(公元928年)七月敕说:“应三京、邺都、诸道州府乡村人户自今年七月後,于是秋田苗上,每亩纳麯钱五文足陌,一任百姓造麯,酝酒供家……其京都及诸道州府、县、镇坊界及关城草市内,应逐年买官麯酒户便许自造麯,酝酒货卖。仍取天成二年正月至年终,一年逐户计算都买麯钱数内,十分只纳二分,以充榷酒钱……其馀诸色人亦许私造酒麯供家,即不得衷私卖酒。”[8]这道敕令实际上反映後唐对乡村户和坊郭户不同的榷酒政策,尽管敕令并未使用“坊郭户”一词,却给我们勾划了当时坊郭户的大致范围。坊郭户不仅包括州、府、县的“坊界”居民,还包括镇的“坊界”和“关城草市内”的居民,这些地界内的居民,显然都不算“乡村人户”。宋朝划分坊郭户的范围,大体是沿袭五代旧制。自唐迄宋,镇与市的发展,草市的繁荣,无疑是中国古代城市史的两件大事,为前所未有。宋朝坊郭户包括府州军城和县城内的居民,是无须论证的;而包括草市和镇、市的居民,则是必须说明的。

“草市”一词,早在六朝时已经出现。唐代草市的记载不少,大多是指乡村的集市,但有的草市已发展为县。宋代的草市较多是指州县城墙外沿城形成的新居民区,但也有指市,如范成大《石湖居士诗集》卷30《晓泊横塘》:“汹汹前村草市声。”显然不是指前一种草市。陆游《剑南诗稿》中有更多的记载。宋诗中的“草市”往往就是指市。苏轼谈到淮南宿州的情形,说:“自唐以来,罗城狭小,居民多在城外。本朝承平百馀年,人户安堵,不以城小为病。兼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9]可见这种草市自唐代已有。《南部新书》辛说,唐代“蜀东、西川之人常互相轻薄,西川人言:‘梓州者,乃我东门之草市也,岂得与我耦哉!’”五代时,“天下兵争,凡民居在城外,率居草屋,以成市里,以其价廉功省,猝遇兵火,不至甚伤财,以害其生也”,可称“草市”[10]。由于草市愈益普遍,故屡见于敕令,往往与城郭并提。除前引的记载外,如後周的敕令说,“诸州镇郭,下及草市,见管属省店宅、水硙,委本处常切管勾,其徵纳课利不得亏失”;[11]“漳河已北州府[管]界,元是官场粜盐,今後除城郭、草市内仍旧禁法,其乡村并许盐货通商”[12]。在五代的城乡分治体制中,草市无疑是划入城市的范围。

宋代有关草市的记载不少,总括说来,大致有三条。第一是普遍,前引苏轼所说,“草市者甚众”,自北方至南方,自腹地至边区,都有草市的记载。

第二,某些州县的草市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并非“率居草屋,以成市里” ,甚至超过城区。有的城市并非四周都有草市,如北宋秦州有“东、西草市,居民、军营仅万馀家,皆附城而居”[13]。有的城市,如北宋明州,“四郭皆有市”,“草市朝朝合”[14]。有的城市因草市居民甚多,又增修城墙,将草市纳入城区,北宋李宗詠的墓志铭记载:“徐城隘,廛肆列城外,公筑而广之,民以安居”[15]。有的城市又听任草市扩展,并不另筑新城,如南宋的汀州“依山为城,境地狭隘,民居市肆,多在城外,以户口计,城外多于城内十倍”,“闤阓繁阜”[16]。凡此种种,情况各不相同,但草市规模较大的城市,显然不是个别的例外。南宋初期,王之道说:“信阳一军係沿边,去淮无四十里,户口单寡,财用穷匮,不及近里州军一草市。”[17]足见很多“近里州军”的草市规模,此处的草市可能也是指市。宋时最有名的草市,是鄂州的南草市。由于州城不大,“因山附险,止开二门,周环不过三、二里”[18],城外南草市(简称南市)实际上成了主要的市区“沿江数万家,廛闬甚盛,列肆如栉”,“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且不问多少,一日可尽”。宋孝宗时有一次大火,“自北而南,凡五里”,“焚万室”[19]。

第三,宋朝将草市居民作为坊郭户的一部分。宋真宗时,将开封府城里和城外草市居民一并分厢管辖,“新城外置九厢”[20]。宋神宗推行保甲法时,特别下诏说:“京城门外草市百姓亦排保甲,闻多是城里居民逐利去来,今为保伍,人情非所便安……可速罢之。”[21]南宋“行在”临安府设“城外南、北两厢,地分极阔远”,与“在城九厢”的居民同等对待[22]。南宋时,建康府“南门之外有草市,谓之城南厢,环以村落,谓之第一都、第二都、第三都”[23]。当时乡村户以乡、都(都保)和里作地名或管辖单位,而坊郭户却以厢和坊作管辖单位,互不相同。蕲州“北门外”有“文顿坊”[24],饶州“城外”有“和众坊”[25],都是将草市居民作为坊郭户。宋神宗时,重新划分县尉与巡检两类官员的职责范围,“县尉但主草市以里,其乡里盗贼悉委巡检”[26]。可见宋时城乡分界线并不是城墙,而是草市与乡村的交界,与五代相同。

镇的设置,最早带有军事性质,大致始于十六国和北魏时。北魏初,在沿边“盛简亲贤,拥麾作镇”[27]。隋唐也设镇将。中唐藩镇割据,军阀们往往委派心腹,担任镇将,监视地方官。如李锜“选腹心五人,为所部五州镇将”,“各有兵数千,伺察刺史动静”[28]。五代之际,“置镇繁多”,“每县又有镇者”,镇事实上成为与县平列的行政单位,镇将“皆节帅自补亲随”,由于“兵主于镇将,而财赋器甲则主于参军”,“县官虽掌民事,束手委听而已”[29]。迄五代为止,很多镇虽带有浓厚军事色彩,往往地处交通要冲,军队的屯驻,也可能带来商业的发展,居民的增多,因而成为新兴的小城市或小工商业点。宋代的某些镇即是承袭唐与五代的旧名或旧址[30]。除了前引後唐敕令外,後周世宗废除大量寺院时规定:“其在军镇及偏镇坊郭户及二百户以上者,亦依诸县例指挥。”[31]这可算是五代时传世的一条最明确的镇坊郭户记载。这里的“军镇”无疑是指军队屯驻地,而“偏镇”看来是指普通的工商业小镇。在唐与五代,不见得所有的镇都具有军事色彩。

宋朝的镇已无军事意义。除了镇之外,还有比镇地位略低的市。这种市,在唐代也称草市,而宋代一般已不以“草市”相称了。宋代的某些市也是承袭前代的旧名或旧址[32]。当时镇可升为县,县可降为镇的事例很多。如《元丰九域志》卷1载,“太平兴国六年,升内乡县顺阳镇为县”,“开宝五年,省平氏县为镇,入泌阳”。在镇与市之间,也有类似情形。如南宋光宗即位之初,“诏随州随县唐城市仍旧改为唐城镇,置监镇官一员,兼管本镇烟火公事”[33]。唐城经历了由镇降为市,又由市升为镇的过程。

宋朝对镇一般都设监镇官管辖,“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34]。监镇官的管辖范围,一般限于本镇,从属于县官,也不像县官那样,要兼管本县城乡政务。至于市是否设置专官,宋朝显然没有固定的制度。宋徽宗时,在各地设居养院、漏泽园、安济坊等慈善机构,规定“城、寨、镇、市户及千以上,有知、监者,许依诸县条例增置”[35]。看来一部分大的市也设监官。有的市是县尉司所在地[36],有的市是巡检司所在地[37],也有的市并不设置专官,如歙县“镇旧有三”,“今惟巖[寺]镇设官,收酒税之榷,而新馆、街口不为镇,然市井如故”[38]。

宋朝的镇和市达到相当大的数量。宋神宗时的《元丰九域志》记载当时的行政区划,“总二十三路,京府四,次府十,州二百四十二,军三十七,监四,县一千[一]百三十五”,还记载了各县所属的镇名。由于此书有个别阙文,难以作完全的统计,据现存记载,总数为1,878个镇,但分布很不平均。很多县和某些州不设镇,而某些县多达十几个镇,某些州多达三、四十个镇。河东路仅有19个镇,而梓州路却有355个镇[39]。市的数量缺乏全面统计数字,但从南宋一些地方志的记载看,其数量显然多于镇。如庆元府计有小溪镇等5镇,横溪市等22市[40],建康府计有淳化镇等14镇,汤泉市等33市[41]。由此可见,如用“成千上万”来形容星罗棋布的镇市数量,是并不夸张的。

镇市的规模一般应低于州县,但也有例外,并且有地区差别。北宋末,有人说:“河东、陕西县多而镇少,河北、京东县少而镇多,其逐镇居民人烟过于河东县分。”[42]这是北方的情形。在南宋,洪泽镇虽“隶于县”,而“人烟繁盛,倍于淮阴”[43];鄂州武昌县金牛镇“人烟近四百户,市井比之本县,大段翕集”[44]。前引宋徽宗时的记载说,有些“镇、市户及千以上”,如潭州桥口镇,“市户二千馀家,地狭不足以居,则于夹江地名暴家歧者,又为一聚落,亦数百家”[45]。市的人口和规模一般小于镇,但某些市也相当繁华。鄂州新店市“民户夹溪而居,南岸数百家”,“北岸百馀家”[46],看来不比金牛镇小。石门市“市井甚盛”,所以“为鄱阳西尉治所”[47]。南宋时,镇市中非常出名的是黄池镇和沙市。太平州一带“俗谚有三不如,谓太平州不如芜湖,不如黄池也”[48]。王质据他去西川的经历,说沿途所见,“县无美于新繁,镇无集于蚕丛”,“市无翕于沙头,九支次之”[49]。江陵府的沙头“一名沙市”[50]。宋孝宗时一次“大火,燔数千家,延及船舰,死者甚众”[51],可见其规模之大。南宋晚期大将孟珙特别“筑沙市城”[52]。《梦粱录》卷19《塌房》例举繁闹的商埠,“如荆南沙市、太平州黄池,皆客商所聚”,足见这两个镇市在全国的地位。

由于镇市实际的数量和规模,宋朝也承袭五代遗制,将镇市居民算作坊郭户。镇的居民称为“镇坊郭”[53]。宋英宗出殡时,规定蠲免“西京、郑州、汝州在州与外县镇坊郭人户”的部分赋税[54]。尹洙在上奏中,也提到“州府县镇城郭等第户”[55]。据《庆元条法事类》卷48《科敷》,“镇、寨、城、市”的居民都属坊郭户。

在宋神宗推行保甲法时,宋廷特别规定:“诸城外草市及镇、市内保甲毋得附入乡村都保。如共不及一都保者,止令厢虞候、镇将兼管。”[56]草市与镇、市的居民也编排保甲,却又不属乡村都保,而纳入城市的管辖系统。据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统计,各路乡村保丁共计6,764,201人,而草市与镇、市保丁计230,528人,约为乡村保丁数的三十分之一[57]。按照规定,凡是每户有两丁,则一丁充保丁,如单丁户、女户之类自然不出保丁,故保丁数应少于户数。在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全国主客户合计为15,684,129户[58]。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统计数字并不准确,但上述草市和镇、市的保丁数,及其与乡村保丁数的比例,也不能说全无参考价值。估计宋时草市和镇、市的坊郭户数无疑应有几十万户。

宋朝在草市与镇、市发展的同时,大城市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愈来愈高。北宋真宗初,北京大名府“城中居民”,“主、客合数万家”[59]。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东京开封府的坊郭户,不包括城外九厢草市,约有97,750户[60],估计城内外坊郭户人口应在五十万以上。宋仁宗时,广州只有子城,城外“蕃、汉数万家”,有很多外国商人居住。南宋中期,广州有“十万人家”[61]。宋哲宗时,苏轼出任杭州知州,他说:“杭州城内生齿不可胜数,约计四、五十万人,里外九县主客户口共三十馀万”[62]。杭州在南宋改名临安府,其间经历很严重的战争破坏。宋孝宗时,城外“南厢户口十四万,最为剧繁”[63]。宋宁宗初,“都城居民以户计者十一万二千有奇”[64]。宋光宗初,有一次赈济贫民,“在城九厢、城南、城北两厢共抄札到二十六万八千馀口”[65]。宋宁宗时一次大火灾,“延烧军民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九家,凡十八万六千八百三十一口”[66]。城南厢户已达40万[67]。在南宋晚期,临安户口又有新的增长。北宋末,太原府城被金军包围,“数十万坐守危城”[68]。建康府在北宋後期,“民之籍于坊郭,以口计者十七万有奇,流寓商贩、游手往来不与”[69]。在南宋中後期,人口达“数十万”[70]。长江中游的鄂州,在南宋时约有10万户[71]。四川成都府“城中繁雄十万户,朱门甲第何峥嵘”[72]。泉州“城内画坊八十,生齿无虑五十万”,“闤闠馀十万家”[73]。南宋初,金军”屠洪州”,”杀城中老小七万馀人”[74]。南宋後期,绍兴府“城中数万户,鱼鳞相比,皆舍也”[75]。

以上例举十个大城市的户数或人数。应当指出,宋代像北方的京兆府、西京河南府、南方的江陵府、潭州、隆兴府、平江府、福州等等都是繁华的大都市,估计人口在10万以上的城市,不会是上述的十个。“通都大邑,不耕而食者十居七、八”[76]。由于坊郭户大多脱离农业,故城市人口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发展水平,取决于乡村人口能提供多少馀粮。宋朝拥有一批1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正是标志着当时的农业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也是中国古代文明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标志之一。在当时的欧洲和中东,人口在10万以上的都市只有可数的几个。

在少数人口密集的州府,坊郭户口数已经超过了乡村户数,前引北宋後期杭州的城乡人口数,可为一例。但就绝大多数州县说来,情况恰恰相反。南宋高宗末期,荆门军两县乡村“主户才及三千”,而“坊郭不满五百家”[77]。徽州在宋孝宗时,各县乡村有120,083户,各县县城内外和州城内外的坊郭户为3,862户[78]。宋宁宗时,汉阳军“两县乡村共二万户”,“军城内外户口不下三千家,又有船居四百只”,其中“郭内之民仅千家”,“郭外沿江之民几二千家”[79]。绍兴府嵊县“县郭为户一千一百九十四”,“乡落为户三万二千”[80]。镇江府在宋理宗时,“府城厢户”加“江口镇户”计15,900户,63,700口,丹徒、丹阳和金坛三县户(主要是乡村户)计92,500户,580,400口[81]。据汀州“祖帐”,乡村户计145,046户,坊郭户计5,285户[82]。尽管各地坊郭户与乡村户的比例互不相同,但对绝大多数州县说来,乡村户的户口数占了绝对优势,应是不容置疑的。

二、坊郭主、客户的户等和阶级状况

宋朝的坊郭户与乡村户一样,既区分户和客户,也划分户等。这种情况,在唐朝还不见记载[83]。宋真宗时,如前所述,北京大名府的居民已有主户和客户的区分。京西转运使郑文宝等人“请于部内州军等第分配坊郭之民籴买刍粟”[84]。苗稹和薛田也在西京河南府“均定本府坊郭居民等”[85]。但这些记载并未说明坊郭户共分几等。宋仁宗时,欧阳修说:“往时因为臣寮起请,将天下州县城郭人户分为十等差科。当定户时,系其官吏能否。有只将堪任差配人户定为十等者,有将城邑之民不问贫穷孤老尽充十等者,有只将主户为十等者,有并客户亦定十等者。州县大小贫富既各不同,而等第差科之间,又由官吏临时均配。”[86]看来各地划分坊郭户户等的情况是五花八门,各行其是,而将坊郭户分为十等亦非创始于北宋初年。

宋朝坊郭主户和客户如何区分,划分户等的财产标准又是什么?据《韩魏公集》卷13《家传》说:“河北诸州当榷盐之初,以官盐散坊郭主、客户,令纳见钱。及盐法通行,其盐钱遂为半额而不除。主户则尚能随屋税纳官,客户则逃移,莫知其处,但名挂簿书而已。”河北实行榷盐,尚是在五代之际,後来,宋太祖“听民间贾贩,唯收税钱,不许官榷”[87]。可知韩琦所说坊郭户分为主、客户的事,乃始于五代[88]。主户有屋税,即是有房产,客户无屋税,即是无房产,则有无房产,是区分坊郭主、客户的依据。

宋徽宗时的《崇宁方田令》说:“诸州、县、寨、镇内屋锐,据紧慢十等均定,并作见钱。”官员解释说,这就是“旧来坊郭十等之法”。如在开德府城,“每间赁钱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其後街小巷闲慢房屋,多是下户些小物业,每间只赁得三文或五文”[89]。可见房产的好坏,又是坊郭户划分户等的依据。

但是,光用屋税多少划分坊郭户等,是有缺陷的,因为当时某些城居富户不一定拥有房产。欧阳修说:“其岢岚、保德军、岚、忻等州亦有浮客充等第者,缘彼处浮客当屯兵之地,经营物力过于主户。”[90]这是指一些外来商人的情况。宋时的租屋业相当兴盛。在开封府,“自来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兹乃常事”[91],“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92]。自宋神宗後,官僚兴建私人住宅的风气才兴旺起来。拥有高等房产者,固然是坊郭上户;而自己没有房产,却有能力租赁高等房产者,也同样是坊郭上户,故很多地区就并不用屋税多少划分户等。

《永乐大典》卷7507《中书备对》记载各路坊郭户出役钱的情形,其中如开德府等地所在的河北路,“坊郭亦依等第均出”,实际上大约是按屋税分摊;而多数路却是以“家业贯百”、“物力”、“家业”、“活业钱”、“物力房店钱”等等分摊。所谓家业钱之类,尽管名称各异,其实都是将各户的财产(包括房产)折算成钱贯,然後划分户等。例如《中书备对》说,成都府路的“坊郭以物力出钱”,梓州路的“坊郭并以家业”。据吕陶说,这两路实际上还“别定坊郭十等人户出营运钱”,“州县承望风旨,不问虚实及有无营运,但有居止屋宅在城市者,估其所直,一概定坊郭等第”[93]。真德秀说宋宁宗时的建康府,“大抵主家以房地起家业钱,而赁户又以店肆起营运钱”,“有如房地钱日收一十文足,纽家业钱一贯六百二十三文七分”[94]。所谓“赁户”,如无房产,只是租“主家”房屋开张店铺,就应算坊郭客户,却仍“起营运钱”,实际上是用另一种方式估算家业。总的看来,多数地区是通行用家业钱划分坊郭户等的办法,不分主户与客户,混通分为十等。这与乡村客户一般不分户等的情形,又有所差别[95]。

北宋时规定,乡村每逢闰年造五等丁产簿,“诸州军县每五年一造城郭等第簿”,年限要比乡村户多两年。宋仁宗庆历年间,因范仲淹建议,才改为“及三年便造簿,重定等第”[96]。宋神宗元丰时规定:“应诸县造乡村、坊郭丁产等第簿,并录副本,送州印缝,於州院架阁。”[97]宋哲宗时,又规定“每三年重定乡村、坊郭等第,人户隐落家业”,“许人告”,其“日限” 由“一月改为六十日”[98]。传袭到南宋,“依法三年一造,坊郭十等,乡村五等,以农隙时当官供通,自相推排,对旧簿批注升降”[99]。在各县的税租帐中,还要开列“坊郭、乡村主户丁各若干,客户丁各若干,及各开丁、中、小、老、疾病人数”[100]。《临汀志》记录汀州“祖帐”提供的统计数字,包括“坊市”和“乡村”主、客户的户数、丁数、“老、小、单丁、残疾不成丁”数,其中主户“坊市二千八百八十九户”,“乡村九万九千八百二十五户”,客户“坊市二千三百九十六户”,“乡村四万五千二百二十一户”[101]。这些“祖帐”的数字,显然来源于汀州各县的税租帐,表明宋朝对坊郭主、客户的管理和统计,也与乡村主、客户同样重视。

然而推排坊郭户的浮财物力,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房赁则变易间架,奸弊百出”,“至于浮财营运,尤为民蠹”[102]。除了房地产等固定资产须折算家业钱外,连商业、借贷业等还须估算流动资产,称为营运钱。“如店库、生放,营运之大也,有店库则合排以店库营运钱,有生放则合排以生放营运钱”[103],显然比估算房地产更加麻烦。正如真德秀所说:“其店肆卖买,比之房地,尤无定准,皆是泛行约度,纽营运钱。”[104]王廷珪也说,“今诸县或官吏入人家,打量间架,搜索有无,下至抄及卖饼菜之家”,以分定“十等户”,“若营运则无迹可验”,“徒为扰耳”[105]。由于估算家业钱的困难,加上富户的隐产逃税、官吏的作弊等种种原因,故簿籍上的坊郭主、客户户等,与实际的贫富状况必然有出入。

宋朝对坊郭户区分主户和客户,并划分户等,是为了便于摊派税役。然而坊郭主、客户的户等差别,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们阶级地位的不同。宋人往往将乡村上三等户称为兼并之家,与四、五等户算作两种不同类型,而坊郭户却无法作类似的简单化处理,因为大州、大府和小县、小镇、小市的差别颇大。如宋宁宗时,建康府城内“有房廊之家,少者日掠钱三、二十千,及开解库、店业之人,家计有数十万缗者,营运本钱动是万数”,而“句容县有房廊及开解库、店业之家,富者家计不过五、七千缗而止,营运本钱不过三、二千缗而止”[106],相差颇为悬殊,而句容县在当时还算是大县和富县。

关于坊郭上户的户等,宋仁宗庆历时,“尝诏河北州军坊郭第三等、乡村第二等,每户养被甲马一匹,以备非时官买”[107]。文彦博说:“诸州郡坊郭第四等户、县郭第三等、乡村第二等以上户,生计从容,皆须养马,以代徒步之劳。”[108]文彦博此说大致勾划了一个相当于乡村第二等户以上的坊郭户等,却未提及镇市的相应坊郭户等。南宋《庆元条法事类》卷7《监司巡历》,卷48《科敷》规定:“诸坊郭品官之家免科配。若营运与民争利,在镇、寨、城、市及第一等、县第三等、州第四等者,并不免。”这条法律规定与文彦博之说是一致的,只是补充了镇市坊郭的相应户等为一等户。此外,在坊郭第一等户中自然还有极富的上户。尹洙曾经上奏,说“臣窃见陕西坊郭第一等人户中甚有富强数倍于众者”,主张“于逐州第一等户中推排上户家产”,另定“富强户”、“高强户”和“极高强户”,增加科配的摊派,以减轻“近下户等”的负担[109]。

关于坊郭下户的户等,宋朝也有具体规定。王安石发布免役令时,曾规定“乡户自四等,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输”役钱[110]。宋徽宗时推行均籴,也规定“坊郭第六等以下、乡村第五等以下免均”[111]。宋高宗的诏令说:“州县乡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贫乏人家,生男女而不能养赡者,每人支免役宽剩钱四千。”[112]欧阳修说,宁化军是用“人户物力次第”分户等的,“人户全少,城郭主、客十等,共三十四户,内五等已上只十五户,其馀六等已下贫弱之家共有一十九户。”[113]大致上说,坊郭户自六等以下一般可算下户,但是,由于地区的差别,即使五等以上,也并非全是富户。如宋仁宗时,河东辽州又小又穷,“第四等一户,开饼店为活,日掠房钱六文”,“第五等一户韩嗣,家业二十七贯文”[114]。这两户虽然是四、五等户,却非兼并之家。此外,坊郭户中自然也有“中等得过之家”[115]。

关于坊郭上户和下户的比例,可以宋宁宗时的汉阳军为例,“除能自食者约千家,尚有二千家,皆是贫乏籴食之人”[116]。所谓“贫乏籴食”,是指家境贫寒,没有什么存粮,只能靠微薄收入,不时零籴几斗几升的户。宋时“下户日籴之家”[117],在大小城市是普遍存在的。至于“能自食者”,也不见得全是上户。下户占了大多数,这应是各城市的普遍情形。坊郭户的阶级结构自然比乡村户复杂,流动人口比例也大[118]。

宋朝的城市作为统治中心,除了麇集的官吏之外,坊郭上户大致有以下几类人。

地主:宋廷针对有些地主不住乡村的情况,规定“民有物力在乡村而居城郭,谓之遥佃户”[119]。《夷坚丁志》卷18《刘狗●》载:“南城人刘生别业在城南三十里,地名鲤湖,时往其所检视钱榖。”他手下有仆人,当然是地主无疑。《名公书判清明集》卷3《限田论官品·提举再判下乞照限田免役状》载,抚州崇仁县惠安乡和颖秀乡“去城才一、二十里,所有田业,无非城中寄产,各冒官称。”同书卷9《盗葬》记载,“段氏夫吴思敬寄居本府城内”,“论诉佃客谢五乙兄弟盗葬本家买来徐大夫男洋及游才卿等地内风水”,“其所争地乃在本县三十二都,相去四百馀里”。《金石续编》卷17《王景道妻贾氏墓志铭》载:“王氏渭南大姓,多田畴,第宅甲城中,园亭压渭水上,群从子弟皆好学,登文武科不绝。”这些又是居住城市的地主兼官宦之家。

房主:宋时城市租屋业发达,房产无疑不少。穆修《上颍州刘侍郎书》说:“半年住京,延伺一命,虽室有十钱之物,亦尽为薪米、屋直之费。”[120]胡宗愈“任御史中丞,税周氏之第以居,每月僦直一十八千”,“其业主三班奉职周知哲”,是个从九品官兼房主[121]。欧阳修诗说:“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122]也就租屋而居。《宋会要》选举32之16记载,宋仁宗时惩处官员曹利用,“其已没财产,尚有在京屋租”。可知曹利用身为大臣,也兼大房主。按当时生活水平,大致房主“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123]。应当指出,房主并非都是坊郭上户,如前所述,宋仁宗时辽州开饼店的一家四等户,“日掠房钱六文”,每月一百八十文,大约只能籴粮六斗。但富裕房主的收入却很高,宋神宗时的户马法规定,北方城市“以屋契钱为物力,用住宅计者,元契三千缗,房钱计者二千缗,各养一马。其住宅、房钱相兼者,以分数纽折”[124]。这是富裕房主的养马专法。南宋前期的记载说,当时“豪右兼并之家占据官地,起盖房廊,重赁与人,钱数增多,小人重困”,“富家巨室,[竞]造房廊,赁金日增”[125]。他们将房产作为牟利手段,传子传孙的财富。在南宋人法律概念中,“屋主有责求于店客”,与“田主取偿于佃户”,“财主索债于贷户”是相类似的[126]。

商人:宋代有关大商人的记述很多。宋仁宗初,张方平所写的《食货论·畿赋》就指出:“都城之内,大商富贾,坐列贩卖,积贮倍息,乘上之令,操其奇利,不知稼穑之艰难,而粱肉常馀,乘坚策肥,履丝曳綵,羞具、屋室过于侯王。”[127]在南宋临安,“富室多是外郡寄寓之人”,“其寄寓人多为江商海贾,穹桅巨舶,安行于烟涛渺莽之中,四方百货,不趾而集,自此成家立业者众矣”[128]。由于商人势力的膨胀,在有的地方,甚至“习以客礼”拜会长官,与之平起平坐[129]。

贷主:宋时城市借贷业发达,但借贷的方式却是多种多样的。不少官户没落,也负债累累。宰相吕端死後,“旧第已质於人”,宋真宗出钱赎还,而其子吕藩又“表献居第,求加赐予,且言负人息钱甚多”[130]。宋仁宗时,“富人孙氏,京师大豪,专榷财利,负其息者,至评取物产及其妇女”[131],这个孙姓豪富看来是高利贷者。另一种借贷方式,“凡富人以钱委人,权其出入,而取其半息,谓之行钱。富人视行钱如部曲也。或过行钱之家,设特位,置酒,妇人出劝,主人乃立侍。富人逊谢,强令坐,再三乃敢就位”。开封有“大桶张氏者,以财雄长京师”,“其行钱孙助教家”,助教是从九品官,大约是出钱买来的,但在“张氏子”面前,却如同仆役[132]。有一种很普遍的借贷方式,就是开设质库。“江北人谓以物质钱为解库,江南人谓为质库”[133]。借贷者“以物质钱”,到期加付利息赎回。《数书九章》卷18《推求典本》的数学题,“典库”的“月息利二分二厘”,即2.2%。“质库月息自二分至四分”,算是“中制”,而有的质库利息很高,“典质之家至有月息什而取一者”[134]。北宋韩琦说:“今兼并之家例开质库,置课场。”[135]北宋末,金军一度撤离开封城下,官府在“依旧开铺”令中,也将“质库、铺户”并提[136]。在南宋临安,“府第富豪之家质库,城内外不下数十处,收解以千万计”[137]。至晚到南宋中期,已为富人“出钱”“雇倩”别人“开张质库营运”,制订专门条法,以区别于一般“私债”[138]。可见质库业是很繁盛的,实际上是带有某种信贷业的性质。

手工业主:商业、租屋业和质库业,似可称为宋代城市经济三大支柱,手工业显然不是城市经济的重要部门,但也毕竟出现一些大手工业主。宋仁宗时,开封府杜昇、李庆等六家,从晋州“请生矾,于京师重煎货卖”,最多每年买进生矾72.2万多宋斤。他们实行工商业兼营,在竞争中压倒了晋州官营炼矾工场。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向官府缴纳货款和赋税达158,345贯[139]。可知他们的炼矾工场有相当大的规模。“许大郎者,京师人,世以鬻面为业”,“增磨坊三处,买驴三、四十头,市麦于外邑” ,“每夕分命幹奴守直于磨傍”[140],是一个颇大的磨坊主。宋时已有专门从事纺织的“机户”,南宋临安府还出现“机坊”,纺织品有素纱等品种,还“多织唐绢,幅狭而机密,画家多用之”[141]。“临安丰乐桥侧开机坊周五家”[142],大约即是机坊主。这些手工工场内部的生产关系如何,缺少记载,但从当时官府和私人往往实行“和雇”的情况看,很可能也是使用雇工,而支付“工价”。

揽户:宋代包揽代纳人户赋税,而从中牟利者,称为揽户。揽户往往与官吏勾结,或者自身即是官吏及其子弟亲戚,形成重要的社会势力。从某些记载看,揽户也有“城居”者[143]。“中下税户有合纳州仓者,米亦不来,但止附钱与在城揽人,使就此自籴而输之”[144]。

以上列举的几类人,自然不足以概括坊郭上户的全部阶级状况。应当指出,当时常有官吏兼地主,地主兼商人,商人兼贷主,贷主兼房主等等几位一体的身份。《夷坚志景》卷5《许六郎》说,“湖州城南市民许六者,本以货饼饵蓼糤为生,人呼曰许糖饼。获利日给,稍有宽馀,因出子本钱於里闾之急缺者,取息比他处稍多,家业渐进”,“贫民不能偿,或鬻妻卖子”。这是商人兼贷主。《宋会要》食货32之12记载了“产茶州县在城铺户、居民多在城外置买些地土,种植茶株,自造茶货”。南宋前期,临安府“珠子行人姓任者”,被宋高宗宠用的医官王继先“收其珠铺珠子,约共万馀缗”,“又拘收其田产”[145]。“德安人黄二”,“家市缣帛,有庄在城外之西罗村”[146]。《名公书判清明集》卷7《宗族欺孤占产》载,梁万三侵占刘家产业,“既占据其茶店,又强取其田租”。这些是地主兼商人。朱熹外祖父是徽州城里头号富商,“其邸肆生业几有郡城之半,因号半州祝家”[147]。看来他至少是商人兼房主、质库主,甚至也可能兼地主。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如张守说:“兼并之家物业不一,或有邸店房廊,或有营运钞物,初无田亩。”[148]此外,当时的官僚和富户还豢养一批幹人,为他们管理财产,收取地租,经营商业等,幹人往往依仗主人权势,为非作恶,也应划入统治阶级范畴。宋宁宗时的赦文说:“自今官户税物,官司自行就坊郭管揽门户幹人名下催理。”[149]。可知部分幹人也居住城市。

宋代的某些坊郭上户积聚了巨额财富。宋真宗时,王旦说,“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150]宋徽宗时,京东的首富、“兴仁府一户万延嗣家业一十四万二千贯”[151]。宋仁宗时与西夏交战,“借大姓李氏钱二十馀万贯,後与数人京官名目以偿之”[152]。北宋末,开封城中搜刮金银,奉献金军,“广福坊李隶已纳金六百七十四两,银一万四千七百四两九钱,葛关金六百两,银三千五百七两”[153]。这些数字无疑是相当惊人的。但是,正如郑望之在北宋末对金人说,在开封府,“人家有钱本,多是停塌、解质,舟舡往来兴贩,岂肯闲著钱买金在家顿放”[154]。可见当时坊郭上户的“钱本”主要仍用于商业、借贷业、房产业等,而不是手工业,这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特征。宋朝传世的史籍十分丰富,而有关私人大手工业的记载却颇为稀罕,这看来不是偶然的。“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6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与地产相对立”,大体是指欧洲的情况,在中国租佃制时代,其主导方面还是与地产相结合。

宋朝坊郭下户尽管职业种类繁多,大致有以下几类人。

小商贩:《东京梦华录》卷3《诸色杂卖》列举很多商贩名目,“其後街或闲空处团转盖局屋,向背聚居,谓之院子,皆小民居止,每日卖蒸梨枣、黄糕麋、宿蒸饼、发牙豆之类”。《夷坚志》更有许多零星记述。“洪州崇真坊北有大井,民杜三汲水卖之,夏日则货蚊药以自给” ,“弟佣于饼家”[155]。“[鄱]阳城中,民张二以卖粥为业”[156]。“刘十二,鄱阳城民也,居槐花巷东,以佣书自给”[157]。“王良佐居临安观桥下,初为细民,负担贩油”[158]。“临安荐桥门外太平桥北细民张四者,世以鬻海蛳为业,每浙东舟到,必买而置于家,计逐日所售,入盐烹炒”,“改货煎豆腐以赡给”[159]。“福州怀安县津浦坊民郑四以鬻羊为生”[160]。“福州城西居民游氏家素贫,仅能启小茶肆,食常不足”[161]。“饶州市贩细民鲁四公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162]。“鄱阳市民汪乙居仓步门外,贩龟鳖以供衣食”[163]。“鄱阳石头镇汪三常以宰牛为务”[164]。欧阳修说,辽州城内,“第七等一户高荣,家业共直十四贯文省,其人卖松明为活”[165]。在南宋後期的建康府句容县,“凡邑之民,次第高下,号十等户,虽负贩小夫,下至植蔬鬻饼之徒,稍能经营者在焉”[166]。这类小商贩看来在坊郭下户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工匠:在成都府城,“锦机玉工不知数”[167],可见织匠和玉工为数很多。“饶州民严翁为桶匠,居城外和众坊”[168]。“处州松阳民王六八,[以]箍缚盘甑为业”[169]。“侯官县市井小民杨文昌,以造扇为业”[170]。“乐平螺坑市织纱卢匠,娶程山人女”[171]。“乐平桐林市童银匠者,为德兴张舍人宅打银,每夕工作”[172]。“乐平县杭桥市染工程氏”[173]。这些大体上属个体工匠。“鄱阳城内”,“淳熙中,染坊余四与吴廿二者,铺肆相望。而余之力薄,遣一子投募染工,役作中夜始息”[174]。余四虽然开染坊,儿子须“投募染工”,“役作”十分辛苦,显然不属坊郭上户。“饶民江廿三居永宁寺东街,为结络匠”,由于他从事首饰业,比较富裕,家中有“仆”[175],但仍属个体经营。

人力、女使等被雇者:宋时的坊郭下户中,依靠出卖体力或某种技艺谋生者,也占有相当的比例。《东京梦华录》卷4《食店》载,“食店”中的“行菜者”“不容差错,一有差错,坐客白之主人,必加叱骂,或罚工价,甚者逐之” ,就是这一类人。“湖州民蔡七长大有力,受人佣,故足迹遍闾巷”[176]。“鄱阳市人江友以庸力自给,一生不娶妻,老而强健,负担不衰”[177]。“舒州民燕五在市煎货糍饵。淳熙十六年四月,一男子自通为曹一,求备舂粉、使令之役,衣饭外不请工钱,燕留之为仆”[178]。“平江城中草桥屠者张小二”,後“改业,为卖油家作仆”[179]。“黄州市民李十六开茶肆于观风桥下”,“其仆崔三”自称是“受佣于人”“月得顾直不过千钱,常不足给用”[180]。不但男子,就是妇女也有类似情形。《旸谷漫录》说,在南宋後期,“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堂前人、剧杂人、折洗人、琴童、棋童、厨娘,等级截乎不紊,就中厨娘最为下色,然非极富贵家不可用”[181]。这固然反映士大夫们醉生梦死的侈靡之风,然而“雇觅人力”的风气,在宋代城市中确是非常普遍。如开封、临安等城,雇人力“各有行老供雇”,“觅女使”,“亦有官私牙嫂及引置等人”办理,连出外“顾倩脚夫、脚从,承揽在途服役”,“亦有出陆行老”办理[182]。宋时城市雇人力的风气虽盛,被雇者却主要用于非生产性的事业,而不是用于私人手工业生产,这也反映了宋代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水平。

穷书生:朱熹在《审实粜济约束》中谈到,南康军坊郭下户中还有“极贫秀才”[183],这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当时由于印刷业的推广和发达,文化较前大为普及。北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诸道贡举人万七千三百”[184],已是唐代所望尘莫及。南宋丧失三分之一土地,到宋孝宗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太学补试进士,多至万六千人,场屋殆不能容”[185]。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达“二万八千馀人”,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又增至“三万九千馀人”[186]。在地方上,台州并非是出名的大州,南宋初,参加贡院考试者三千人,宋宁宗时,增“至八千人”[187]。福州在北宋哲宗时,“举士才三千”,“其後寖增,至于五倍,侧肩争门,坐不容膝”,扩建科场後,宋孝宗时,又达二万人,而本路建宁府“亦不下万馀人”[188]。这在古代确是极其可观的数字。至少在某些城市中,教育事业相当发达,例如福州,号称“城里人家半读书”[189]。《都城纪胜·三教外地》记载,在南宋後期,“都城内外”,“乡校、家塾、舍馆、书会,每一里巷须一二所,弦诵之声,往往相闻”。《警世通言》卷23《乐小舍拼生觅偶》依原注,是采自南宋话本《喜乐和顺记》,其中说到“喜将仕(郎)家有一个女儿,小名顺娘,小乐和一岁,两个同学读书”,在“喜将仕馆中上学”,可见学馆还可招收女生。一些科举落第,甚至无法参加科举的“极贫秀才”,在坊郭下户中占有一定比例,是不足为怪的。如北宋开封“相国寺东录事巷”居住一个名叫冯贯道者,“举进士不偶”,“以训童子为业,二十馀年如一日”,“月得钱不过数千,曾何足以宽衣食计”[190],可为一例。

《古今考》卷18方回说:“尝观市井之民,百工技艺,富商大贾,鲜衣美食,不知农务,长子育孙。陶朱贩粥而致千金,汉之洒削鼎食,马医击钟,市民也。惟游手细民最苦,无能之人,乞丐满路,穷民也。”在宋代的坊郭户中,贫富差距往往比乡村户更悬珠,少数人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而大多数“街市小民”生计艰窘。“一日失业,则一日不食”[191],甚至挣扎在饥饿死亡线上[192]。

三、坊郭户的赋役

自秦汉以降,对城市居民也摊派赋役,是由来已久的。在汉代,据《汉书》卷86《何武传》,对入“市籍”者,有“租赋徭役”,由市啬夫负责徵收。关于宋朝坊郭户的赋役,《宋史》卷174《食货志》说:“城郭之赋,宅税、地税之类是也。”大致在北宋开国後百馀年间,城乡的赋役差别还是比较清楚的。除了宅税、地税外,坊郭户还负担无定时、无定类、无定量的临时性科配。傅尧俞上奏说:“乡村以人丁出力,城郭以等第出财,谓之差科,相与助给公上,古今之通道也。臣不敢远引为证,自本朝百馀年间,祖宗之法,未有以城郭之财助乡村之力者。”[193]孙升也说:“城郭之民,祖宗以来无役而有科率,科率有名而无常数。”[194]所谓差科,即是指差役和科配。坊郭户一般既负担科配,就不负担差役和夫役;乡村户一般既负担差役和夫役,就不负担科配。然而随着重徵横敛的加剧,科配逐渐由城市扩大到乡村,夫役也从乡村扩大到城市,如役钱、和买之类,又成为城乡居民的共同负担。以下对坊郭户的赋役,分类作些介绍。

一、宅税:宅税通称屋税。宋朝徵收屋税,是承袭前代遗制[195]。北宋初,平定扬州李重进的叛乱後,李处耘即“奏减城中居民屋税”[196]。灭後蜀时,又因一些地区“民有调发供亿之劳”,“居坊郭者勿输半年屋税”[197]。宋真宗时,昇州发生火灾,“被火家悉蠲屋税”[198]。关于屋税的数额,据张方平说,应天府七县,乡村两税与沿纳计粮食十五万二千多石,绢四万零七百多匹,钱十一万三千多贯,而“屋税五千馀贯,旧纳本色见钱”[199]。虽然仅是乡村两税的零数,却也不可忽略不计。宋神宗时北方实行方田均税法,规定“屋税比附均定”[200]。如澶州(开德府)“南、北二城屋税曾经元丰年方量,裁定十等税钱”[201],但具体税额不详。北宋初,“潘美定湖南,计屋每间输绢丈三尺,谓之屋税”[202]。陈州“正税、屋税、预买、和买紬绢三万二百匹有零,丝绵四万九千有零两”[203]。可见屋税或输钱币,或输实物,也并无定制。

应当指出,屋税与房钱是有区别的,不应混淆。宋时官府出租房屋,也相当普遍。宋真宗时,因发生水灾,“诏滨、棣州民僦官舍及屋税、盐钱并减其半”[204]。“僦官舍”者,须缴房钱,这与租私人房屋相同,而屋税则为对私人房屋征税。范祖禹说,“祖宗以来”,“每遇大雨雪,则放公私房钱”[205]。无论北宋还是南宋,特令减免官私房钱的记载很多,不必赘引。宋朝特设店宅务(楼店务),管理城市出租官屋,收取房钱等事务。当时的官房钱“分月掠、日掠”两类[206],与私人房钱相同。

此外,宋朝北方普遍徵收屋税,记载较多,而南方似乎不是普遍徵收的。南宋初,洪拟指出,有的地方“无屋而责屋税”[207],在潭州等地也有屋税的记载[208]。然而现存的一些东南地方志,都无屋税的记述。《梦粱录》卷18《恩霈军民》说,临安城“官私房屋及基地,多是赁居,还僦金或出地钱”,可见此府只有房钱(僦金),却无屋税。

二、地税:地税是指城市店宅地基税。各地名称并不统一,有地税[209]、地基钱[210]、地基税钱[211]、地基正钱[212]、官地钱[213]、省地钱[214]、地钱[215]、地课钱[216]、白地官钱[217]、白地赁钱[218]、白地租钱[219]等等,名异而实同。但最通用的称呼,应是白地钱。《庆元条法事类》卷30《经总制》规定,各路的“经制钱物帐”,就使用白地钱一词。《朱文公别集》卷9《放免官私房廊白地》说因为旱灾,南康军三县“理宜宽恤所有人户承赁官私房廓、白地钱”。南宋常有此类减免措施。

《开庆四明续志》卷7《楼店务地》说:“今天下州郡王土有二:一曰税地,税地有和买、役钱,有本色、折变,有科敷、差役;一曰楼店务地,并不输纳诸色官物,亦无差科敷役等事,止纳一项官地钱而已。”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凡是坊郭户的店宅地基,统统成为楼店务的白地,必须缴纳租钱。南宋高宗时实行经界法,在明州丈量楼店务地,规定分成三等地,缴纳白地钱。明州後升庆元府,宋理宗宝祐六年(公元1258年),又重新丈量,“总计二万四千四百六十四丈六尺一分四厘”,分等“给由输租,每年共得钱一万三千七百三十八贯九百一十一文,元係省钱”。临安府坊郭户的“屋、地钱俱分大、中、小三等钱”[220]。台州总计有地基“一十七万二千四百四十丈有奇”,其中临海县“坊郭舍基一等止九等九万四千八丈三尺,第十等地九千八百九十九丈八尺二寸”,而黄巌和宁海两县却未丈量地基,实际上可能不纳白地钱[221]。严州建德县“坊郭基地以丈计,得三万三千八百六十四”,“以三等均数(敷),计物力三万一千一百七十二贯有奇”[222]。福州“在城楼店务地基正钱四千三百三十四贯三百二十八文”[223]。

应当指出,白地钱也和屋税一样,看来不是各地普遍徵收的。除上述台州两县的实例外,南宋初期,“镇江府、太平州居民遗火”,宋廷规定,受灾户“搭盖官私白地,其见纳赁钱不以贯百多寡,并放两月”[224]。可见这两个州府与明州不同,除了官白地外,还有私白地,坊郭户房产地基并非全是楼店务的“王土”,楼店务也只能对官白地征收白地钱。镇江府学因有白地,“月收地钱二十二贯五百二十二文”[225],为府学的一项收入。建康府明道书院也有自己的白地,“丫头巷北街白地赁钱官减外,日收一贯一百四十文足,崇道桥南马司寨前白地赁钱官减外,日收四百二十五文省,係七十陌”[226]。可知白地钱分“月收”和“日收”两种。

白地钱自然不是宋廷的一项重要收入,然而自北宋至南宋,仍不断加重钱额。宋神宗时,因李琮的建议,“天下州县遂打量街道,分擘沟渠,虽是已出租税之地,但係侵占丈尺,并令别纳租钱;若不承认,则彻屋翦檐,然後获免。西川州郡有一处岁入八百贯以来,推之四海,掊敛甚多”[227]。南宋初,又明令各地楼店务,将“係省房廊增添三分钱”、“增添三分白地钱”,作为杂税经制钱的一种[228]。临安府还“括到民间冒占白地钱,岁入三万缗有奇”[229]。

税与租,不仅近代经济学有严格区别,而宋人的经济概念也同样有区别:“自己之田谓之税,请佃田土谓之租”[230]。然而在事实上,不仅乡村有税租混淆的情况,城市的白地钱,也同样可作税租混淆的一例。

三、科配:科配又名科率、科敷等,如前所述,“科率有名而无常数”。刘挚说:“坊郭十等户自来已是承应官中配买之物,及饥馑、盗贼、河防、城垒缓急科率,郡县赖之。”[231]从道理上讲,科配是税,配买、科买、和市之类是买,应有严格区别。但由于官府往往实行低价强买,或“名为和买,其实于坊郭户上均配”[232],“以和买为名,下行科率”[233],故实际上没有多少差别。《文献通考》卷20说:“国初,凡官所需物,多有司下诸州,从风土所宜及民产厚薄而率买,谓之科率。”可知科率与科买原是一回事,因有的科买完全不支本钱,演变为赋税,成了两种略有差别的名目。官府的科配很多是通过“行”,即商业同行组织摊派的。这个问题有关论著已经谈了不少,此处不必重复。此外,还有所谓“配卖”,如河北曾将“山东绢配卖与诸州军坊郭等第人户,每一匹估钱一贯五百三十文至一贯六百文以来,限半年纳钱,尚犹近下等第人户有破卖家财,方能贴赔送纳了当者”[234],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科配。

宋真宗曾下诏说:“河北诸州军凡有科率,本官当亲阅文簿均配,不得专委厢镇。”[235]看来当时河北路科配的范围似限于城市的厢和镇。池州青阳县方纲一家,“籍管税钱四百馀千,米二千五百斛,同居七百口,凡八世,四百年,景德中,准诏旌表,而本县科率,一无宽假”[236],方纲应为乡村主户,故纳两税,即夏税钱和秋苗米,也分摊科率。可知当时科配已不限于城市。宋仁宗时,包拯的《请罢天下科率》奏说:“自西寇已来,急于馈运,常赋之外,调发相继,天下民力殆已竭矣。”[237]既称“天下民力”,就并非限于坊郭户了。宋神宗时,皇帝诏令陕西“就粮指挥有室家兵级分造乾粮、麻饼”等,“旧例以配坊郭户,人以为扰,令军中自办”[238]。建昌军修城,规定“物料、人工若坊郭民户出办不足,即更令南丰两县三等以上户等第出备”[239],即两县的乡村上户也分摊科配。为教阅保甲,“一小郡坊郭户有旋染缣帛五、六百匹,为供帐之具”,“一小郡有买银六、七千两者,名为和买,其实於坊郭户上均配。期限督逼,每两有陪三、二百钱者”[240]。往後更有不少记载表明,科配已成城乡共有的赋税。

四、盐钱:河北坊郭主户按屋税分摊盐钱,客户另有所谓“乾食盐钱”[241],这是五代遗制。在北宋後期,依然“分十等均出盐税钱”[242]。北宋海南岛的四州军“乡村、坊郭第一至第三等,每丁逐月买盐一斤,第四、第五等及客户、僧道、童行每丁逐月半斤”[243]。南宋时,广西雷州规定:“州郭每年主户第一等食盐八十四斤,第二等六十斤,第三等四十八斤,第四等三十六斤,客户每年食盐一十八斤,每斤钱三十文。”[244]须纳盐钱自二贯五百二十文至五百四十文不等。

五、役钱:役钱是宋神宗时增设的新税,规定坊郭五等户以上出“助役钱”,其数为乡村主户“免役钱”之半,开封府“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输”[245]。关于各路坊郭六等以下户是否纳役钱,在富庶的两浙路,一度规定“坊郭户二百千(按:指家业钱)以下乃悉免输钱”[246]。然而据《永乐大典》卷7507《中书备对》的记载看,多数路既是按各户家业钱额分摊,坊郭下户也应与乡村下户相似,其实并未免纳。吕陶也说,成都府路和梓州路“别定坊郭十等人户出营运钱,以助免役之费”[247],下户并不在免纳之列。坊郭户的役钱也分夏、秋两料缴纳[248]。南宋时,因财政拮据,官户役钱不再减半,坊郭户的役钱也可能照此办理。宋高宗实行经界法时,建康“府城坊郭与诸门外不过户纳两料役钱,谓如房地日收赁钱一文,则每年纳钱四百省”[249]。

六、青苗钱:自宋神宗到北宋末,实行青苗法,规定“坊郭人户实有自己物业,可充抵当,愿借请官钱者,仍五家以上结为一保,依乡村青苗例支借,不得过抵当物业所直价钱之半”[250]。实际上也与乡村户一样,以贷款为名,而征收一笔新税,“广图利息”[251]。

七、和买:和买最早是官府向民户发放借贷,到蚕熟时偿付绢帛,後来逐渐演变为不贷钱而纳绢的一种新税。和买摊派于坊郭户,大约是较晚的事。宋神宗时,河北转运司“配 、绢、绵、布於州镇、军砦等坊郭户,易钱数多”[252]。宋徽宗时记载,“和预买多俵于坊郭游手兼并之户”,“兴仁府一户万延嗣家业一十四万二千贯,岁均一千馀匹”[253]。南宋时,婺州“坊郭营运、房廊上亦有物力,每至若干,即起和买之数”[254]。严州建德县将“坊郭基地以三等”折算“物力”,“合产税、和买之绢为一,每物力四十一贯二百,均敷绢一匹,即一贯三十文敷一尺”,此外,和买等演变的“折帛钱径以物力一百贯敷纳三贯,其物力十五贯以下人户免敷”[255]。建康府城坊郭户没有和买,但城南厢和句容县的坊郭户有和买。城南厢“房地钱”“每及一贯文,即催和买绢五寸五分,绵五分五厘,共折钱一百三十八文七分二厘”,“店肆卖买”,“纽营运钱,每及一贯文,即催和买绢八寸,绵八分,共折钱一百二十四文”[256]。句容县“日掠房钱一百五十六文足者,即趁纳和买绢一匹,开解库、店业之家,营运业钱每一贯文足,即纳和买绢二寸二厘八毫”[257]。

八、和籴:和籴是官府用低价强籴粮草,可说是一种似税非税的负担。如前所述,早在宋真宗时,已有“等第分配坊郭之民籴买刍粟”的记录。宋徽宗崇宁时,“蔡京令坊郭、乡村以等第给钱,俟收,以时价入粟边郡”,是强制性的“俵籴”[258]。又实行均籴,不论“坊郭、乡村”,“逐等第都计家业钱纽算,每家业钱几文,合籴多少石斗”,而坊郭户自第六等以下“免均”[259]。宋时和籴并无定制,故坊郭户摊派和籴当限于某些时间和地区,并不普遍。

九、丁税:宋代至少某些地区的丁税并不限于乡村户。如宋孝宗时一次南郊郝中,规定“台州城内被火居民”,“今年未纳身丁与免一年,仍将来年身丁更与蠲免一年”[260]。

十、养马:如前所述,宋仁宗庆历时,“尝诏河北州军坊郭第三等、乡村第二等,每户养被甲马一匹,以备非时官买”。宋神宗时,北方推行户马法,“坊郭户家产及三千缗,乡村及五千缗,养一匹,各及一倍,增一匹,[至]三匹止”[261]。户马法限于坊郭上户。

十一、夫役:宋代劳役通称夫役、工役或差夫。夫役由乡村户推广到坊郭户,大约是在宋神宗时,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南方“修信州、邵武、建昌军城,如坊郭户愿出夫者听之”[262]。宋廷还进一步规定,天下州县修城,可“劝谕在城中、上等人户,各出丁夫”[263]。元丰年间修治黄河堤坊,河阴县“坊郭差至第十等,乡村差至第四等,有一户一日之内出百十七夫者”[264]。在对西夏战争中,运送军需品,“坊郭上户有差夫四百人者,其次一、二百人,愿出驴者,每三驴当五夫,每五驴别差一夫驱喝,一夫顾直约三十千以上,一驴约八千”[265]。当时还有夫钱,即免夫钱,是以免夫为名而添加的新税。“潞州已再籍夫,械系坊郭民王概等,责夫钱六万三千馀缗”[266]。在宋哲宗时,有人上奏,主张“坊郭、乡村户乞一概定等第,科出夫钱”[267]。南宋的坊郭户依然负担夫役,如宋金“国信往来,合用般担礼物人夫不逾二千人,係丹徒县官差拨坊郭人户充应”,“保头管夫十名,队头管五十名,以本坊之殷实者为之”,共派定“合充般担人计七千九百三十八户”[268]。

十二、差役:差役又称吏役、徭役,是指差充州县衙门公吏和乡村基层政权头目。北宋前期和中期,原则上规定坊郭户不服差役,其实并不尽然,如散从官“并差税户或坊郭有行止人,二年替”[269]。宋仁宗诏:“河北诸州毋得以坊郭上等户补衙前军将、承引、客司。”[270]另有河北“城邑上户近岁多徙居河南或京师,以避遥役”的记载[271]。皇帝还下诏:“如闻天下科役不均,其令乡村及坊郭户均差率之。”[272]自宋神宗实行免役法後,州县吏役“罢乡户,用市户”,即由坊郭户自愿投募,投募者将吏职视为肥缺,欺压和勒索百姓,宋人也承认“州县之吏罕良民”[273]。

十三、兵役:宋朝实行募兵制,但乡兵(民兵)也往往实行征兵。南宋初编组忠义巡社,“其坊郭民户巡社并依乡村巡社法施行”[274]。当时的“民兵之法,凡坊市产钱千缗,乡村田三顷,并出一夫”[275]。但坊郭户充当乡兵似并不普遍。

以上只是介绍比较普遍和重要的赋役,至于一些地区性或临时性的摊派或负担,更是难以统计。如宋神宗“诏坑冶旁近坊郭、乡村及淘采烹炼人依保甲排定,应保内及於坑冶有犯,知而不纠,及居停强盗而不觉者,论如保甲法”[276]。南宋初一度“出卖户帖,令民间自行开具所管地宅、田亩、间架之数,而输其直”,规定“坊郭、乡村出等户皆三十千,乡村五等、坊郭九等户皆一千,凡六等”[277],可为两例。

宋朝对坊郭户摊派赋役,多半是依照坊郭户的户等高低或屋税、家业钱的多少。《庆元条法事类》卷47《拘催租税》规定“诸坊郭户税租,差手力催纳”。宋仁宗中期,“河北、陕西二路州县科配止于第六、第七等”,而“河东除并、辽、火山三处外,并差配下及十等”[278]。可见各地执行时,不可避免地形成地区差别。此外,由于政治腐败,上户与官吏作弊等种种原因,坊郭户的赋役,也绝不可能真正按户等的高低或家产的多少分摊。宋仁宗时,官僚杨崇勳“纵其子宗诲干预州政,多纳豪人金,为减免科率,均之下户,贼虐无告”[279]。这无疑是千万个类似事件中的一例。

宋代城市史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重要领域,本文的论述,仅仅涉及这个领域的一角。抛砖引玉,恳望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正。

(本文蒙张泽咸先生提出修改意见,并补充若干史料,谨致谢忱。原载《宋辽金史论丛》第1辑;后收入《涓埃编》。)

[1] 《宋会要》兵27之2。

[2]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47。

[3] 《宋会要》食货65之21,《絜斋集》卷13《龙图阁学士通奉大夫尚书黄公行状》。

[4] 《汉书》卷49《晁错传》。

[5] 《汉书》卷5《景帝纪》。

[6] 《史记》卷30《平准书》。又《汉书》卷90《尹赏传》也有记载。

[7] 《隋书》卷66《李谔传》,《文苑英华》卷515白居易《贡市井之子判》,卷530《避市籍判》,《率家属籍名田判》。

[8] 《五代会要》卷26《麯》。

[9] 《东坡七集·东坡奏议》卷12《乞罢宿州修城状》。

[10] 《资治通鉴》卷281注。

[11] 《五代会要》卷15《户部》。

[12] 《旧五代史》卷146《食货志》,以《五代会要》卷26《盐》参校。

[13] 《韩魏公集》卷11《家传》。

[14] 《乾道四明图经》卷8舒亶《和马粹老四明杂诗聊记里俗耳十首》(其十)。

[15] 《乐全集》卷39。

[16] 《永乐大典》卷7890,卷7895《临汀志》胡太初奏。

[17] 《相山集》卷22《乞移屯沿边札子》。

[18] 《画墁集》卷8《郴行录》。

[19] 《吴船录》卷下,《渭南文集》卷46《入蜀记》,《夷坚志补》卷25《李二婆》,《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卷24《中大夫秘阁修撰赐紫金鱼袋赵君(善俊)神道碑》。关于南草市的记载,还可见《会编》卷236,《宋会要》食货58之25~26,《夷坚支庚》卷1《鄂州南市女》,《夷坚支癸》卷2《滑世昌》。

[20] 《宋会要》兵3之3。

[21] 《长编》卷251熙宁七年三月庚申。

[22] 《宋会要》食货68之85, 89。

[23] 《真文忠公文集》卷6《奏乞为江宁县城南厢居民代输和买状》。

[24] 《辛巳泣蕲录》。

[25] 《夷坚支甲》卷4《严桶匠妻》。

[26]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46《乞罢保甲状》。《长编》卷311元丰四年正月丁酉,卷324元丰五年三月己酉,卷349元丰七年十月庚午,《宋会要》职官48之64~65也有记载。

[27] 《魏书》卷18《元深传》。

[28] 《资治通鉴》卷237。

[29] 《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绍熙雲间志》卷上《封域》,《宋会要》职官48之92。

[30] 如《宝庆四明志》卷13《鄞县志》载,小溪镇,“唐曰光溪镇”。又如《新安志》卷5《镇寨》载,婺源县“唐有弦高、五福二镇,皆咸通六年置”,“弦高镇後以为县,今县治是也,而唐开元中旧县,自天祐至国朝为清化镇,在县西北六十里”。

[31] 《五代会要》卷12《寺》,《旧五代史》卷115《世宗纪》。

[32] 据元稹《白氏长庆集序》和《宝庆会稽续志》卷3《市》,自中唐至南宋後期,会稽县平水市的名称不变。又据《咸淳毗陵志》卷3,无锡望亭市为“隋文帝至德二年置”,实际上是陈朝所置,竹塘市为後晋“天福二年十月置”。

[33] 《宋会要》职官48之90。

[34] 《宋史》卷167《职官志》。

[35] 《宋会要》食货68之132。

[36] 《宋会要》职官48之80, 85。

[37] 《宋会要》职官48之136。

[38] 《新安志》卷3《镇寨》。

[39] 《湖南师院学报》1983年第1期李春棠先生《宋代小市场的勃兴及主要历史价值》对《元丰九域志》所载宋代镇数作了统计,今因标点本《元丰九域志》问世,另作统计如下:东京开封府31镇,西京河南府22镇,南京应天府13镇,北京大名府20镇,京东东路29镇,京东西路32镇,京西南路66镇,京西北路61镇,河北东路108镇,河北西路52镇,永兴军路90镇,秦凤路78镇,河东路19镇,淮南东路62镇,淮南西路113镇,两浙路75镇,江南东路54镇,江南西路52镇,荆湖南路23镇,荆湖北路44镇,成都府路163镇,梓州路355镇,利州路120镇,夔州路77镇,福建路25镇,广南东路36镇,广南西路58镇。

[40] 据《宝庆四明志》卷13,卷15,卷17,卷19,卷20,卷21综合计算,两个废镇不计。

[41] 《景定建康志》卷16《镇市》,其中有些市称步,如高友步,周城步等。

[42] 《宋会要》刑法1之32。

[43] 《会编》卷128。

[44] 《浪语集》卷26《上诸司论金牛置尉札子》。

[45] 《宋会要》职官48之140。

[46] 《宋会要》职官48之80。

[47] 《周益国文忠公集·杂著述》卷9《南归录》。

[48] 《说郛》●64《吴郡诸山录》。

[49] 《雪山集》卷5《西征丛纪序》。

[50] 《吴船录》卷下。

[51] 《宋史》卷63《五行志》。

[52]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143《神道碑·孟少保》。

[53] 《宋会要》兵24之21,《长编》卷309元丰三年十月己未朔。

[54] 《宋会要》食货70之168~169。

[55] 《河南先生文集》卷22《鬻爵法》。

[56] 《长编》卷252熙宁七年四月甲午。

[57] 《宋会要》兵2之12~13

[58] 《长编》卷271。

[59] 《长编》卷45咸平二年十二月丙寅。

[60] 《宋会要》兵3之3~4。

[61] 《宋会要》方域9之28,《长编》卷237熙宁五年八月戊子,《南海百詠·越楼》。

[62] 《东坡七集·东坡奏议》卷6《论叶温叟分擘度牒不公状》。

[63] 《攻媿集》卷90《直秘阁知扬州薛公行状》。

[64] 《诚斋集》卷124《宋故少保左丞相观文殿大学士赠少师郇国余公墓铭》。

[65] 《宋会要》食货68之89。

[66] 《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6嘉泰元年三月戊寅。

[67] 《咸淳临安志》卷53郑湜《厅壁记》。

[68] 《会编》卷53《封氏编年》。

[69] 《景定建康志》卷43,《石林居士建康集》卷4《建康掩骼记》。

[70] 《景定建康志》卷23《平止仓》。

[71] 关於鄂州坊郭户数,《白石道人诗集》卷上《春日书怀》(其四):“武昌十万家。”《石屏诗集》卷1《鄂州南楼》:“江渚鳞差十万家,淮楚荆湖一都会。”《字溪集》卷11《鄂渚大雪》:“鹦鹉洲边家十万,晓来都在水晶宫”。如前所述,在南宋中期,光南草市即有数万户,可知鄂州十万户之说,应是近於事实的。

[72] 《剑南诗稿》卷9《晚登子城》。

[73] 《舆地纪胜》卷130引《修城记》,《方舆胜览》卷12。

[74] 《忠正德文集》卷7《建炎笔录》,《要录》卷30建炎三年十二月乙未。

[75] 《霁山集》卷4《五雲梅舍记》。

[76] 《说郛》卷85《护法论》。

[77] 《盤洲文集》卷49《荆门军奏便民五事状》。

[78] 《新安志》卷1《户口》。

[79] 《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8《与李侍郎梦闻书》二,卷31《申京湖制置司办汉阳军籴米事》。

[80] 《剡录》卷1。

[81] 《至顺镇江志》卷3《户口》。

[82] 《永乐大典》卷7890《临汀志》。

[83] 《全唐文》卷75《太和八年疾愈德音》中提到唐德宗贞元时“榷酤”,“始定店户等第”,还不能算作坊郭户划分户等。

[84] 《宋会要》食货39之4~5。

[85] 《宋会要》食货69之79。

[86]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6《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

[87] 《梦溪笔谈》卷11。按河北驰盐禁或说始於周世宗时,今依戴裔煊先生考证,参见《宋代钞盐制度研究》第378页至380页,中华书局,1984年。

[88]《五代会要》卷27《盐铁杂条》:“州县城镇郭下人户係屋税,合请盐者。”则当时无屋税的客户似不“请盐”,又与韩琦之说有所差异 。

[89] 《宋会要》食货4之11。

[90]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6《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

[91] 《韩魏公集》卷6《辞避赐第》。

[92] 《朱子语类》卷127。

[93] 《长编》卷376元祐元年四月。

[94] 《真文忠公文集》卷6《奏乞为江宁县城南厢居民代输和买状》。

[95] 《永乐大典》卷7507《中书备对》载各路徵收役钱的方式,京西南路“乡村客户物力及主户第三等已上者依主户例”,这应是指个别乡村客户的情况。又河北东、西路“客户有物力者,比附主户所在等第出钱”,这是泛指坊郭和乡村客户而言的。总的看来,乡村客户基本上是无地的佃农,故无分户等的必要。

[96] 《范文正公年谱补遗》。

[97] 《长编》卷292元丰元年九月甲申。

[98] 《长编》卷375元祐元年四月己亥。

[99] 《宋会要》食货69之23。

[100] 《庆元条法事类》卷48《税租帐》。

[101] 《永乐大典》卷7890。

[102] 《宋会要》食货70之100。

[103] 《宋会要》食货70之100。

[104] 《真文忠公文集》卷6《奏乞为江宁县城南厢居民代输和买状》。

[105] 《卢溪文集》卷31《与王元勃舍人》。

[106] 《景定建康志》卷41赵时侃《申豁和买役钱状》。

[107] 《长编》卷260熙宁八年二月乙酉。

[108] 《文潞公集》卷22《论保马》,《历代名臣奏议》卷242。

[109] 《河南先生文集》卷20《奏论户等状》。

[110] 《长编》卷227熙宁四年十月壬子朔。

[111] 《宋会要》食货41之23。

[112] 《要录》卷119绍兴八年五月庚子。

[113]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5《乞减配卖银五万两状》。

[114]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6《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

[115] 《朱文公别集》卷10《审实粜济约束》。

[116] 《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31《申京湖制置司办汉阳军籴米事》。

[117] 《景定建康志》卷23《平止仓》。

[118] 关于坊郭户的社会成份和流动人口,参见《大陆杂志》第81卷第4、5、6期梁庚尧先生《南宋城市的社会结构》。

[119] 《宋会要》兵2之30。

[120] 《河南穆公集》卷2。

[121] 《尽言集》卷3《论胡宗愈除右丞不当第四》。

[122]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8《答梅舜俞大雨见寄》。

[123]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55《申明役法札子》。

[124] 《宋会要》兵24之23,《长编》卷329元丰五年八月壬辰。

[125] 《宋会要》刑法2之147,《云麓漫钞》卷4。

[126] 《北溪大全集》卷47《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

[127] 《乐全集》卷14,《历代名臣奏议》卷255。

[128] 《梦粱录》卷18《恤贫济老》。

[129] 《宋史》卷446《苏缄传》。

[130] 《长编》卷73大中祥符三年四月乙亥,《宋会要》选举32之12。

[131] 《彭城集》卷37《吴公墓志铭》。

[132] 《说郛》卷11《清尊录》。

[133] 《能改斋漫录》卷2《以物质钱为解库》。

[134] 《袁氏世范》卷3《假贷取息贵得中》。

[135] 《韩魏公集》卷18《家传》。

[136] 《会编》卷39。

[137] 《梦粱录》卷13《铺席》。

[138] 《庆元条法事类》卷80《出举债负》。

[139]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5《论矾务利害状》。

[140] 《夷坚支戊》卷七《许大郎》。

[141] 《咸淳临安志》卷58《物产》。

[142] 《夷坚支丁》卷8《周氏买花》。

[143] 《景定建康志》卷40《税赋》。

[144] 《巽斋文集》卷4《与王吉州论郡政书》。

[145] 《会编》卷230。

[146] 《开庆四明续志》卷8《收刺丽国送还人》。

[147] 《朱文公文集》卷98《外大父祝公遗事》。

[148] 武英殿聚珍本《毘陵集》卷3《论措置民兵利害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卷7。

[149] 《宋会要》食货70之106。

[150] 《长编》卷85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己巳。

[151] 《宋会要》食货38之7。

[152] 《长编》卷388元祐元年九月丁丑,《历代名臣奏议》卷256傅尧俞奏。

[153] 《会编》卷32。

[154] 《会编》卷29。

[155] 《夷坚乙志》卷7《杜三不孝》。

[156] 《夷坚丙志》卷11《张二子》。

[157] 《夷坚支甲》卷4《刘十二》。

[158] 《夷坚支癸》卷3《宝叔塔影》。

[159] 《夷坚支丁》卷3《张四海蛳》。

[160] 《夷坚支癸》卷4《郑四妻子》。

[161] 《夷坚支癸》卷8《游伯虎》。

[162] 《夷坚支癸》卷8《鲁四公》。

[163] 《夷坚支甲》卷3《汪乙鼋》。

[164] 《夷坚三志壬》卷10《汪三宰牛》。

[165]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6《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

[166] 《景定建康志》卷41李大东《蠲和买榜》。

[167] 《剑南诗稿》卷9《晚登子城》。

[168] 《夷坚支甲》卷4《严桶匠妻》

[169] 《夷坚支丁》卷8《王甑工虱异》。

[170] 《夷坚支癸》卷4《画眉山土地》。

[171] 《夷坚三志辛》卷5《程山人女》。

[172] 《夷坚乙志》卷20《童银匠》。

[173] 《夷坚丙志》卷11《牛媪梦》。

[174] 《夷坚三志辛》卷7《毛家巷鬼》。

[175] 《夷坚三志辛》卷2《江络匠》。

[176] 《夷坚支癸》卷3《蔡七得银器》。

[177] 《夷坚支丁》卷10《江友扫庙》。

[178] 《夷坚三志己》卷4《燕仆曹一》。

[179] 《夷坚甲志》卷7《张屠父》。

[180] 《夷坚支乙》卷2《茶仆崔三》。

[181] 《说郛》卷73。

[182] 《东京梦华录》卷3《雇觅人力》,《梦粱录》卷19《雇觅人力》。

[183] 《朱文公别集》卷10。

[184] 《长编》卷33淳化三年正月辛丑。

[185] 《宋会要》崇儒1之41。

[186] 《宋会要》选举5之26。

[187] 《嘉定赤城志》卷4《贡院》。

[188] 《淳熙三山志》卷7《试院》,《宋会要》选举16之21,22之6。

[189] 《淳熙三山志》卷40。

[190] 《道乡先生文集》卷40《冯贯道传》。

[191] 《宋会要》食货69之80。

[192] 关于坊郭户阶级结构,拙作《宋朝阶级结构》第四编第一章论述较详,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193] 《长编》卷388元祐元年九月丁丑,《历代名臣奏议》卷256。

[194] 《长编》卷394元祐二年正月辛巳。

[195] 《五代会要》卷27《盐铁杂条》。

[196] 《宋史》卷257《李处耘传》。

[197] 《长编》卷6乾德三年二月丙午。

[198] 《宋会要》瑞异2之32。

[199] 《乐全集》卷26《论率钱募役事》。

[200] 《宋会要》食货4之7。

[201] 《宋会要》职官68之30。

[202] 《长编》卷47咸平三年四月己未。

[203] 《乐全集》卷25《陈州奏赋率数》。

[204] 《长编》卷77大中祥符五年五月丁丑。

[205] 《范太史集》卷14《乞不限人数收养贫民札子》,《历代名臣奏议》卷245。

[206] 《宋会要》食货55之4。

[207] 《要录》卷42绍兴元年二月癸巳。

[208] 《宋会要》食货63之13。

[209] 《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己亥。

[210] 《宋会要》食货17之15。

[211] 《宋会要》崇儒2之3。

[212] 《淳熙三山志》卷17。

[213] 《开庆四明续志》卷7《楼店务地》。

[214] 《咸淳毘陵志》卷6《场务》。

[215] 《梦粱录》卷18《恩霈军民》。

[216] 《宋会要》食货55之3,《长编》卷63景德三年六月丙子。

[217] 《昌谷集》卷12《上丞相论都城火灾札子》。

[218] 《梦粱录》卷10《本州仓场库务》,《宋会要》食货63之31。

[219] 《宋会要》食货61之18。

[220] 《梦粱录》卷18《恩霈军民》。

[221] 《嘉定赤城志》卷13。

[222] 《景定严州续志》卷2《税赋》。

[223] 《淳熙三山志》卷17。

[224] 《宋会要》食货59之29。

[225] 《嘉定镇江志》附录。

[226] 《景定建康志》卷29《置书院》。

[227] 《长编》卷377元祐元年五月壬戌。

[228] 《要录》卷28建炎三年十月戊戌,《庆元条法事类》卷30《经总制》。

[229] 《要录》卷149绍兴十三年六月丁酉。

[230] 《要录》卷130绍兴九年七月壬辰。

[231] 《长编》卷224熙宁四年六月庚申。“配买”,《宋会要》食货65之8作“配卖”,又见《忠肃集》卷3《论助役十害疏》。

[232] 《长编》卷361元丰八年十一月丙午。

[233] 《宋会要》食货38之11。

[234] 《韩魏公集》卷18《家传》。

[235] 《宋会要》刑法2之6。

[236] 《长编》卷96天禧四年七月丙辰。

[237] 《包拯集》卷7。

[238] 《长编》卷245熙宁六年五月甲寅。

[239] 《长编》卷288元丰元年二月丁未。

[240] 《长编》卷361元丰八年十一月丙午。

[241] 《韩魏公集》卷13《家传》,《宋会要》方域8之14,食货70之167,《长编》卷188嘉祐三年十月癸亥。

[242] 《宋会要》食货4之11。

[243] 《宋会要》食货24之23,《长编》卷335元丰六年五月庚寅。

[244] 《宋会要》食货28之31。

[245] 关于坊郭上户助役钱额,《长编》卷227熙宁四年十月壬子朔并无记载。据同书卷223熙宁四年五月庚子,王安石说:“官户、坊郭取役钱诚不多。”又同书卷398元祐二年四月己亥,载有“坊郭户五分钱”,可知坊郭户应与官户同样减半出钱。

[246] 《宋会要》食货65之21。

[247] 《长编》卷376元祐元年四月。

[248] 《宋会要》食货59之3。

[249] 《真文忠公文集》卷6《奏乞为江宁县城南厢居民代输和买状》。

[250] 《韩魏公集》卷17《家传》。

[251] 《文潞公集》卷20《言青苗钱》。

[252] 《宋史》卷175《食货志》。

[253] 《宋会要》食货38之7。

[254] 《南涧甲乙稿》卷9《论田亩敷和买状》。

[255] 《景定严州续志》卷2《税赋》。

[256] 《真文忠公文集》卷6《奏乞为江宁县城南厢居民代输和买状》。

[257] 《景定建康志》卷41赵时侃《申豁和买役钱状》。

[258] 《宋史》卷175《食货志》。

[259] 《宋会要》食货41之22~23。

[260] 《宋会要》食货12之21。

[261] 《宋会要》兵24之20~21,《宋史》卷198《兵志》,《文献通考》卷160,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长编》卷302元丰三年二月壬戌。

[262] 《长编》卷283熙宁十年七月乙亥,卷288元丰元年二月丁未。

[263] 《宋会要》方域8之4~5。

[264] 《长编》卷307元丰三年八月丙辰,《宋会要》方域15之6有脱句。

[265] 《宋会要》食货48之18,《长编》卷317元丰四年十月乙丑。

[266] 《长编》卷319元丰四年十一月辛卯。

[267] 《长编》卷508元符二年四月丙子。

[268] 《嘉定镇江志》卷5《均役》。

[269] 《云麓漫钞》卷12。

[270] 《长编》卷110天圣九年七月丙辰。

[271] 《长编》卷120景祐四年十一月辛丑。

[272] 《长编》卷140庆历三年四月乙丑。

[273] 《嘉定赤城志》卷17。

[274] 《宋会要》兵2之50~51。

[275] 《要录》卷24建炎三年六月丙寅。

[276] 《长编》卷266熙宁八年七月癸酉。

[277] 《要录》卷95绍兴五年十一月庚午朔。

[278]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6《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

[279] 《乐全集》卷25《论杨崇勳除致仕官》。

yellowcrane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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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三 7月 15, 2020 10:59 pm

宋代鄂州城市布局初探

自魏晋以来,鄂州城即是长江流域的重要城镇之一,宋时鄂州,明清以降皆称武昌,地当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老城区一带。历经发展,至宋代成为长江中游的最大城市,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本文试图从城市内部平面布局的角度探讨宋代鄂州城的发展变迁,在对鄂州城市布局进行复原的基础上,分析其所体现出的特点,考察其与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文化心理诸因素的关系,为宋代城市史的研究提供一个实证性的个案。

一、城池规模与城门布局

从三国到宋元,鄂州城的营建经历了两个大的时期,总的趋势是城池规模逐渐增大,自西向东扩展。

第一个时期,“吴孙权赤乌二年修筑旧垒,谓之夏口城。”[(明)薛刚纂修,吴廷举续修:《嘉靖湖广图经志书》(以下简作“湖广图经志书”)卷一《本司志?城池》,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本,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据日本尊经阁文库藏明嘉靖元年刻本影印。]夏口城,“依山傍江,开势明远,凭墉藉阻,高观枕流,对岸则入沔津,故城以夏口为名。”[雍正《湖广通志》卷七七《古迹志?武昌府?江夏县》,雍正十一年刻本。]城池“周围一十二里,高二丈一尺。后又因州治后山增筑左右,为重城,设二门,东曰囗州门,西曰碧澜门。宋、齐、梁、陈皆因之”。[《湖广图经志书》卷一《本司志?城池》。]唐宝历中,牛僧孺“检校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鄂岳蕲黄观察等使。江夏城风土散恶,难立垣墉,每年加板筑,赋菁茆以覆之。吏缘为奸,蠹弊绵岁。僧孺至,计茆苫板筑之费,岁十余万,即赋之以砖,以当苫筑之价。凡五年,墉皆甃葺,蠹弊永除。”[《旧唐书》卷一七二《牛僧孺传》,北京:中华书局校点本1975年版,第4470页。]牛僧孺筑城提高了城墙质量,但城池的规模没有大的变化。

第二个时期是宋朝,鄂州城得到较大规模的扩建。北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知州李尧俞增修城池,此后的鄂州城是原夏口城的两倍,“周围二十四里,高二丈一尺,门有三,东曰清远,南曰望泽,西曰平湖。元因之。”[《湖广图经志书》卷一《本司志?城池》。]限于地形,城池扩建向东展开,孙吴时的夏口城变为城内西头的子城。

除了清远、望泽、平湖三门之外,见于宋人记载的鄂州城门还有竹簰门、武昌门、汉阳门。

竹簰门:《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弥节亭”条:“在竹簰门外,临江。”

武昌门:《溪堂集》卷五《七言绝句》:“武昌门外柳如烟,想见潘侯枕曲眠,欲借一帆春水去,江边皆是楚州船。”《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监司军帅沿革》“湖广总领所……今置司在武昌门内。”

汉阳门:《入蜀记》卷三:“至鄂州……与(章)冠之出汉阳门,游仙洞……”《石屏诗集》卷一《鄂渚张唐卿周嘉仲送别》:“武昌江头人送别,杨柳秋来不敢折。汉阳门外望南楼,昨日不知今日愁。”

以上三门,竹簰门应是西门。鄂州城西面濒临长江,竹簰门既然“临江”,则应是西门。对照明清方志,可知竹簰门确是鄂州西门。《湖广通志》卷一五《城池志?武昌府》“府城”条:“明洪武四年,江夏侯周徳兴增拓修筑,……为门九,东曰大东,曰小东,西曰竹簰,曰汉阳,曰平湖……”

汉阳门也是西门。据陆游记载,他在鄂州与章冠之一道先“登石镜亭,访黄鹤楼故址”,然后“与冠之出汉阳门”。石镜亭在“石城山一隅,正枕大江,其西与汉阳相对,止隔一水,人物草木可数。”[陆游:《入蜀记》第五,《陆游集·渭南文集》(以下简作“渭南文集”)卷四七,中华书局校点本1976年版,第2443页。]前引《石屏诗》亦称“武昌江头人送别,……汉阳门外望南楼”,由此可知,汉阳门在城西大江边,与西面的汉阳隔江相对,距离很近,这种地理位置只可能在鄂州城西。宋代以后,汉阳门屡见于史籍,如元朝曹伯启《曹文贞公诗集》卷九《良月既望忆仲通宰公兼寄君平察推》:“闲登黄鹤旧矶头,万顷烟波起暮愁。想象故人心似我,汉阳门外望南楼。”《湖广通志》卷二五《祀典志?武昌府江夏县》:“江汉神祠,在汉阳门楼,宋淳熙中通判刘靖以江汉宜为望祀,即灵竹寺西为坛祭之,后改祀今所。”《湖广通志》卷一五《城池志?武昌府》:“武昌府城,……明洪武四年,江夏侯周徳兴增拓修筑……为门九,……西曰竹簰,曰汉阳,……嘉靖十四年,都御史顾璘重修,门仍九,……西易竹簰曰囗,曰汉阳,……”直至今日,武汉市武昌区城西仍有汉阳门,是长江边的一个重要渡口。

武昌门,从地理方位上看,应该也在鄂州城西。前引《溪堂集》诗称:“武昌门外柳如烟,……江边皆是楚州船”,说明武昌门是临江的城门。明清人的诗文中有不少吟咏武昌门的句子,如明人张羽《静庵集》卷四《题画赠长兴杜典史浚》:“下若溪头山似戟,武昌门外柳如烟。何如肆射平其去,束带闲畊墓下田。”董纪《西郊笑端集》卷一《次韵沙允恭感怀二首》:“行乐有孤灵运屐,笑谈无复庾公楼。武昌门外多官柳,能有几株今尚留。”清人萧广昭《榴花塔》:“梅山远对武昌门,霜影迷离孝妇村”。[转引自:雍正《湖广通志》卷八八《艺文志》。榴花塔、孝妇村,在明代皆是武昌城附近的地名,《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司?古迹》:“石榴花塔,在郡城西北。宋时有妇事姑至孝,一日杀鸡为馔,姑食鸡而死。姑女诉于官,妇坐罪,无以自明,临刑乃折石榴花一枝,插地而祝曰:妾若毒姑,花即枯悴,若属诬枉,花可复生。其后,花果生。时人谓天彰其寃,遂立塔花侧,以表其事。”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影印明天顺刻本。]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六《送吴二先辈还汉阳》:“汉南归思绕晴川,湓浦西风送客船。莫上武昌门外望,断肠杨柳似当年。”毛奇龄《西河集》卷一三九《送友之崇阳》:“武昌门外新栽柳,何处相思不断肠。”[以上数条皆转引自雍正《湖广通志》卷**《艺文志》。]这些诗句,多与登船、送别相关,说明武昌门应是临江的西门。从南宋时湖广总领所的地位,也可大体推知武昌门的方位。“武昌屯兵数万,仰给六路之饷”,[杨万里:《诚斋集》卷一一九《中散大夫广西转运判官赠直秘阁彭公(汉老)行状》,台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湖广总领所“总领湖南北、广东西、江西、京西六路财赋,应办鄂州、江陵、襄阳、江州驻札大军四处,及十九州县分屯兵”,[王象之:《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监司军帅沿革》,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道光二十九年惧盈斋本。]巨额的粮草经由江汉水道输入鄂州,中转各地,主管其事的总领所理应设在鄂州城西的大江边上较为方便。

如前所述,宋时鄂州城已有平湖、汉阳、竹簰三门,武昌门是否城西第四门?笔者以为否。一个基本的依据在于明代武昌府城之西门仅为平湖、汉阳、竹簰,三者的相对方位,据《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江夏县图》可见,汉阳门在正西,平湖门在汉阳门以南,竹簰门又在平湖门东南。明代城西三门是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周德兴“增拓修筑”、武昌城扩建为九门后的情形,九门的基本格局一直维持到清朝后期,其间经历了“嘉靖十四年都御史顾璘重修”,“皇清总督祖泽远增修,雍正六年重修”。[雍正《湖广通志》卷一五《城池志?武昌府武昌府城》。同卷所绘乾隆五十九年(公元1794年)《江夏县图》,九门情形清楚可见。]宋代鄂州城的规模不如明清时期,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城西设置四门。进而一步,将武昌门与黄鹤山、黄鹤楼的关系,对照汉阳门与同山、同楼的关系,不难看到,《舆地纪胜》中的“武昌门”与《入蜀记》中的“汉阳门”基本一致,此二门很可能是一门二名,换言之,明代初年的武昌城西门有三,很可能是沿用的宋代布局。

鄂州城依山傍江,建筑城垣,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形。

城内有子城,由原夏口城而来。《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夏口城”条:“子城本名夏口城。……张舜民《南迁录》云:鄂城子城,与润州子城、金城、覆舟山城、武昌吴王城,制作皆一体。皆依山附险,周回不过三二里。乃知古人筑城,欲牢不欲广也。”宋时期,鄂州子城的城垣已“缺坏”,[《入蜀记》第五,《陆游集·渭南文集》卷四七,第??页。]但名称一直保留下来,至明代仍有,《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司?山川》:“黄鹄山,在府城西南,一名黄鹤山,旧因山为城,即今万人敌及子城也。”

二、衙署与楼台亭阁

鄂州城位于长江与汉水交汇之处,“地居形要,控接湘川,边带汉沔”,[乐史撰,王文楚等整理:《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二《江南西道十?鄂州》,中国古代地理总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校点本2007年版。]“通接雍、梁,实为津要”,[《宋书》卷六六《何尚之传》,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版,第1737页。]“历代常为重镇”。[《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风俗形胜》。]入宋以后,随着统治中心的南迁东移,鄂州的地位进一步上升。南宋时期,由于宋金战争的需要,鄂州更加重要,州城不仅是鄂州与江夏县的治所,也成为路级机构所在。绍兴年间,荆湖北路转运司从北宋时的江陵移治鄂州;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在鄂州设立都统制司;不久又增设湖广总领所。三大机构皆置司于鄂州城内。

鄂州城地形特殊:城西以长江为限,城中山丘连绵。从西面长江边向东延伸,依次有黄鹄山(今名蛇山)、凤凰山、洪山和珞珈山、桂子山、伏虎山、南望山、磨山、喻家山等,形成一条绵延起伏的山脉。黄鹄山,“在府城西南,一名黄鹤山”,[《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司?山川》。(明)杨士奇《东里文集》卷三《武昌十景图诗序?武昌郡》:“起武昌城西,临江有山屹然而高者,为黄鹤山,郡志称黄鹄山”,北京:中华书局校点本1998年版,第39页。]“俗呼蛇山”。[雍正《湖广通志》卷七《山川志?武昌府?江夏县》。]两宋时期,黄鹄山“起东九里,至县西北”,横贯全城,“林间甚美”;[《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黄鹄山”条。]山之最高处有矶,“上则回眺山川,下则激浪崎岖,是曰黄鹄矶”,[雍正《湖广通志》卷七七《古迹志?武昌府?江夏县》“夏口城”条。]是一处胜景,著名的黄鹤楼就建在矶头。『雅*文*言*情*首*发』[(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江南道三?鄂州江夏》:“鄂州州城,本夏口城,……西临大江,西南角因矶为楼,名黄鹤楼。”中国古代地理总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页。]

城中之山黄鹄山具有控扼全城的优势,各级官府衙署环布山麓,集中于山的西麓、东麓与南麓。转运使司“在州之清远门内,即旧江夏县及县丞厅也”;湖广总领所“置司在武昌门内”;都统制司先“置司于州治”,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移司于城东黄鹄山之麓,即冯文简公之旧宅也。”[以上皆出自《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监司军帅沿革》。]基本上都分布在地势高险的子城之内。

路级衙署之外,江夏县与鄂州同治,衙署坐落在州治东南子城的一座角楼——焦度楼下。[《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县沿革》“江夏”条,同书同卷《鄂州?古迹》“焦度楼”条。]

与各级衙署错落交织的是众多的楼台亭阁。

山川形胜历来是官员士夫、文人墨客登临吟咏的最爱,黄鹄山间建有众多的楼台亭阁,子城路府(州)衙署一带尤为集中。

最有名者为黄鹤楼。“在子城西南隅,黄鹄矶山上。”黄鹤楼“因山得名”,“自南朝已著”,最初是用作战守的瞭望楼,后来引出许多相关的神话传说,成为历代文人墨客吟咏抒怀的对象。唐代是黄鹤楼的极盛时期,“观其耸构巍峨,高标巃嵸,上依河汉,下临江流,重檐翼馆,四闼霞敞,坐窥井邑,俯拍云烟,亦荆吴形胜之最也。”[(唐)阎伯里:《黄鹤楼记》。引自:《文苑英华》卷八一○,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6年版。]李白、王维、贾岛、白居易等名家都有佳作传世,崔颢的《黄鹤楼》诗更是千古绝唱。入宋以后,有关黄鹤楼的诗文、碑记仍然不少,并有一幅界画,至今尚存。画面可见,黄鹤楼已成建筑群体,主楼周围有小轩、曲廊、重檐华亭环绕;楼群雄峙在紧连城墙的高地上,俯瞰大江,江面波涛相逐,船桅耸立。[参见: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武汉市志?文物志》“古建筑?亭台楼阁”,第42~43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但南宋以后,黄鹤楼“楼已废,故址亦不复存”。[《入蜀记》第五,??页。]

宋代鄂州城为数众多的楼阁中,声名最高的是南楼。“南楼,在郡治正南黄鹄山顶,中间尝改为白云阁。元祐间知州方泽重建,复旧名。”[《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南楼“制度闳伟,登望尤胜,鄂州楼观为多,而此独得江山之要会。”[《入蜀记》第五,《渭南文集》卷四七,第2443页。]宋代文人在鄂州的登楼咏唱之作更多的是有关南楼而不是黄鹤楼的,其中不乏名人名作,如黄庭坚诗《长句久欲寄远因循至今书呈公悦》、范成大诗《鄂州南楼》。黄庭坚诗称:“江东湖北行画图,鄂州南楼天下无。高明广深势抱合,表里江山来画阁…”[黄庭坚著,刘尚荣校点:《黄庭坚诗集注·山谷诗集注》(以下简作“山谷诗集注”)卷一八《古诗五十首》,中华书局校点本2003年版,第632页。]将南楼的恢宏气势描写得淋漓尽致。范成大的《鄂州南楼》:“谁将玉笛弄中秋,黄鹤飞来识旧游。汉树有情横北渚,蜀江无语抱南楼。烛天灯火三更市,揺月旌旗万里舟。却笑鲈乡垂钓手,武昌鱼好便淹留。”[范成大:《范石湖集·诗集》卷一九,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1981年版,第274页。]俨然一幅江山市井风俗画。南楼在黄鹤楼之东偏南,二楼之间有涌月堂,涌月楼以北有西爽亭,“下临岩壁,有唐时及庆历间磨崖题字”。[《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南楼之西是仙枣亭,传说中仙人为太宗采摘大枣之处。

黄鹤楼的西边有石照亭,一名石镜亭,因“临崖有石,如镜,…每为西日所照则炯然发光”而得名。[《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

楼台亭阁多在官衙附近,隶属于官府。例如:

总领所,“有清景堂[《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清景堂又作“景清堂”,同书同卷:“景清堂,在总领所。”]、正已亭、应轩、憩轩、跨碧、梅阁等处”,有楚观楼[《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楚观,在总所,即奇章亭旧址。”同书同卷“奇章亭”条称:“在州治东南一里子城上。”奇章亭在北宋时尚是一处佳景,贺铸《庆湖遗老诗集》卷八《五言绝句》“江夏八咏”之一即咏奇章亭,诗称:“亭揭奇章榜,斯民孰去思,多惭羊叔子,涕泗岘山碑。”??本。南宋时亭废,《入蜀记》卷三:“与统纾同游头陀寺,……自方丈西北,蹑支径至绝顶,旧有奇章亭,今已废,四顾江山井邑,靡有遗者”,第??页。]、生春楼[《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即上酒库也。”]、清美楼、曲水亭、乔木亭。又有北榭,“在设厅后,因山为之,与南楼对”;烟波亭“在设厅后、北榭西,外瞰长江。”总领所东北的楚望,黄鹄山顶的楚观,“亦隶本所。”[《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楚望”条:“在总领所东北。又黄鹄山顶有楚观,亦隶本所。”以下有关楼阁的资料,除特别作注的以外,皆出自《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

转运司“有副使,判官”,设东、西二衙。东衙有一览亭、跨鹄亭、乖崖亭。[乖崖亭是用来纪念荆湖北路转运使张咏(自号乖崖)的。《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乖崖亭”条:“在漕东衙之后。李焘设张忠定公像于其上,有文记之。”]转运司又称漕司,其所在也就称为漕园,据陆游所见,漕园有“依山亭馆十余”,但“不甚葺”。[《入蜀记》第四,《渭南文集》卷四六,第2441页。]东衙有东圃,“旁有细履亭”,“又有四景亭。”转运司西衙,有广永亭,“在西漕衙黄鹄山之绝顶,西近楚观,下视江汉,故取其义云”;有春阴亭,“旧名绿阴”;又有凝香亭和皆被称作“横舟”的西南二亭。

转运副使的衙署,有江汉亭,“因古城作亭榭,俯瞰江汉,景物最嘉。”[《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张栻曾为此亭作记。[张栻:《南轩集》卷一八《江汉亭说》,台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有半山亭、静春台。

属都统制司的楼阁,有压云亭、卷雪楼、卷雨楼及会景楼、赏心楼、楚江楼、清风楼等。

楼阁以外,鄂州城内还辟有若干园林,如城北的北园,城东的东圃。北园“在总领所”,东圃“在漕使东衙,旧名老圃,延袤百七十丈”,是一处占地规模较大的园林。[《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

城区之外的楼阁,主要有楚楼,“在南草市”;压江亭,在城西南隅的长堤之外、万金堤上。城南望泽门外有南湖,“周二十里,旧名赤栏湖,外与江通”,[《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登高下瞰,湖面“荷叶弥望,中为桥,曰广平。其上皆列肆,两旁有水阁极佳,但以卖酒不可往”,[《入蜀记》第五,《渭南文集》卷四七,第2443页。]这些水阁属于兼有游览观光与商业贩卖性质的亭阁。

城外东边另有东湖,“在城东四里,湖上有东园,为近城登览之胜。”[《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

三、祠庙寺观与书院、军营

祭祀的最重要内容莫过于祀天地、山川、社稷。鄂州有社稷坛,位于城东偏北处,“始在中军寨”,“其地褊迫洿下,燎瘗无所”,淳熙九年(公元1182年)“度地更置”,“得城东黄鹤山下废营地一区,东西十丈,南北倍差,按政和五礼画为四坛”。[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九《鄂州社稷坛记》,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其它各种祠庙寺观不少。城中有开元寺,“在城南一里”,“本梁邵陵王纶舍宅为寺”,南宋时,开元寺中有唐大历八年(公元773年)所铸铜钟,重达一万三千斤,并有天宝三载(公元744年)所铸铁佛。明清以后,寺名改作铁佛寺。[雍正《湖广通志》卷七八《古迹志?武昌府江夏县》“铁佛寺”条。]城南一里还有灵竹寺,是传说中孝子孟宗哭母泣竹之地,绍兴间建孟孝感庙。[《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贺铸《庆湖遗老诗集》卷八《江夏八咏》:“灵竹寺,相传孟宗故居也。”罗愿《鄂州小集》附曹宏斋《鄂州太守存斋罗公愿传》:“淳熙十一年……鄂人绘像灵竹寺,孟宗泣竹处。”《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祠庙》:“孟孝感庙,在府城东二里,祀吴孝子孟宗,宋绍兴间建,本朝迁武昌卫前。”孟孝感庙或称“孟宗庙”,《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祠庙?江夏》:“孟宗庙,在县东二里,祀囗孝子孟宗也。宋绍兴间建。本朝迁武昌卫堂北。弘治初,知府冒政改建于大东门外白鹤山巅。”]

多数寺庙建在城东门以外,其中最着盛名的两座,一是头陀寺,一是洪山寺。

头陀寺,“在清远门外黄鹄山上,宋大明五年建,自南齐王中作寺碑,遂为古今名刹”[《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吸引了历代文人士子吟咏唱和,如李白《江夏赠韦南陵冰》诗称:“头陀云外多僧气”,[(清)王琦注:《李太白集注》卷一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84页。]黄庭坚《头陀寺》诗云:“头陀全盛时,宫殿梯空级,城中望金碧,云外僧濈濈”。[《山谷诗集注》卷一八《古诗五十首》,第632页。]南宋初年,“寺毁于兵火”,[《入蜀记》第四,《渭南文集》卷四六,第2441页。]“人亡经禅尽,屋破龙象泣”。[《山谷诗集注》卷一八《古诗五十首》,第641页。]战争结束后,“汴僧舜广,住持三十年,兴葺略备”,唐开元六年(公元718年)所建著名的南齐王简栖碑,仍置“藏殿后”。[《入蜀记》第四,《渭南文集》卷四六,第2441页。]头陀寺山顶有磨剑池,寺旁有读书堂。[《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

洪山寺,在城外东面的洪山南麓。“洪山,在江夏县东十里,旧名东山,唐大观中改今名。”[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二五八《武昌府》,中国古代地理总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洪山寺因而又名“东山寺”。该寺由“唐宝历中善信禅师开山,宋制置使孟珙、都统张顺重修。”[雍正《湖广通志》卷七八《古迹志?武昌府?江夏县》“宝通寺”条。]岳飞曾长期驻兵鄂州,传说洪山寺的第一株松树便是岳飞亲手植下的,故得名“岳松”。洪山寺后来屡毁屡建,今日仍存,名“宝通禅寺”。

与洪山寺南北对峙的,有兴福寺,“隋文帝建,咸淳六年,僧人净聚重修”。[《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寺庙?江夏》。]

崇佛、道之外,宋代鄂州民间建有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寺庙。

如,祭祀各种与民间生活相关的神灵。宁湖寺,在平湖门内,传说“湖有水怪,唐广德中建寺镇之”。[雍正《湖广通志》卷七八《古迹志?武昌府?江夏县》。]广惠庙,“在竹簰门外护城矶上,旧名顺济龙王庙,宋淳熙间祷雨灵应,扁今额。”[《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祠庙?江夏》。]宋大宪庙,在城东七里,祀“火精”宋无忌,“以禳火灾”,唐牛僧儒立庙时“本为大夫”庙,五代“避杨行密父讳,改作大宪”。[《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后有毁坏,“宋绍兴中知州王信复立,俗云火星堂。”[《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祠庙》。]

最常见的是祭祀水神(江神)。除常见的龙王庙以外,有横江鲁肃庙,在城西南二里,因“肃尝为横江将军,故庙以为名”;[《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三圣公庙(简称“三公庙”,又名“普应庙”[《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祠庙》:“普应庙,在府城东五里,旧云三公庙,自唐有之,宋始赐今额。”]),在城东五里,“鄂人中秋日阖郡迎神”,十分虔诚,所迎三神之一即为伏波;[《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三圣公庙,在城东五里,鄂人中秋日阖郡迎神,庄绰辨疑,则以为萧丹、赤山神、葛元也。郭祥正诗云:‘三神鼎峙名何谓,子胥范蠡马伏波。’是祥正指伏波为马伏波,而庄绰谓葛仙,亦拜伏波将军故也。绰以为按唐祠记,而祥正亦必有据。当考。”]江汉神祠,始建于宋淳熙年间(公元1265~1274年),“通判刘靖以江汉在境内,宜为望祀,乃为坎以祭之”,[《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祠庙》。《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祠庙?江夏》“江汉神祠”条略同。]初在灵竹寺西,后改祀汉阳门楼上。[雍正《湖广通志》卷二五《祀典志?武昌府江夏县》。]

另一些祠庙奉祀与当地有关的人物。陆大宪庙,在城西南三里,祀汉陆贾;[《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祠庙》:“按《汉史》,贾非道死,或因楚产,郡人为立庙尔。”]武安王庙,在头陀寺,祀关羽;[《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卓刀泉关羽庙,亦祀关羽,在江夏东十里,“世传关羽尝卓刀于此”,遂立庙于泉上。[《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忠义祠,“在府治,北宋建炎间,金骑渡江,郡守李宜婴城固守,民赖以安。后为贼所虏,遁投僧寺,僧疑而杀之,百姓伤感,为建祠祀焉。太守马去疾以闻,赐额忠义。”[《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祠庙》。]鄂州城西南有鹦鹉洲,传说中黄祖在此杀害祢衡,洲上遂有弥衡墓、黄祖墓,[《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后来成为鹦鹉寺。鹦鹉寺南又有岩头寺,系“唐全太岁禅师驻锡处”,[雍正《湖广通志》卷七八《古迹志?寺观?武昌府江夏县》]陆游乘舟经行此地时,曾远望鹦鹉洲“有茂林神祠”,[《入蜀记》第五,《渭南文集》卷四七,第2444页。]很可能就是这些祠庙。另外,城东北七里有大圣奄,应该也是祭祀某类人物的。[《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八迭院”条。]

最值得重视的是南宋前期鄂州民间建造的岳飞庙。初名忠烈庙,《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忠烈庙,在旌忠坊,州民乾道六年请于朝,岳飞保护上游,有功于国,请立庙,诏赐今额。”后称“忠孝祠”或“岳武穆祠”,地址也从旌忠坊迁移到小东门外将台驿旧址。《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祠庙?江夏》:“岳武穆祠,在县东十里,即将台驿故址。旧名忠烈庙,在旌忠坊。宋岳飞保护上游有功,乾道中建庙于鄂,赐今额。嘉定中,又追封鄂王”。明弘治年间(公元1488~1505年),“巡按御史王恩以岳武穆王司庙祀之扁为忠孝祠,知府陈晦立石”。[《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祠庙?江夏》。]“正德十四年,都御史吴廷举奏迁驿于小东门外,布政周季凤、知府沈栋即驿址建为今祠。”旌忠坊的具体位置不详,明正德“武穆另祀”后,“其祠仍旧”,[《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祠庙?江夏》。]约在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一带,这里至今还有鄂王府的遗址可考。

明清时迁至东门外的岳王庙旁边植有松柏,称“岳柏”。出于对英雄的崇敬,民间生发出一些有关岳柏的神话。《湖广通志》卷七七《古迹志?寺观?武昌府江夏县》:“岳柏,在大东门外鄂王庙墀左,围可三尺,枝干疏老不繁,人号为独柏。每值辰戌丑未年,楚士有掇巍科者,柏预吐一奇枝。”

寺观庙宇多讲求清净、优雅,因而正是读书的好地方,有的书院和寺院其实就是一体的。如,头陀寺有读书堂。[《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古迹》。]洪山东岩寺,“唐大观中建,又额曰正心书院,鄂国公尉迟读书处”,这里环境幽静,景色宜人,“山后石刻有‘几处稻梁喧鸟雀,数声钟磬起渔樵’句”。[雍正《湖广通志》卷七八《古迹志?武昌府江夏县》。]南宋庆元年间(公元1195~1200年),“河阳赵淳清老架阁其上,榜曰东岩书院。”[《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寺庙》。]

城中的黄鹄山丘陵起伏,林深叶茂,是立书院、建学校之佳处。黄鹄山东麓有东山书院;[《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学校》“东山书院”条。]山中有学宫;直至南宋末年,仍有文士张君寿与诸生“植屋数间于黄鹄山中学宫之后”,聚众读书,因地当“东面日出,君寿于是榜之曰‘朝阳书堂’”。[刘辰翁:《须溪集》卷二《朝阳书堂记》,台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鄂州州学,“在府治南半里,宋康定中知州王素徙郡城西”,[《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学校》。]立于黄鹄山前。仁宗庆历年间(公元1041~1048年),开展全国规模的兴学/运动,鄂州也“大增学舍”,[《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学校》。]形成一个占地“甚广”的州学,内有“聪明池”等设施。[《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聪明池”。]由于战争的影响,鄂州州学几度兴废。两宋之交时曾被“夺为营垒”,好在为时不久,“绍兴中,都帅田师中以教官朱棫之请,撤营修学。即而,教授商飞卿请于州重建。”[《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学校》。]重建后的州学比较规整,先后修建了稽古阁、四贤堂等。修建稽古阁的工程由鄂州州学教授许中应主持,许氏“既新其学之大门,而因建阁于其上,椟藏绍兴石经、两朝宸翰,以为宝镇,又取板本九经、诸史,百氏之书,列置其旁”,这项工程“始于绍熙辛亥之冬,而讫于明年之夏,其费亡虑三百万”,得到就学诸生与当地官员的积极支持。[《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八○《鄂州州学稽古阁记》。]四贤堂,“宋嘉定中教授石继谕建,以祀周、程、朱子”,[《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宫室》。]黄榦为之作《鄂州州学四贤堂记》。[黄榦:《勉斋集》卷二○,台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南宋末年,鄂州州学再次遭受“兵燹”,至元朝“延佑中重建。”[《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学校》。]

江夏县学,宋朝初年附属于鄂州州学,但在州学中“别为一斋,名务本”,南宋绍兴以后,务本斋也一并“悉附州学”。元朝沿用这种体制,至明朝洪武年间(公元1368~1398年)独立建学。[《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学校》。]

军营与州县儒学本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但在边事多兴的宋朝,二者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前述鄂州州学曾“废为营垒”,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南宋时,鄂州是宋朝抗金的重镇,屯驻大批军队,营寨占地甚广,仅城东黄鹤山下一区,便达“东西十丈,南北倍差”。[《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七九《鄂州社稷坛记》。]在城东北七里,有游奕军寨。[《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八叠院”条。]北宋时,鄂州东北有一名为白杨夹口的江边港口,南宋时成为一个具有浓厚军事色彩的集镇,当地“居民及泊舟甚多,然大抵皆军人也。”[《入蜀记》第四,《渭南文集》卷四六,第2440页。]这种情形与鄂州城驻有大量军队正可互相应证。

四、民居、街市、港口及其它

由于地形的限制和历史上沿袭下来的格局,鄂州城的西头主要是各级官署;沿着黄鹄山、自西向东展开的一线,除了官署,主要有学校、寺庙等文化、宗教类建筑;民居、街市等主要分布在城东、城北和城南的一些较为低平的地区;由于人口增长,老城区难以容纳,民居与街市向城区以外东、南两个方向扩展的态势表现得较为突出;城西的沿江一带也成为交通、贸易繁盛,船只、人口密集的地区。

有关宋代鄂州民居的资料有限,迄今可知的是城内有旌忠坊、太平坊,[旌忠坊已如前述,太平坊见郑獬《郧溪集》卷二二《朱夫人墓志铭》:“夫人朱氏,……皇祐辛卯二月,以病卒于鄂州太平坊里第。”台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具体方位不详。随着坊市制的瓦解,这些坊名只是普通的地名,明清以后,更常见的名称是“里”、“巷”。

南宋时,鄂州号称“今之巨镇”,[叶适:《叶适集·水心文集》卷九《汉阳军新修学记》,北京:中华书局校点本1983年版,第141页。]城内商业繁盛,出现了富商大贾,乾道年间(公元1165~1173年)“鄂州富商武邦宁,启大肆,货缣帛,交易豪盛,为一郡之甲。”[洪迈:《夷坚志》支庚卷五“武女异疾”条,中华书局校点本1981年版,第1174页。]开设了热闹的夜市,号称“烛天灯火三更市,摇月旌旗万里舟”。[范成大:《范石湖集·诗集》卷一九《鄂州南楼》,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1981年版,第274页。]四方商贾云集,市容相当繁荣,“民居市肆,数里不绝,其间复有巷陌,往来憧憧如织”。[《入蜀记》第五,《渭南文集》卷四七,第2444页。]鄂州城中人口众多,到宁宗嘉定以前即达到了十万户。姜夔诗称“武昌十万家”,[姜夔:《白石道人诗集》卷上《春日书怀四首》,??本。]戴复古诗说鄂州“江渚麟差十万家”,[戴复古:《石屏诗集》卷一《鄂州南楼》,清嘉庆道光间临海宋氏刊本。]虽非确指,但与实际情况相近。汉阳知军黄榦也说“鄂州人口繁伙,为汉阳三十余倍”,即约十万家。[《勉斋集》卷三○《申京湖制置司辨汉阳军籴米事》。]光宗绍熙三年(公元1192年)“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乙巳,燔民居八百家,市井楼帘无存者。”[(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八《物异考四?火灾》,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版。]人口众多,建筑密集,以至空地难寻,近城之处甚至找不到安葬死者的地方。《夷坚志》乙集卷九“鄂州遗骸”条称:“鄂州地狭而人众,故少葬埋之所,近城隙地,积骸重叠,多舆棺置其上,负土他处以掩之。贫无力者,或稍经时月,濒于暴露,过者悯恻焉。乾道八年,有以其事言于诸司,于是相率捐库钱付胜缘寺僧,治具焚瘗。先揭榜衢路,许血肉自陈,为启圹甃甓,举而藏之,具书姓字于外。如无主名者,则为归依佛宝,一切火化,投余骨于江。其数不可胜计。”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民居与街市不断地向城外扩展。

城南望泽门外的“长街”,成为一个重要的居民区。《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南湖,在望泽门外,周二十里,…外与江通。长堤为限,长街贯其中,四旁居民蚁附。”

长堤与长街相伴,或者长堤即是长街,这种情形,在沿江城市并不罕见。鄂州城面临大江,经常受到江水泛滥的威胁,修筑江堤是最主要的防灾措施。北宋后期,在鄂州城西的平湖门外,修筑了一道拦江长堤,明清以后的多种志书中,屡次提到过这道江堤。《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二《武昌府?山川?江夏》“长堤”条:“在平湖门内。《旧志》云,政和年间,江水泛溢,漂损城垣,知州陈邦光、县令李基筑堤以障水患,至今赖之。”[《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七三《水利?武昌府?江夏县》,雍正《湖广通志》卷二○《水利志?武昌府?江夏县》“花堤”条,《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六《湖广二?武昌府?江夏县》,《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一一一八《武昌府部?关梁考》“花堤”条,民国《湖北通志》卷三九《建置志十五?堤防一》“各县古堤”,《续行水金鉴》卷一五三《江水?章牍二》,《续行水金鉴》卷一五五《江水?工程一》等,有关文字略同。]长堤又名“花堤”,今天的武汉市武昌区尚有花堤街,位于长江大桥武昌桥头南,上起紫阳路,下至彭刘杨路,街名即因地当花堤故址而得。花堤街可以说是今天的武昌现存的最古老街道之一,至今仍是店铺与民居密集的街道。

南宋时,在鄂州城西南,长堤之外加筑了一道外堤,名曰“万金堤”。[关于该堤的修筑时间有两种不同说法,一说在高宗绍兴(公元1131~1161年)间,如《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六《湖广二?武昌府?江夏县》“鹦鹉洲”条,引《旧志》云:“城西南平湖门内有长堤,外有万金堤,宋政和、绍兴间所筑也,至今赖之。”贺次君、施和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七三《水利?江夏县》称:“堤三:……万金,在县西南长堤之,宋绍兴中大军筑之,建压江亭。”清道光十一年敷文阁聚珍版重刊本。一说认为是光宗绍熙年间(公元1190~1194年)的事,如《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万金堤”条称:“在城西南隅,长堤之外,绍熙间役大军筑之,仍建压江亭其上。”《大明一统志》卷五九《武昌府?山川》“万金堤”条亦采此说。绍兴与绍熙相隔数十年,二说哪一种较为正确?从《舆地纪胜》和《大明一统志》记载宋朝史实比《读史方舆纪要》、《天下郡国利病书》诸书较为原始,也往往较为准确来看,似应以绍熙说为是。]该堤在明代仍继续发挥作用,《方舆纪要》卷七六《湖广二?武昌府?江夏县》“鹦鹉洲”条称:“城西南平湖门内有长堤,外有万金堤,……至今赖之。”

沿江沿湖的堤防,交通方便、地势高爽,随着堤防的增高、加宽以及质量的提高,堤防不仅成为交通要道,甚至是民居所在,沿线聚居了为数众多的普通民众。淳熙十二年(公元1185年)十月,鄂州城火灾,加上“江风暴作”,结果是“燔民居万余家”,那些“结庐于堤、泊舰于岸者,焚溺无遗。”[《文献通考》卷二九八《物异考四?火灾》。]

“泊舰于岸”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流动型民居,居民多以水产捕捞为业,以舟船为居所,常年漂泊在江河湖面。鄂州沿江这样的民居不在少数,汉阳知军黄榦就说过,“军城内外户口不下三千人家,又有船居四百只”。[《勉斋集》卷三○《申京湖制置司辨汉阳军籴米事》。]

鄂州城外江面宽阔,港口繁忙,既供商船来往停泊,也供战船出江演练。陆游初至鄂州时,泊舟于江边税务亭,只见“贾船客舫,不可胜计,御尾不绝者数里,自京口以西皆不及。”[《入蜀记》第五,《渭南文集》卷四七,第2441页。]数日后,他在江边“观大军敎习水战,大舰七百艘,皆长二三十丈,上设城壁楼橹,旗帜精明,金鼓鞺鞳,破巨浪,往来捷如飞翔,观者数万人,实天下之壮观也。”[《入蜀记》卷三,??页。]

城南三里有南浦,“其源出京首山,西入江,春冬涸歇,秋夏泛涨,商旅往来,皆于浦停泊,以其在郭之南,故曰南浦”,[《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二《江南西道十?鄂州》“南浦”条。]南宋时“谓之新开港”。[《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

在城西、城南方向与外界交通频繁的地方,有迎来送往的馆舍。城西竹簰门外临江处有弥节亭,“又有皇华馆,在州治东南”,“又南津馆,在望泽门外;迎仙馆,在城南”;“匹练亭,在城东南五里何家洲”,“以上皆舍也”。[《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

五、南草市的繁荣

宋代鄂州城的布局上最值得注意的变化,是商业区与相应的居民区发生了空间转移,从城区以内转移到城外的南草市。

南草市在城南望泽门外,经广平桥与望泽门相连,[《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广平桥”条。]地当今武汉市武昌区西南鲇鱼套一带,东南通汤孙湖、清宁湖、纸房湖,水盛时,由三眼桥、孟家河、东湖坝通梁子湖,达樊口,水上交通十分方便。

最能说明南宋前期南草市之繁荣的典型资料有二种,一是陆游的《入蜀记》,二是范成大的《吴船录》,孝宗时陆、范二人先后经过鄂州时分别在城中停留一周左右,对南草市的繁荣有生动的描述。《入蜀记》卷四:鄂州“市邑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塘、建康不能过,隐然一大都会也。”《吴船录》卷下:“至鄂渚,泊鹦鹉洲前南市堤下。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廛閈甚盛,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且不问多少,一日可尽。其盛壮如此。”同书同卷:“集南楼,……下临南市,邑屋鳞差”。《夷坚志》的记载也值得注意。《志补》卷二五“李二婆”条称:淳熙十二年(公元1185年),“市中大火,自北而南凡五里,延烧屋庐数千间,虽楼居土库亦不免”。

根据以上文字及前述有关记载,可以对南宋前、中期的鄂州南草市作如下的复原:

(1)南草市位于鄂州城南门外的鹦鹉洲前,上方是南楼,市街沿长堤向西偏南伸展,延袤达数里之长,南北向的跨度至少五里以上。(2)南草市是重要的商贸港口,河运发达,商舶云集。(3)南市民居稠密,人口密度很大,居民以经商贸易者为主。(4)南草市与鄂州城合起来构成一个大规模的城市,成为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交通与商业中心。

南市商业兴盛,人口密集,又因中转商贸繁荣,露天堆积大量竹木类货物,易发火灾。淳熙四年(公元1177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风通夕,燔民舍千余家”;嘉泰四年(公元1204年)“八月壬辰,鄂州外南市火,燔五百余家。”[《文献通考》卷二九八《物异考四?火灾》。]在另一场大火中,南市“焚万室,客舟皆烬,溺死千计”。[周必大:《周益国文忠公集》卷六三《中大夫秘阁修撰赐紫金鱼袋赵君善俊神道碑》,道光二十八年瀛塘别墅欧阳棨刊本。]南市聚居人口之多,由此可见一斑。而且,接连几场大火引起了官府的警惕,知鄂州赵善俊“驰往视事,辟官舍,出仓粟,以待无所于归之人,弛竹木税,开古沟,创火巷,以绝后患。”[《周益国文忠公集》卷六三《中大夫秘阁修撰赐紫金鱼袋赵君善俊神道碑》。《宋史》卷二四七《赵善俊传》略同,北京:中华书局校点本1985年版。]这里的火巷由此开通并得名。

商业之外,其它各行各业、娱乐消遣以及城市病态行业也都兴盛。屠者朱四、鄂渚王媪等都在南草市经商营业,其中王氏是“三世以卖饭为业”。[《夷坚志》甲集卷八,??页。]鄂州都统司医官滑世昌,大约是因为医术较高,又敢于收受,因而“居于南草市,家赀积万。”[雍正《湖广通志》卷一二○《杂纪》。]南草市建有楚楼等休闲观光的场所。[《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景物》“楚楼”条。]不仅“酒垆楼栏尤壮丽”,[范成大:《吴船录》卷下,《范成大笔记六种》,北京:中华书局校点本2002年版,第226页。]娼妓空间也与集市为伍,占有一定的位置和份量。刘过诗称:“黄鹤山前雨乍过,城南草市乐如何。千金估客倡楼醉,一笛牧童牛背歌。”[刘过撰,杨明点校:《龙洲集》卷四《七言律?喜雨呈吴按察》之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1978年版,第27页。]甚至有“赃败失官人王训”,“居于鄂州南草市,卖私酒起家,妻女婢妾皆娼妓,……鄂州人呼训家为淫窟,又呼为关节塌坊。”[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六《炎兴下帙》一百三十六,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36页。]

总地来看,与中国其它城市一样,宋代鄂州城的平面布局蕴涵着自然、社会与人文等多重意义,它的形成与演变,受地理环境、政治制度、文化观念、经济发展、时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江汉交汇、倚山面江的独特地貌是鄂州城市布局的环境基础;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突出官衙的地位,重视秩序、形胜、阴阳等复杂的制度、思想与理念,对城市布局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两宋的政治、军事局势和经济的发展,则为鄂州城市的布局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原载韩国《中国史研究》第40辑,2006年2月

yellowcrane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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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五 8月 07, 2020 7:17 pm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岳飞北伐一直是宋史的热点。岳家军到底有多少真实兵力,是一系列历史问题的关键点:岳飞北伐能否成功,岳飞能否收复开封,宋高宗赵构以金字牌召岳飞回师是否贻误战机等等。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长期以来,以王曾瑜为代表的宋史学家大都认为岳家军在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有十万大军。

2015年10月13日,“反叛的中二病”在两宋吧发布《岳家军真实兵力及各兵种组成》,认为岳家军最多不超过六万人。(此文非常详尽。由此可见,现在很多网络历史研究者在某些具体历史问题上,与顶级的科班历史教授旗鼓相当。网络当自强!)

2015年11月,邓广铭(宋史牛人,号称二十世纪宋史第一人)的学生、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二级教授(教授分四级,一级教授都是院士级别)李裕民,在第三届中国南宋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发表《岳家军三大问题考辨》,认为岳家军最多不超过六万人。随后在2016年,李裕民将论文正式发表于《浙江学刊》。

2018年,张伟(经略幽燕我童贯)在《文史天地》发表《踏破贺兰山缺——岳家军兵力分析》,坚持认为岳家军最盛时有十万大军,但并未给出新的史料分析。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仔细研读论文,就会发现:王曾瑜和“经略幽燕我童贯”认为岳家军有十万兵力的论述是粗率的;“反叛的中二病”和李裕民认为岳家军兵力最高不超过六万的论证是有漏洞的。

先给出历史之家:本文的研究结论:

1)绍兴十年,岳家军确实有十万兵力,只不过要把岳飞派往河南河北的忠义军和后期原伪齐投靠岳飞的军队计算在内。

2)绍兴十年,岳家军的精锐作战兵力只有六万人,这是扣除忠义军、后期投靠岳飞的原伪齐军队和辎重伙夫等后勤部队的计算结果。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1,岳家军六万说的漏洞

1)持六万说的“反叛的中二病”和李裕民,主要的证据是周必大写给鄂州都统的一封信。
淳熙十一年(公元1184年),周必大担任南宋最高军事长官枢密使,阎世雄担任鄂州都统制(京湖最高军事长官),阎世雄请求增兵,周必大写信劝阻:

某近别不胜倾企,即日想已抵治所,履况集福。荆、襄、沔、鄂,边面阔远,西自金、均,东尽光、黄,昨以王宣、赵樽各占地分,不相为用,遂合为一军。议者率谓兵马数少,缓急难于分布,殊不思岳忠烈兵不满六万而能往来襄、鄂,内抚外御,威望隐然。况今三处屯兵,视昔固已加多,若更招募,不特财力有限,亦恐未必精锐,如向来庚辰(绍兴三十年,公元1160年)、辛巳聚八万之众于襄汉,当刘萼之师,略无成功,其利害可睹也。《文忠集》卷一九七。

周必大在信中确实写到岳飞“兵不满六万而能往来襄、鄂”。

写信的时候,离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已有40多年,离隆兴北伐(公元1163年)也有20多年。公元1164年,宋金双方达成了隆兴和议,边境上基本上有20年相安无事。

淳熙年间,林升曾经在临安写下著名的《题临安邸》:

山外青山楼外楼,

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

直把杭州作汴州。

此时的南宋已经是歌舞升平。周必大写信的主要目的是,劝鄂州都统制阎世雄要安于兵力现状,毕竟是和平时期,招募新兵要花钱,兵不在多,而在于精。

宋朝人说兵力,有时指纯作战兵力,有时指作战兵力和后勤兵力的总和。

所以周必大说岳飞兵不满六万,是指岳家军的精锐作战兵力约六万。宋朝军队分作战兵力和后勤兵力,后勤兵力主要负责辎重伙夫,保护运输武器粮草,以及生火做饭等。后勤兵力不等于民夫,民夫只负责把粮草交到后勤兵力手里,具体作战中,后勤兵力负责跟随作战兵力保护运输武器粮草等。

后勤兵力有一定战斗力,关键时候也可以协同作战,但比正规作战兵力要弱很多。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绍兴五年三月:

刘光世、韩世忠、张俊、杨沂中、岳飞、王燮下兵数得二十万人,除辎重火头外,战士不下十五万夫。

绍兴七年,岳飞点检王德的军队,作战兵力是五千七百三十一人,而他处则记载王德军队八千。

从这两个事例可以算出,南宋绍兴年间,后勤兵力约占总兵力的25%。

周必大所说岳飞兵力不满六万,是岳家军的精锐作战兵力约6万,如果加上后勤兵力,岳家军的总兵力在8万左右。这8万军队还不包括岳飞手下的忠义军和后来原伪齐投诚军队。

2)对《鸡肋篇》佐证六万说的反驳。

李裕民引用南宋庄绰的《鸡肋篇》:

建炎之后,除殿前、马、步三帅外,诸将兵统于御营使司,后又分为神武五军,刘光世、韩世忠、张俊、王燮、杨沂中为五帅,刘太傅一军在池阳,月费钱二十六万七千六百九十贯三百文(一十万四千贯,系朝廷应副,余仰漕司也),米二万五千九百三十八石三斗,粮米七千九百六十六石八斗,草六万四百八十束,料六千四十八石,而激赏回易之费不在焉。……绍兴八年,余在鄂州,见岳侯军日(当作月)用钱五十六万缗,米七万余石,比刘军又加倍矣,而马刍秣不预焉。

庄绰在绍兴八年曾经在岳飞军队任职,他的记载相当可靠,当时岳家军每月用钱56万贯,米7万石。

刘光世在池阳驻扎时,每月用钱26.769万贯,米2.5938石。

按钱来算岳飞刘光世的兵力比是2.1:1,按米算是2.7:1。考虑到刘光世比较爱钱,所以刘光世军队耗钱比多多,各按50%加权计算,岳飞刘光世的兵力比在2.4:1左右。

绍兴七年,刘光世的军队是52312人,驻扎在太平州。

刘光世在池州只有绍兴三年十月到绍兴四年九月之间。在绍兴二年十一月,“刘光世军四万,老弱颇众,然选之亦可得其半”。这是尚书左仆射吕颐浩请求北伐对赵构上的奏章,要北伐就不可能裁军,吕颐浩只是说刘光世的军队多是陕西老兵,但精锐也占一半,并不是劝赵构把刘光世的军队裁一半。

李裕民没有经过细致考证,就想当然地认为刘光世的军队驻扎到池州市,已经裁减近半,再推出岳飞的军队只有五六万人。

但《要录》《会编》《小历》均未记载绍兴三年刘光世的军队经过裁减。反而在绍兴三年九月,赵构将赵秉渊的数千兵马划拨给刘光世指挥。

绍兴三年九月,《要录》记载:

上谓辅臣曰:议者多言诸大将不宜益兵,汉高祖定天下,诸将兵至数十万,未尝以为疑,故能成功。今刘光世、韩世忠兵才各五万,张俊不满三万。

刘光世的缺饷比较多,赵构说刘光世5万军队也只是虚指,这条史料可表明赵构并没有在绍兴三年裁减刘光世的军队。

绍兴三年,陕西正在和金军激战,江北的李成在不断骚扰南宋,南宋内部曹成等人的叛乱不断。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赵构根本不可能会去傻乎乎地裁减刘光世的军队,当时军队就是武将的命根子,一不小心就会激起兵变(后来刘光世的军队还是兵变了,4万人叛投伪齐刘豫)。

刘光世的军队不但没有裁减,反而在不断膨胀,到绍兴七年达到5.2万多人。刘光世军队的空额比较多,驻扎在池州时,军队在3-4万人之间,我们取中间数就是3.5万人。

按岳飞刘光世兵力比2.4:1计算,绍兴八年,岳飞的兵力在8.5万左右。

3)对根据三大家军正副准备将数目估算的反驳。

《要录》记载,绍兴九年二月己巳:

诏韩世忠、张俊、岳飞所部统制、统领将官八百十三员,各进秩一等。(淮东:统制十一,统领十三,正、副、准备将一百八十九。淮西:统制十,统领十四,正、副、准备将二百九十七。京湖:统制二十二,统领五,正、副、准备将二百五十二。)

李裕民认为韩世忠有63将,岳飞84将,张俊99将,按军将两级兵力在各家军相等的前提假设下计算,得出岳飞5.9万,韩世忠4.4万,张俊7万的结论。

但当时各个家军还没有被彻底中央化,其军、将两级的兵力均不相等,所以李裕民的计算毫无意义。

并且熊克《小历》也说,绍兴十一年三月戊申:

时俊兵八万,皆强壮精锐,为诸军之冠,号铁山军。

张俊的八万大军也是作战部队,加上后勤部队共10.7万。即使各将人数相当,按比例算,岳飞的总兵力也在9.1万左右。

2,对岳家军兵力十万说的再考证。

王曾瑜认为,绍兴五年,岳飞在平定杨么起义后,收编了5万农民起义军,岳家军兵力就达到了10万。

王曾瑜的说法是错误的。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岳飞并没有把这5万农民起义军全部收编到岳家军里面。

参考东汉末年,曹操获得了三十万青州黄巾军,大部分都用于屯田,收编入军队中的只是少数。以至于官渡之战时,曹操只有数万人马可以出战。

绍兴四年,岳飞第一次北伐,收复了襄阳六郡,因管辖的京湖地域太广,曾请求增兵,“宜且以正兵六万”。正兵六万是作战兵力,不包括后勤兵力。赵构只增加岳飞的兵力到三万左右。

绍兴五年,镇压杨么后,“得丁壮五六万人”。《宋史·高宗本纪》记载岳飞平杨么:“湖湘悉平,得户二万七千,悉遣归业。”所以应该有2.7万的丁壮遣返务农去了。

岳飞整编杨么军队到岳家军的兵力应在2.5-3万左右。

岳珂也说,岳飞“得强壮者数万人以充军,而军益壮矣”,说明岳飞从杨么起义军中收编了3万左右的军队,与上面的数据是可以对应上的。

岳飞不可能把5万杨么的军队都收编入岳家军,一是财政负担重,二是起义军如果占了岳飞总兵力的一半会导致军队严重不稳,后来确实有收编后的杨么残部造反。

岳飞又得到了荆湖南路的1万军队、江西南路的1万军队。

所以岳飞在绍兴五年的总兵力达到了7.5万-8万左右,我们取低值7.5万,其中作战兵力按四分之三计算达到了5.6万人,接近岳飞原来6万人的正兵申请。这也是赵构对岳飞剿灭杨么功劳的奖赏。

总而言之,岳飞在绍兴五年的总兵力达到了7.5万人,其中作战兵力达到5.6万人,也符合四十多年后周必大说岳飞兵不满6万的说法。

绍兴五年八月三日,《照会添置将分省劄》:

枢密院奏诸路军事都督行府关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岳飞劄子:契勘本军昨准朝廷指挥,置立拾将。今来人数稍增,欲望赐指挥,添置将分,候指挥。右已札下岳飞,共以叁拾将为额。

王曾瑜根据岳飞兵力从10将扩展到30将,推算出岳飞兵力增加到3倍,差不多是十万。王曾瑜的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南宋绍兴初年,战事频繁,军队编制混乱,不可能整齐划一,一将的兵额是各不相同的。岳飞的30将并没有达到10万人,应该在7.5万或稍多,最多不超过8万。

从绍兴五年开始,南宋朝廷基本上不再划拨军队给岳飞(有也非常少,最多几千人的规模,如绍兴六年均州的格禧的3千兵,划拨给岳飞)。

到绍兴十年,岳家军从7.5万扩展到10万大军,兵力来源主要是忠义军和原伪齐投诚的军队。

建炎末,金国在中原黄河之南的陕西、河南、山东之地,扶持了第二个傀儡政权伪齐刘豫。绍兴七年,金国的完颜挞懒决定和南宋议和,废掉伪齐,把黄河之南的土地送给南宋,把刘豫中央主力军队带到河北。

伪齐的部分军队军心动摇,南宋趁机诱降伪齐的军官和士兵。

在绍兴七年到绍兴八年间,岳飞共接收了原伪齐的近1万军队。这部分原伪齐的军队战斗力差,在绍兴十年的北伐中很多原伪齐将领表现不佳。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十七,绍兴七年十有一月记载:

伪知临汝军崔虎诣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降。此据徐梦莘北盟会编增入日历无之。按岳飞今年十一月八日申:先次到归正人崔虎、刘永寿、孟皋、华旺等将带官兵。已供申朝廷外云云。则知果有此事,但日历脱落耳。先是刘豫建新蔡县,为军后使虎守之。

崔虎、刘永寿、孟皋、华旺等原伪齐将领带兵投靠岳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十八,绍兴八年正月辛丑记载:

赵鼎事实曰:金既废豫,鼎密遣谍者散之沿淮一带,诱其守将。由是寿亳陈蔡诸郡率其部曲来归者相继不绝。两月间得精兵万余、西马数千。

赵鼎说两个月就诱降了伪齐精兵万余,应该有所夸张,但在绍兴七年和绍兴八年共诱降2万多人应该是有的。

陈蔡诸郡在岳飞京湖战区的北边,应该有一半的伪齐降军投靠了岳飞,另一半投靠了淮西战区的张俊。

《要录》记载:

伪知蔡州刘永寿杀乌噜贝勒,率城中遗民来降。永寿为淮西安抚使,乌噜副之。永寿以小隙劾其罪,金人移乌噜同知德州。未几忽报乌噜以女真兵三千来蔡者。提辖白安时请永寿南归,永寿不从曰:朝廷若赐我死当死之。安时恐其谋泄即拘永寿,勒兵以待之。乌噜引众入城不为备,安时乘势尽杀之,遂驱城中军民来归。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遣统制官张宪等往接纳之。

白安时杀掉三千女真兵,当然是为了邀功而夸大,估计只有百把人女真兵,但白安时、刘永寿率三千兵马来降是真。

《要录》绍兴八年九月,记载:

辛酉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言,续收到伪知镇淮军胡清等官兵千一百八人。诏归正官并补正。

伪齐胡清带1108人投诚岳飞。

绍兴八年,伪齐河南尹孟邦杰,杀金国永安知军归宋,带数千兵马,被岳飞任命为忠义军马统制。

另外太行山、梁山泊附近的忠义军,受到金军的打击,在绍兴八年左右也有数千人南下投靠岳飞。

忠义军统制史书记载有:梁兴,赵云,李进,董荣,牛显,张峪,乔握坚,赵俊,孟邦杰,杨遇,边俊,李喜等。

所以在绍兴八年底,岳家军应该有8.5万大军,与庄绰在《鸡肋编》里面的数字也也可对上号的。

绍兴九年,李宝带30人投奔岳飞,一度不得志,准备私渡北上,被岳飞发现是个奇才,派他到北方故土组织忠义军,李宝招募800人南下。

另外,绍兴十年,张俊处的赵秉渊成为岳飞的胜捷军统制,不知是否带兵过来。

绍兴六年,岳飞部下李山带1千多人到江西剿匪,被李纲留了数年,在绍兴十年也归队岳家军。

绍兴九年,金国归还河南地,在京西北路留了原伪齐大约5千兵力以维持治安。岳飞是京湖宣抚使,这些原伪齐的5千兵名义上归岳飞节制。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二十五记载:

绍兴九年岁次壬午朔诏大金已遣使通和割还故地。

(丙戌)应河南新复路分,见任文武官各安职守并不易置。山寨土豪等优与推恩。应陕西掌兵官昨缘抚御失宜,致有离散非其本心,今来既已归,还各仰安职。

北宋时期京西北路治河南府(洛阳),管辖河南府、许州、孟州(在黄河北没有归还南宋)、蔡州、陈州、颍州、汝州、信阳军(已在岳飞手里)。

《要录》记载:

绍兴九年三月丙申东京留守王伦始交地界。

京城父老官吏送宗弼至北郊。宗弼坐坛上酌酒为别,应交割州军官物十分留二分,余八分赴河北送纳。宗弼由沙店渡河之祁州,金遂移行台于大名。

当时李兴是河南府路兵马钤辖,应该有两千兵力。京西北路其他五州各有数百兵,加起来约三千。

但是宋高宗赵构担心刺激金国,不允许岳飞大军驻防京西北路,这些府州大都是原伪齐的将领。

绍兴九年六月辛亥:

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言,已复河南故地,其两路并是腹心,州县所有知通已下官属,今后欲望朝廷差注。

绍兴九年九月己亥:

太尉东京同留守郭仲荀言,所带在京人马已至镇江。先是上召仲荀赴行在,仲荀因与刘豫之众五千七百余人南归。

金兀术在东京开封给南宋留了5700兵,此时被赵构召往临安,未能及时让刘锜接管东京,开封守备空虚。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有多少真实兵力?

绍兴十年,金兀术撕毁和约南侵,京西北路的大部分州都望风投降金国,只有河南府的李兴进行了抵抗。李兴在洛阳募兵,共计5千人左右(要录说是1万,恐怕是虚数),击败金国李成5千兵马,李成从金兀术处借兵数万,李兴退往洛阳西南的永宁县白马山区,孤军坚持了几个月的战斗。

绍兴十一年,李兴率1万军民,其中士兵约2千,在大章谷击败阻拦的金军,成功南下,到达鄂州。

绍兴十年夏五月投降金兀术的军队:

兴仁府李师雄、徽猷阁待制知淮宁府李正民,皆束身归命,自是河南诸郡望风纳款矣。

绍兴十年,岳飞派忠义军作为奇兵分五路前往河朔地区,骚扰金人后方:一路是梁兴、赵云、李进;一路是董荣、牛显、张峪;一路是乔握坚,赵俊;一路是孟邦杰,杨遇;一路是边俊、李喜。

梁兴虚张声势,号称在河北招到义军40万。这五路忠义军应该招募到不足一万人。

绍兴十年,“统领忠义军马李宝与金人战于兴仁府(今山东曹县)境上杀数百人获其马甚众”。岳珂说,李宝在兴仁府兵有八千,恐怕是虚数,实际只有4千。因为金兀术主力在开封阻拦,李宝无法回到鄂州,沿河东下,带3千人到达韩世忠部。

所以在绍兴十年北伐时,岳家军加上李兴的5千人、李宝梁兴的1万多忠义军,总兵力达到10万。

岳家军在被金字牌召回南撤时,李兴兵败洛阳,各路忠义军没有后援相继失败,大部分都撤回鄂州。

所以在绍兴十一年,岳家军的8.5万主力加上李兴的2千,各路撤回的忠义军数千人,再加上从京西北路招纳的数千不愿给金人卖命的士兵,总兵力仍然在10万左右。

旁证史料的分析:

1)绍兴二十七年,孙觌《宋故特进观文殿大学士河南郡开国公致仕赠少师万俟公(卨)墓志铭》:

公言:飞提重兵十余万,无横草之劳。但言弃两淮,以动朝廷,此不臣之渐。

万俟卨是迫害岳飞的主要凶手之一,说岳飞有重兵十余万,却没有一点功劳。十余万当然有一点夸张,绍兴十一年岳家军扣除忠义军也只有九万人。万俟卨说的相差不是太远。

2)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湖北转运司立庙牒:

故少保岳飞领提十万之众,留屯沔、鄂,纪律严明,秋毫无犯,捐躯徇国,有百战百胜之勋……乾道六年二月牒。

虽然离绍兴十年过去了30年,但湖北转运司一直是为岳家军供给粮草的,想必数据不会相差太大。

3)淳熙二年,曾敏行《独醒杂志》卷7:

绍兴六帅皆果毅忠勇,视古名将。岳公飞独后出,而一时名声几冠诸公,身死之日,武昌之屯至十万九百人,皆一可以当百。余尝访其士卒,以为勤惰必分,功过有别,故能得人心。

4)《三朝北盟会编》卷206:

飞初对吏立,身不正而撒其手,旁有卒执杖子,击杖子作声叱曰:乂手正立。飞竦然声喏而乂手矣。既而曰:吾尝统十万兵,今日乃知狱吏之贵也。

岳飞自己说曾统兵十万。

结论:

1)绍兴十年,岳家军确实有十万兵力,只不过要把岳飞派往河南河北的忠义军和后期原伪齐投靠岳飞的军队计算在内。

2)绍兴十年,岳家军的精锐作战兵力只有六万人,这是扣除忠义军、后期投靠岳飞的原伪齐军队和辎重伙夫等后勤部队的计算结果。

参考文献:
《宋史》

《金史》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三朝北盟会编》

《鄂国金佗粹编续编》

熊克,《中兴小历》

周必大,《文忠集》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

王曾瑜,岳飞新传,中国书籍出版社,2016.4

王曾瑜,岳家军的兵力和编制,文史,1981.11

李裕民,岳家军三大问题考辨,浙江学刊,2016

张伟(经略幽燕我童贯),踏破贺兰山缺——岳家军兵力分析,文史天地,2018

yellowcrane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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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五 8月 07, 2020 7:50 pm

岳家军12支大军和大概兵员数的简单介绍

各位看官看此文前先看这一段:启雷这里的文字是为了方便书稿创作,而编辑整理的资料卡片,这些资料是建立在王曾瑜先生《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的基础之上。读过这两本书的同学应该都知道王先生这段介绍。此外,王先生在《尽忠报国:岳飞新传》中也有相关文字介绍。

剿灭杨幺以后,岳家军较此前有了较大的扩充。岳飞此前有士卒约合三万人,而在剿灭杨幺以后,通过多方并入以及吸纳战俘等举措,岳家军大军扩充超出了十万之众,已然成为南宋朝廷各支驻屯大军规模之首,按照史料记载,其他各支大军兵员数如下:

韩世忠:三万人;

张俊:八万人;

刘光世:五万二千三百一十二人;

吴玠:六万八千四百四十九人;

杨沂中:三万人以上;

刘錡:不足两万。

我们从史料上摘抄了如此几支大军的兵力数量。韩世忠、张俊等人都是南宋初年名震一方的宋廷大将。对比他们的兵力来说,岳家军以十万之众已经遥遥领先了。

杨幺之后,先后进入岳家军编制的部队有:

“第一,江南西路安抚司统制祁超、统领高道等部,约八千五百多人。此后,又增拨统领丘赟所部,近一千五百人。

第二,荆湖南路安抚司统制任士安、郝晸、王俊、统领焦元等部,约有一万多人。任士安所部有陈照、马準和李建三员统领。 后任士安因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李纲之要求,调任江南西路;但他的部伍仍然留在岳飞麾下,并未一并调离。郝晸任中军副统制,充当王贵的副手;王俊任前军副统制,充当张宪的副手。

第三,都督府左军统制杜湛率领的几千蔡州兵。杜湛本人改任岳飞统辖的黄州武将知州。”

这十万大军以岳飞为统帅,以湖北、京西宣抚司中军统制王贵为提举一行事务,以湖北、京西宣抚司前军统制张宪为同提举一行事务。实际上,统帅岳飞之下,张宪和王贵已然成为岳飞的左膀右臂,他们配合岳飞共同指挥这支大军的操练和作战工作。

岳家军的十多万大军又由12支大军组成:

1、背嵬军:

背嵬军是岳家军主力中的主力。在南宋初年的各路驻屯大军中,唯有岳家军和韩家军有背嵬军的编制。“背嵬军”这个名称最先被韩家军使用。韩世忠在绍兴二年(1132)设立背嵬军作为自己的亲军。岳家军背嵬军的编制是仿照韩家军编制而来。

“背嵬”一词是党项西夏语的音译,也有的史籍上写成“背峞”。“峞”有酒瓶之意,大将的酒瓶必然是由亲信士卒背负,因此,背嵬军便引申为大将的亲军之意。背嵬士卒的选拔是极其严格的:军中进行军士技能比武的时候,将胜出的士卒登记在册。一旦旗头和押队一类的低级军官阵亡,则迅速以这些优秀士兵补充进去。这些被登记了的勇卒之间也会经过多次选拔并决出优胜者来,一旦各级将官有伤亡需要补缺,则再从这些优胜者中进行选拔。这些人都有可能进入背嵬军。但凡进入背嵬军编制的士卒便享受到与岳家军各级统制相同的尊重,犒赏也异常丰厚。

因此,这支背嵬军颇具有战斗力,每每战事胶着之时,岳家军必定投入背嵬军打开局面,每仗必胜。

背嵬军战斗力强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背嵬军中编有8000人的一支精锐骑兵部队。我们都知道南宋初年战马紧张,南宋各支驻屯大军并不能组建有效的骑兵部队与北方敌人做野战拼杀。前文我们交待过岳飞大军在剿灭曹成时得到过广西经略安抚司战马的支持,但是战马紧缺仍旧是阻扰岳飞组建骑兵集团的最主要问题。

岳飞利用与金齐联军交战的机会,获得大量战马并组建了南宋历史上第一支真正意义上马军。岳飞也成为南宋历史上第一个能够大规模以骑兵发起集团野战的将领。背嵬军八千骑兵的意义便在于此。

当然,八千骑兵之外,背嵬军还有步兵。因此,步兵骑兵相加,背嵬军大约有兵员一万五六千,甚至更多。

背嵬军作为岳飞亲军通常由岳飞直接指挥。但是,在不同时期,背嵬军也有专门的统制官,限于史料的局限,我们无法得知各个时期背嵬军的统制分别是何人。岳飞冤杀前后,背嵬军统制是傅选。

2、前军:

前军统制张宪是岳家军最重要的将领之一,他追随岳飞多年。在绍兴五年镇压杨幺结束以后,他成为岳飞的左右手。他也是岳飞冤案中最先遇害的两名将领之一。另一位是岳飞长子岳雲。

前军副统制王俊。按照秦桧意图诬告岳飞的第一人,便是王俊。王俊在军中有颇无人缘,从并入岳家军之后便没多少战功,因而无法因功升迁。但是王俊很会打小报告。岳家军中,王俊是难得一大恶人。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前军统制的张宪对王俊很是不满,两者关系不好。王俊在诬告岳飞之时,也将张宪顺手捎带上了。

3、右军:

右军是岳家军组建比较早的部队。右军的前身是岳飞在江淮宣抚司任统制之时,他的战友扈成所统辖的旧部。岳飞、刘经南下广德军后,扈成与他们分道扬镳而最终被戚方杀害。扈成手下统领庞荣在岳家军驻屯宜兴时期归入了岳家军的战斗序列。庞荣担任右军统制。

4、中军:

中军统制王贵,副统制郝晸。王贵与张宪一样,加入岳家军时间较早。钱彩在《说岳全传》中介绍王贵是岳飞儿时的伙伴,也是岳飞恩人王员外的孩子。这都是与历史不太符合的。王贵与张宪一样,成为岳飞的左膀右臂。他的级别较高于张宪。岳飞遇难时,王贵被秦桧抓住把柄,只有参与到秦桧集团中来。郝晸与王俊同一时期并入岳家军,都是岳家军中最不坚定者。郝晸为人颇嗜杀,颇好财。岳飞遇难之后,朝廷调换了包括王贵在内的大多数统制,唯有王俊、郝晸、傅选等人没有变动。这也说明了郝晸为人如何。

5、左军:左军统制牛皋。牛皋颇好饮酒,或有酗酒之嫌。牛皋也是战功卓著的将领,这在前文也做过介绍。他本人身有污点,因为短暂投靠过伪齐。

6、后军:后军统制王经。

7、踏白军:“踏白”在宋语中表示侦察之意。大军以“踏白”命名只是取其名称,而并不取其本意。踏白军统制董先。董先与牛皋一样,都是绍兴三年北伐的推动者,兵败后并入岳家军。

8、选锋军:统制李道,副统制胡清。选锋军也是采用了比较好听的名字“选锋”。下面的胜捷军和破敌军也是同一用法。

9、胜捷军:统制赵秉渊。赵秉渊是前辽将,后与岳飞在洪州饮酒斗殴,差点被岳飞打死。尽管赵秉渊要求调出岳家军。可岳飞最终以自己的大度包容了赵秉渊,赵秉渊成为岳家军统制之一,也曾为岳飞第四次北伐镇守淮宁府的干将。

10、破敌军:统制李山。

11、游奕军:游奕军统制姚政。绍兴十一年犹武纠继任。

12、水军:水军是岳飞在平定杨幺以后而建立的新军种。岳家军水军被命名为“横江军”,建立之后,横江军便一直是南宋沿江驻屯大军水军之冠。岳家军水军规模庞大,其以鄂州沿江对面的汉阳为水军驻屯之地,汉阳军军成的三分之一都被水寨占据。我们也可以想见岳家军水军规模的庞大。横江军有一小部分后被岳飞以礼物送给韩世忠和张俊以结好两位大将,因此人数有所减少。

随着大军的扩充,岳家军大军原先只有十将的编制已经完全不敷使用。因此,朝廷将岳家军军官将级官员编制扩充到了三十将。将是宋时期武官名称,“各支大军都有军、将、部、队等编制单位。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等名目。此外,还有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他们或者当统制的助手,或者在统制之下分统军马。将一级的统兵官有正将、副将、准备将等名目,总称“将官”。将官之下,有训练官、部将、队将、队官等”。因此,岳家军拥有八十四将。可谓规模庞大。随着兵员的增减,每将从刚开始统军3300人开始,逐渐下降到了每将统军1200人(绍兴九年)。

大军规模扩充之后,给岳飞对这支大军的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之处。如果我们仔细回忆大军扩军的过程,我们就会发现,这支大军的人员组成大多是这么几类人:

跟随岳飞从北方来到江南的前东京留守司的士卒。但是这些老班底人数不足两千,而且长期战争中真正存活下来的就更少了;

军贼战败而并与岳家军者;

各地官军而陆续被岳飞归并者;

游寇战败而被岳家军俘虏者;

后三方面则构成了岳家军大军的主要组成。比如,杨幺战败后,岳飞精选了杨幺步卒并入本军。这使得岳飞大军扩充到10万人以上,杨幺并入岳家军有五六万人之众,远超过岳家军在剿灭杨幺前的大军数。

参考资料:

《三朝北盟会编》卷206;《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40;《宋史》卷364《韩世忠传》;《龙川文集》卷一《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记之为八万人。本文取前者数字为三万。

《三朝北盟会编》卷219《林泉野记》;《中兴小纪》卷29;《鄂国金佗稡编》卷八。

《鄂国金佗稡编》卷8《督府令收掌刘少保下官兵劄》

《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11;《宋史》卷374《李迨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关外军马钱粮数》记为七万人;《中兴小纪》卷27记为七万三千人,同书卷28记为七万两千人;《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30记为八万人,同属卷133有记为七万人;《宋史》卷29《高宗本纪》绍兴九年六月丙子记为六万六千人。

《三朝北盟会编》卷205;《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39;《宋史》卷367《杨存中传》绍兴十一年记载杨沂中在绍兴十一年率领所部三万人赶赴淮西作战。

《三朝北盟会编》卷201《顺昌战胜破贼录》,卷202汪若海劄子,卷205《淮西从军计》;《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36与同书卷139;《宋朝南渡十将传》卷1《刘錡传》

王曾瑜《尽忠报国:岳飞新传》第九章第一节

《云麓漫抄》卷7

《鄂国金佗稡编》卷22《淮西辨》

《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45绍兴十二年六月戊辰

《鄂国金佗稡编》卷16《陈州颖昌捷奏》

《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41

《鄂国金佗稡编》卷8

《三朝北盟会编》卷137

《鄂国金佗稡编》卷16《郑州捷奏》

《鄂国金佗稡编》卷16《复西京奏》

《宋史》卷368《牛皋传》

《三朝北盟会编》卷151绍兴二年五月

《鄂国金佗稡编》卷16《陈州颖昌捷奏》

《宋史》卷465《李道传》

《鄂国金佗稡编》卷16《王贵颖昌捷奏》

《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36绍兴十年闰六月丙申

《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60绍兴十九年七月甲辰

《鄂国金佗稡编》卷16《陈州颖昌捷奏》

《建炎以来纪年要录》卷139绍兴十一年二月辛未

《鄂国金佗稡编》卷6

王曾瑜《尽忠报国:岳飞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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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五 8月 07, 2020 10:49 pm

绍兴十年岳飞北伐前岳家军的兵力状况

南宋初年,岳飞一手带出的岳家军经受了历次战争的严峻考验,在频繁的战事中逐步成长壮大起来。  

岳飞早年曾随东京留守宗泽守卫开封。宗泽死后,杜充接任东京留守,原本为宗泽部将的岳飞也就成了杜充的部属。后来杜充要放弃开封南下,岳飞进言说中原之地不可放弃,然而杜充不听,于是岳飞被迫随主将杜充南下,来到建康(今南京)。  

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金国大将完颜宗弼(兀术)率军南下侵宋,在南宋诸将皆溃的不利形势下,岳飞仍然奋力作战。不久,时任建康行营留守的杜充向金人投降。面对主将投敌、士卒溃散、百姓惶惶呼救的乱局,岳飞招集东京留守司军的散兵,慷慨陈词,激励众人说:“我辈当以忠义报国,立功名,书竹帛,死且不朽。”士卒为他的爱国精神所感动,纷纷表示愿意追随他抗战到底。  

随后,岳飞指挥这支为数不过几千人的部队转战江南的许多地方,所部秋毫无犯,在与金国女真兵及各地流寇的作战中,接连获胜,并于建炎四年收复建康(今南京)。不久,南宋朝廷任命岳飞为通州、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此时的岳飞已经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将领,而岳家军也在这时开始形成。  

建炎四年(1130年),岳飞独立成军之初,只有正兵不到一万人。此后经过一些列的征战和收编,到绍兴四年( 1134 年)岳飞收复襄汉六郡时,岳家军兵力已增至三万五千多人。  

绍兴五年(1135年),岳飞率部平定杨么之乱之后,在收编湖湘农民起义军的同时,又合并了一些地方军队,使岳家军的兵力大增。  

在绍兴五年(1135年)的南宋军队整编中,原湖湘农民起义军中的壮丁五、六万人大都编入岳家军,再加上此后拨隶岳飞统辖的荆湖南路安抚司统制任士安、郝晸、王俊、统领焦元、丘赟等部约一万二千人,以及杜湛所部调归岳飞统辖时带来的八千蔡州兵,此外还有江南西路安抚司统制祁超、统领高道等部约八千五百多人,这样实际受岳飞节制的总兵力已经达到十几万之多,而以后岳家军的兵员也大体维持在十万人左右这个数量,直到岳飞被宋高宗和秦桧所害。  

到绍兴九年(1139年),岳家军总兵力已经增至十万多人,有统制官 22 人、将官252人,其中正将、副将和准备将各84人,在岳家军诸将中,王贵任中军统制,张宪任前军统制,这二人是岳飞的重要副手。当岳飞不在军中时,王贵和张宪可以代替岳飞指挥其他统制,主持岳家军全军的事务;徐庆、牛皋和董先三人最为善战;以上五人都是岳家军的中坚将领。而在同一时期,淮西张俊所部统制官只有10人,淮东韩世忠统所部统制官只有11人。  

在绍兴十年(1140年)北伐前,以长江边的鄂州为基地,岳家军军一级的编制至少有十二军,计有:一、背嵬军;二、前军;三、右军;四、中军;五、左军;六、后军;七、游奕军;八、踏白军;九、选锋军;十、胜捷军;十一、破敌军;十二、水军。其中踏白军和游奕军都是马军番号,而作为岳飞亲军的背嵬军,也基本上以骑兵为主。而根据当代宋史研究专家王曾瑜先生的考证,当时岳家军全军约有十万多人,平均每军约八千余人。故踏白、游奕和背嵬三军相加,大概有两万多人的马军,也就是说,岳家军当时有两万多人的兵力是骑兵。此时的岳家军已经成为步兵、骑兵、水兵各兵种齐全的强大军事集团,规模居南宋诸军之首,且实力最强。  

但如此以来,问题就来了。宋朝一向马匹缺乏,南宋尤其如此,岳飞是从哪里弄到那么多战马来组建骑兵的?据考证,这么多战马既不是南宋朝廷给的,也不是买的,而是岳家军在与金国以及金国所扶植的伪齐政权作战时缴获的。  

早在绍兴六年(1136年)八月,岳飞第二次北伐,兵进伊洛,其麾下猛将杨再兴率军攻克西京长水县时,夺取了伪齐政权的一个马监,缴获战马一万多匹。在同年十一月进行的第三次北伐的过程中,岳家军又从伪齐那里俘获战马四、五千匹、骑兵千余人。就当时情势而言,伪齐政权得到金国的全力援助,马匹得来甚易,加上北宋时也曾在西京洛阳设置洛阳马监(《宋会要辑稿》),而且洛阳地处伪齐境内腹部,在此畜养大批马匹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只是敌人万万想不到,岳家军进军竟如此迅速。而缴获的这约一万五千匹战马,加上以前历次战役所缴获的战马以及南宋朝廷曾拨给岳家军的少量战马,则为岳家军组建一支强大的骑兵部队奠定了基础。  

岳珂在《鄂国金佗稡编》卷22《吁天辨诬卷之二淮西辨》中提到“而况背嵬之士,先臣之亲军也,颖昌、朱仙,皆以是军取胜,而八千余骑亦不可谓寡矣”,——也就是说,在经历绍兴十年的颖昌大战和朱仙镇之战之后的次年,岳飞率部救援淮西的时候,仅出征的背嵬马军就有八千多骑,这也是后来岳家军能够在野战中同女真骑兵争雄较长的重要原因。  

南宋军事家华岳在其所著的兵书《翠微先生北征录》卷八中写道:“臣闻呈试有四门马枪,拣指有马上单枪。岳飞教荆襄之兵,有稽枪射。李显忠教关西之兵,令弓手带枪,枪手带弓。马军之有枪,尚矣。自近代,善马射者不善马枪,所以海队只选马枪一十八条、正副旗头六名,其余皆系弓箭。立为定制,不容增减。盖新刺马军、新补马校不练教习,不熟弓马,两手挟弓犹恐不能施放,更责以马枪兼人之能,则彼安能独办?要之,一队皆系老旧马军,则令各稽小枪,而不拘以十八人之数;皆系新招生疏之人,则令专事弓箭,而不拘以正副旗头之额。庶不强人以短,而反害其所长。是谓枪制。”  

显然,马上用枪并非易事,而岳飞能“教荆襄之兵,有稽枪射”,显然对岳家军骑兵的要求甚高。须知岳飞本人就善于骑射,素有“勇冠军”之名,有他教导,让将士熟练掌握射技枪法,此等精兵,自然非同小可。  

此外,根据《鄂国金佗稡编》卷九《遗事》记载:“臣云(岳云)尝以重铠习注坡,马踬而踣,先臣(岳飞)以其不素习,怒曰:”前驱大敌,亦如此耶?“遽命斩之,诸将叩头祈免,犹杖之百,乃释之”,由此可见,岳飞平时要求岳家军骑兵必须身披重铠,苦练冲陡坡、跳壕沟等战斗动作,非常注重实战效果。也只有经过如此严格训练的岳家骑兵,才能在中原大地上和金兵争锋。而建成这么一支总数两万左右的强大骑兵部队,为岳飞成为南宋诸将中唯一敢于主动向金国发起进攻的稀世名将提供了重要条件。  

纵观岳飞组建岳家军的过程,有以下几点特别引人注目。一是贵精不贵多的组军原则。二是组建一支高效率的幕僚机构。三是重视骑兵建设,在当时仅背嵬军(岳飞的亲军)中的骑兵,就有8000余骑。  

此外,岳飞治军,以严明军纪而著称于史,“冻死不拆屋,饿死不虏掠”,南宋学者周密在其著述《齐东野语》中称岳飞军纪为“中兴第一”。岳家军有着中国古代军队最严格的训练体系与战斗纪律,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对百姓秋毫无犯,对敌人则如虎狼一样凶猛。严明的军纪,是岳家军保持强大战斗力和维持良好军民关系的保证。更与宋朝其他军队不同的是,岳家军还是一支富有信仰的军队,他们牢记国耻家仇,以忠义许国、同仇敌忾,为雪国耻、抗击外侮、恢复旧山河而战,故士气旺盛。  

岳飞还认为,管理军队,仁、信、智、勇、严五者缺一不可。岳飞平时与将士同甘共苦,在战场上则以身作则,冲锋陷阵,“每战尝自为旗头,身先士卒”。岳飞还有一句名言: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则天下太平。由于恩威并施,使岳家军内部和睦,关系融洽,表现出强大的内聚力和战斗力。用今天的话来说,以上这些都是岳家军强大的软实力。  

南宋东州爱国人士王自中在淳熙十五年(1188年)九月所撰的《郢州忠烈行祠记》中曾提到岳飞治军的以下品行:“一曰忠:临戎誓众,言及国家之祝,仰天横泗,士皆欷欤而听命。闻大驾所幸,未尝背其方而坐。二曰虚心:食客所至常满,商论古今,相究诘,切直无违忤。三曰整:兵所经,夜宿民户外,民开门纳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苇无乱者。四曰廉:一钱不私藏。五曰公: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待数千万人如待一人。六曰定:猝遇敌,不为摇动,敌以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七曰选能:背嵬所向,一皆当百。八曰不贪功:功率推与其下。”显然,具有这些杰出治军品行爱国将领岳飞所带出的军队确实是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劲旅,同时他们经受了历次战争的严峻考验和锻炼,加之平时的严格要求、训练有素,故这支军队战斗力强,个个英勇善战,堪称无不“以一当十”。  

正如当代宋史研究泰斗 王曾瑜 先生所指出的,南宋初年的各支宋军中,只有岳家军是进攻型的军队,而当时具备“直捣黄龙”、光复故土的决心和能力的宋朝统帅,只有岳飞。


后记: 

早在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汉六郡之后,岳飞即提出组编“精兵二十万”以实现“直捣中原、恢复旧疆”的战略主张,并曾为此付出艰苦的努力。然而由于宋高宗等人的对武将做大的担忧和阻挠牵制,岳飞组编“精兵二十万”的计划一直未能落实。此后,岳家军的总兵力一直维持在10万人左右,与20万的预定数目相去甚远,这也成为岳飞绍兴十年北伐的制肋因素之一。

所以后来在绍兴十年北伐初期,岳家军接连打了一系列的胜仗,收复失地甚广,为其他各路宋军望尘莫及,但是占地甚广却造成了兵力分散,又成为严重的军事弱点。在得不到友军配合的情况下,随着光复地区的日益扩大,岳家军不仅要继续完成战斗任务,还要奉命“分拨兵将,严为守备”广大新收复地区,因此,兵力分散、兵员不足的问题也就日益突显。

面对孤军深入、兵力分散、得不到友军配合的不利形势,岳家军只有缩短战线,才能集中兵力御敌。于是参与北伐的岳家军各部不得不中止正面推进,并尽量集结、相互靠拢。然而,金军统帅完颜宗弼(兀术)看到有机可乘,不待岳家军集结完毕,就抓住战机,抢先发动了大规模的反攻,接着就发生了金国军队主力与岳家军之间的战略决战,——郾城之战和颍昌之战。

郾城之战和颍昌之战,是岳家军和金国女真主力部队之间发生的大规模步骑混合战。这两战都是在绍兴十年闰六月后的七月发生,又是在平原地区进行,最有利于发挥女真骑兵驰突的长技,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岳家军能够以寡击众而取胜,就更为不易。颍昌大捷和郾城大捷,都是空前的胜利,其意义非凡。  

在这两战中,岳家军统帅能够临危不乱,正确判断形势,及时采取因应措施。岳家军将士则身负国耻家仇,同仇敌忾,以忠义许国,故士气旺盛,即使面对敌众我寡的严峻形势,也奋不顾身地英勇杀敌。同时岳家军将士经受了历次战争的严峻考验和锻炼,加之平时的严格要求、训练有素,故战斗力强,个个英勇善战,堪称无不“以一当十”。加之,岳飞重视骑兵建设,岳家军以过去历次战争(尤其是绍兴六年的两次北伐)中缴获的战马为基础,组建了一支强大的高素质骑兵部队,也就有了和女真骑兵争雄较长的资本。同时宋朝发达的经济技术条件,使岳家军配备的弓矢射程更远、穿透力更强。所以,有了以上这些必要的条件,加上统帅的杰出军事才能,在敌众我寡的严峻形势下,岳家军将士还能够接连击败完颜宗弼(兀术)所率领的金国军队主力,也就不足为奇了。   


以下摘录南宋时期纪念岳飞的几首诗(附作者简介)作结:  

题岳忠武祠诗三首选二  

袁甫(宋)  

儿时曾住练江头,长老频频说岳侯。  

手握天戈能决胜,心轻人爵祗寻幽。  

堪嗟爝火当时灭,谁信长川万古流。  

机会莫言今到手,却愁无饭饱貔貅。  

  

背嵬军马战无俦,压尽当年众列侯。  

先辈有闻多散轶,后生谁识发潜幽。  

伤心咄咄权臣事,满眼滔滔债帅流。  

槌剥到今浑似鬼,向人休说是貔貅。  

袁甫,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宁宗嘉定中前后在世。少承家学,又从学于杨简。南宋嘉定七年(1214)进士第一(状元),授秘书省正字。绍定三年(1230)兼任江东提点刑狱,后移司鄱阳,讲学学宫,修葺庐山白鹿洞书院,创建贵溪象山书院。后升起居郎兼中书舍人,兼国子祭酒,官终兵部侍郎,兼吏部尚书。卒谥正肃。甫所至兴利除害;在朝靡切权贵,抗论不阿。  



和岳王庙壁上韵  

吕午(宋)  

当年谁说岳家军,纪律森严孰与邻。  

师过家家皆按堵,功成处处可镌珉。  

威名千古更无敌,词论数行俱绝尘。  

拟取中原报明主,亦劳余刃到黄巾。  

<祁阊西一舍有庵,曰东松。绍兴初,岳鄂王提兵经吾郡西上,士卒秋毫无犯,夜宿人门外,足不敢一越限内。尝憩是庵,留题。>  

吕午(1179~1255),字伯可,歙县(今属安徽)人。南宋宁宗嘉定四年(一二一一)进士,调乌程簿。嘉熙元年(一二三七),除太府寺簿,迁监察御史。三年,迁宗正少卿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淳佑元年(一二四一),出知泉州。三年,复入为监察御史,迁起居郎兼史院官。著有《竹坡类藁》、《左史谏草》。  

   

书愤

陆游(宋)

山河自古有乖分,京洛腥膻实未闻。剧盗曾从宗父命,遗民犹望岳家军。上天悔祸终平虏,公道何人肯散群?白首自知疏报国,尚凭精意祝炉熏。

陆游( 1125年11月13日 - 1210年1月26日 )字务观,号放翁,汉族,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南宋著名爱国诗人,他出身于一个由“贫居苦学”而仕进的世宦家庭。陆游出生的次年,金兵攻陷北宋首都汴京,他于襁褓中即随家人颠沛流离,因受社会及家庭环境影响,陆游自幼即立志杀胡(金兵)救国。  

陆游“年十二能诗文”,学剑,并钻研兵书。29岁赴临安省试,名列第一。次年参加礼部考试,因名次居于主和派权奸秦桧的孙子之前,又因不忘国耻“喜论恢复”,要求“赋之事宜先富室,征税事宜覆大商”,而被秦桧罢黜。在秦桧死后,绍兴二十八年陆游出任福州宁德县主簿,宋孝宗继位,赐陆游进士出身,之后历经多次升降官职,虽然陆游满怀报国赤诚,但因朝廷腐败,只求苟安无意进取,他复国的壮志一直无法得到伸展的机会。在光宗绍熙元年(1190年)之后的二十余年,长期蛰伏在山阴老家农村。  

陆游著有《剑南诗稿》、《渭南文集》等数十个文集存世,自言“六十年间万首诗”,今尚存九千三百余首,是我国现有存诗最多的诗人。陆游一生勤学不息,怀着爱国的赤子之心,写下不少教育子女的壮丽诗篇。  

   

岳鄂王墓
   徐集孙(宋)
   百战收功指顾间,岳家军令重如山。
   班师似出高宗意,逢恶徒成秦相奸。
   往事不成空浩叹,黄鹂无绪自间关。
   金戈铁马纵横地,古庙犹存落照间。  

徐集孙,字义夫,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南宋理宗时曾在临安作过小辟,退居后名其居室为竹所,著有《竹所吟稿》。  

yellowcrane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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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周二 7月 14, 2020 5:30 pm

Re: 武昌是南宋初期第一城,人口达百万,规模繁华超过杭州南京

帖子 yellowcranetower » 周三 8月 10, 2022 11:08 pm

据林正秋先生考证,南宋孝宗乾道年间(1165—1173),杭州城区人口14万
人,郊区九县有55万人;到理宗淳祐年间(1241—1252),城区32万人,
郊区有76万人;度宗咸淳年间(1265—1274)城区人口又增至43万人,郊
区124万人[3]。据吴松弟推算,度宗咸淳年间(1265—1274),临安城
内外约有120~130万人,其中城内80~90万人,城外40~50万人[4]
148-149。

陆游于乾道六年(1170)八月二十三日到鄂州,
淳熙四年(1177),范成大亦到过鄂州,
叶适作于光宗绍熙元年(1190)的《汉阳军新修学记》,
南宋孝宗乾道年间(1165—1173),杭州城区人口14万人,郊区九县有55
万人;

据叶梦得(1077—1143)说,江东路首府建康(江苏南京),在北宋晚期“民
之籍于坊廓、以口计者十七万有奇,流寓、商贩、游手往来不与”[5]卷四。而建康
城中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贩夫走卒、流寓游手也为数不少。正如苏辙说:“工商技巧之
民与夫游闲无职之徒,常遍天下。”[6]卷一〇四据此估计,建康府城内人口当在2
0万以上。南宋时期,镇江当长江、运河航运交通和南北军事之要冲,是为浙西重镇,
地位更加重要。《嘉定镇江志》称镇江为:“国赋所贡,军须所供,聘介所往来,与夫
蛮商、蜀贾、荆湖闽广江淮之舟,凑江津,入漕渠,而径至行在所。”[7]卷六,2
366可见,镇江确是当时赋税、军粮和商品转运的枢纽,且有外国商人(“蛮商”)
在此经商,镇江府城的户口因此大增。据《至顺镇江志》卷三《户口》记载,镇江府治
丹徒县的人口,从北宋神宗年间54,000余户增加到理宗(1225—1264)
时的108,000余户,增幅约一倍;就连长江边上新兴的江口镇也有居民1600
余户[8]卷三,86。镇江市区也日益扩展,上引《嘉定镇江志》卷六《地理志》丹
徒县条称:“(漕)渠自江口行九里,而达于城之南门,民居商肆,夹渠而列,渠岸狭
不盈咫。”[7]卷六又云:“自城南闉以抵江口,随地势曲折,为里者九。......齐
民濒渠而居,侵冒临跨,日月滋甚。”[7]卷六,2366可见城区从城外南门沿着
江南运河两岸向江边发展。
据此估计,建康府城内人口当在20万以上。

鄂州(武昌)南草市就在今武汉市武昌城外江边,与江中鹦鹉洲夹江相望,其上方即是
蛇山上的黄鹤楼,其市街沿江堤向西南延伸,长达数里。陆游于乾道六年(1170)
八月二十三日到鄂州,泊舟江边税务亭。他见到的情景是:“(江中)贾船客舫,不可
胜计,衔尾不绝者数里,自京口以西皆不及。......市邑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草市
亦数里,虽钱塘、建康不能过,隐然一大都会也。”[41]卷四,2441可见,南
草市是城郊大市,其繁盛原因一是地处江边码头,正当吴蜀水上交通要道;二是依托鄂
州这个华中重镇。叶适作于光宗绍熙元年(1190)的《汉阳军新修学记》称:汉阳
“岸南即鄂州,今之巨镇。王师所屯,通阓大衢,商贾之会,物货之交也。汉阳独力渔
勤稼,不以走集逐利相夸诩......其俗静而朴。”[42]卷九,141汉阳“力渔勤
稼”的“静朴”气象,反而衬托出对岸鄂州南草市繁盛喧嚣的商业气氛。此前即淳熙四
年(1177),范成大亦到过鄂州,其时南草市已简称“南市”,“草”字被省略了
:“(八月辛巳)至鄂渚,泊鹦鹉洲前南市堤下。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廛闬闸甚
盛,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盖川、广、荆、襄、浙贸迁之会,货
物之至者无不售,且不问多少,一日可尽。其盛状如此。”[43]卷下,225-2
26可见南市紧邻鄂州城外之江堤,已经发展成长江中游最重要的贸易港口。

南宋陆游认为杭州南京不如武汉。当时杭州市是首都都不如武汉。可见武汉地理位置的
优越。
南宋时期,鄂州(武昌)与临安、建康并立为三大都会,陆游在其《入蜀记》的“过鄂
州”一段中写道:“贾船客舫,不可胜计,衔尾不绝者数里,自京口以西皆不及。此郡
自唐为冲要之地,市邑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塘、建康不能过,隐然
一大都会也。”

要维系部队的战斗力,钱、粮、衣料、军器的后勤供应必不可少,何况岳家军十万大军
之外还带着几十万家眷,给后勤带来的压力不亚于一场大规模战役,单是军粮就常使岳
飞乱了方寸。绍兴八年(1138年),岳家军的日常开销已是“月用钱56万贯,米七万余
石”,军马的饲料等开支还不计在内。钱粮之外,军器的供应也不是个小数目,同样是
绍兴八年,看看枢密院发给岳家军“自造军器”的原料清单, 我们就明白岳飞要驾驭
的复杂财政局面:铁甲叶近70万片,牛角6300多只,生黄牛皮9100余张,牛筋400多斤
,生羊皮1万8千多张,箭笴(杆)18万5千只,翎毛51万堵,条铁7694斤!

可见当时武昌之繁荣:岳家军十万大军之外还带着几十万家眷。“月用钱56万贯,米七
万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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